24岁自沉万泉河,23岁写最有名的诗,评戈麦诗歌《迎着早晨的路》

迎蕾格命 2024-11-03 11:59:00

评读诗歌

原文

迎着早晨的路

文/戈麦

早晨的路

像一位失散多年的挚友

在晨光染湿了梦的时候

打开了房屋的门

我终究能够像一个

漂泊多年的大地的儿子

又一次见到了出生的早晨

一只毛色松软的玩具小狗

舔着微曦中干枯的草

阳光下的雪在溶化

冷漠的心在溶化

这些年——我在哪里

不见早晨的林子 早晨的雾

1989.3.4

赏析

今天分享已故诗人戈麦的诗《迎着早晨的路》,诗人把早晨的路比作失散多年的挚友,感情瞬间就升温了,情绪的阀门在这个时候自动打开。有路有光有梦醒,在诗人眼里,如同穿越,如同新生。诗人又把自己比作大地的儿子,一直处于漂泊状态,当再次见到出生的早晨,世界在诗人的眼中发生了质的变化,这让诗人有了新的感触和思考。进而回想这些年的遭遇,仿佛一直处于迷失的状态,这句“不见早晨的林子 早晨的雾”,如同在说双眼被蒙着,人生失却了方向。结尾书写过去,给人一种无力感,而前面的内容,又在演变无穷的能量,早晨的路带给了诗人新的希望。接下来,从诗歌文本来感受诗人的变化。

在第一节中,诗人开门见山,直接回应诗题,以迎接的态度望着早晨的路,内心似乎充盈着欣喜的情绪。而把早晨的路比作挚友,情感进一步升华,对路的亲切感再次升温。接着,借晨光的特殊作用,将梦叫醒,将屋门打开,这种看似被动的主动书写,反映的是诗人内心的积极性和生命勃发的象征。诗人重新体验早晨的路,仿佛预示着内心的回归,和生命的再体验。

再看第二节,诗人强调了这些年来的漂泊之感,而且表达得非常强烈,说终究能够像,这是对漂泊之感的确定,以及自比大地之子,体现了诗人对大地的归依,对人生有超然的体验,这一切的感受是因为再次体验早晨的路。诗人说“又一次见到了出生的早晨”,这给诗人带来了回忆和生命的鲜活之感。接着,诗人用拟人化的手法,赋予玩具小狗以生命,和微曦中干枯的草互动,有种起死回生的感觉。这或许就是诗人生命再次激活的暗示和象征。最后两句“阳光下的雪在溶化/冷漠的心在溶化”,雪溶化是正常的,而心在溶化似乎是受到了感染,冷漠的心变成了热情的心,这也是生命复活的象征。这一节,是诗人对生命复燃的书写,透着生命激情。

最后是第三节,诗人好似在反思这些年的生命过程。这句“我在哪里”,带着一丝悔恨似的,如果早些踏上这条早晨的路,人生或许大不相同。可想而知,这些年,诗人是迷失状的,漂泊意味着居无定所,如同行尸走肉。这句“不见早晨的林子 早晨的雾”,就是对前面状态的客观例证。这也与前面的迎着早晨的路的状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诗人开悟了。

通过对这首诗的分析,尽管诗人年纪轻轻就自沉万泉河,但是诗人依然有光明的时刻,以及对生活的向往。这首诗让读者看到了一个乐观积极的诗人形象,一个在反思中自醒的诗人。诗歌虽然有苦闷的影子,但是被象征着重生的“早晨的路”化解了,诗人也迎来了生命的新气象。作为读者,从诗人的变化中,我们也应该积极促成自身的变化,以饱满的状态迎接人生的每一天,如同诗人一样,走在早晨的路上,感受希望之光的照射。

抛砖引玉,就诗论诗,以写代学,至此,就结束了。如果您有不同的看法,欢迎评论区交流。如果您有值得推荐的诗歌,欢迎留言告诉我,一同欣赏,共同进步。我是诗者格命草,欢迎关注,下期诗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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