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坏7.5元立柱被索赔900!车主直呼太冤,街道办回应难服众

大道微言 2024-09-01 08:39:10

俗话说“蚊子腿虽小,却也是肉”,这句话在某些人耳中仿佛成了漫天要价的金科玉律,让无辜者频频叫苦,倍感无奈。8月29日,浙江宁波的一位男子就遭遇了这样一场离奇的“索赔风波”。

这位男子在社交平台上吐槽道,自己在宁波市庄市街道实验小学的停车场出闸口时,不慎撞倒了一根看似不起眼的塑料警示立柱。这本是一起微不足道的小事故,然而,接下来的发展却让他瞠目结舌。原来,这根成本仅为7.5元的立柱,竟被对方索赔高达900元,价格翻了上百倍之多!面对如此荒谬的索赔要求,车主内心直呼:“这分明是想把我当成冤大头啊!”

事情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当天,这位轿车车主在驶离停车场出口时,后轮不慎剐蹭到了旁边的塑料警示立柱。由于立柱材质并不坚固,一碰就变形了。然而,车主当时并未察觉到这一细微的碰撞,因此从容地驶离了现场。

没想到,第二天就有陌生人通过社交方式联系上了他,开门见山地提出了900元的赔偿要求,并表示只要转账就撤案。车主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对方是何方神圣。直到对方发来一段监控录像,他才恍然大悟,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位自称姓陈的男子是道闸公司的工作人员。从他的言辞中,车主能感受到此人并非善茬。这么点小事,竟然还惊动了警察。尽管警方介入了此事,但车主并不想平白无故地当冤大头。他在网上搜索了同款塑料立柱的价格,发现售价仅为7.5元。这个发现让他更加气愤不已。

当然,车主也明白自己撞坏了东西理应赔偿,但这个价格实在让他难以接受。于是,他主动提出:“我帮你维修,可不可以?”然而,道闸公司的陈某却强硬地回绝了:“你有什么资格给我们做维修工作?况且你这是肇事逃逸,性质特别恶劣!”

车主感到十分委屈:“我承认我车技不好,但肇事逃逸这个锅我可不背。当时我根本没意识到车辆剐蹭到了立柱。”陈某却不肯让步,建议车主走保险,并在派出所与其发生了激烈的口角。陈某蛮不讲理的态度彻底激怒了车主,他拒绝与陈某和解,并将这位“狮子大开口”的陈某告到了庄市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得知此情况后,对此事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他们明确表示,男子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对男子表示了歉意。与此同时,那根被撞歪的立柱也早已被拆除,结束了它短暂而“贵重”的一生。

至于“讹人”的陈某,街道办人员解释称:这900元里可能包含了勘察费、人工费等各项费用。但即便如此,要价也确实过高了。虽然停车场归当地街道管理,但上门索赔的是第三方公司——道闸公司。目前,陈某已经因为此事被调岗降职,可见公司对他的处理相当严厉。

此事被曝光后,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网友猜测:“可能这个成本7.5元的立柱,当初采购人员报销时就按照900元上报的。如果真是这样,那这里面的水可就太深了!暗箱操作的人都应该被揪出来!”也有网友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对方也是随意要价,有的赔偿高得离谱。还有网友建议:“该赔的可以赔,但一定要找相关单位询问清楚,不能吃个哑巴亏。”

陈某的行为明显带有一些“讹诈”的成分。他试图通过夸大事实和威胁的手段来捞取不义之财。这种行为不仅不道德,还涉嫌违法。他在解释赔偿金额时含糊其辞,更加显得他在故意为难车主。好在监管部门的及时干预和明确态度显示出地方政府对这种不合理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无论如何,社会不应该容忍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欺骗普通市民的行为。这次对陈某的处理不仅是对他个人的警示,也是对所有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人的警示。我们应该共同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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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01 10:02

    要不人家富,会赚钱[点赞]

  • 2024-09-01 10:04

    我们还是先确认一下这个回复的人是不是临聘/外包的,它说的不一定算数

  • 2024-09-01 10:01

    这是换一种方式碰瓷!

  • 2024-09-01 10:04

    7.5元买回来的发票开的900元,按发票索赔没错的

  • 2024-09-01 10:06

    上苍是公平的,打雷的时候得小心啊

  • 2024-09-01 09:59

    敲诈勒索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