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名下房产担保有效吗?

李义峰谈社会 2024-10-11 02:10:50
有位股东借了200万元给公司另一位股东,前些年经营比较正常,公司每年分红,可这两年经济不景气,这笔借款迟迟没收回来,催了几次也无法兑现。出借人强烈要求借款人用其名下的房产做担保,后双方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 问题是,这份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虽然抵押物是借款人名下的房产,不过,也是其婚姻期间购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款人单方将房产抵押,并签订了担保合同,显然属于无权处分。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类问题,借款人总认为有了房产担保,借款总是安然无恙了,其实这里存在着比较大的风险。单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不意味着出借人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证。 首先应该持合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据我们了解,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产权人和夫妻双方都要到场签字确认。 其次,我们建议合同应该有借款人夫妻双方的签字,最好盖上指印,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在发生纠纷时,向法院起诉时,不会遇到对方身份不明,或者因联系不上需要公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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