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强调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五篇大文章,既相对独立,又密切联系、相互促进。2024年,WEMONEY研究室与小赢科技研究院《大咖TALK》栏目推出“五篇大文章系列内容”,通过系列文章、系列报告等,系统呈现在加快金融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中,“金融科技”的新功能、新价值、新定位、新使命。
本期推荐中国人民大学深圳金融高等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邱志刚针对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分析文章。
1.金融科技的全方位影响
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金融科技起步相对较晚,在20世纪90年代至2000年初,国外广泛使用信用卡,现金支付已不再主流,而那时我国仍主要依赖现金支付,显然落后于国外。然而,由于人口基数大,消费人群广阔,巨大的市场潜力为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支付宝与微信在国内出现后,迅速融入了餐饮、打车、缴纳水电费等众多生活场景,大众体验到便捷性并快速接纳了这些产品,第三方支付取得了巨大成功。时至今日,国外的第三方支付倒不如国内发达。
对于社会大众而言,金融科技领域带来的成果,如第三方支付等已广为人知,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金融科技的影响则是全方位的。数据的发展推动了诸如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进步,这些技术在早期并未得到普及,但随着数据的发展,它们得以迅速发展和应用。现如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这些技术有着强烈的需求。与此同时,金融科技的发展对商业银行也形成了一种倒逼效应。一方面,技术在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互联网大厂的快速成长同样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其中数据是主要的痛点。许多优秀的商业银行成立了自己的金融科技部门,招聘大量技术人员对自身数据进行开发利用,这对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2.数据是金融科技的核心
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数据驱动的模式,它改变了传统商业银行的运营模式,通过积累和分析大量数据,为普惠金融的实现提供了可能,这些数据为金融服务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支持。金融科技解决了传统金融行业难以覆盖的群体,如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在当今环境下,每个人都能产生数据进而享受金融服务,这正是金融科技的本质。
数据可以作为一种传统抵押品的替代品。在金融领域,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例如,商业银行要求提供抵押品以获取贷款,原因在于银行无法对所有企业进行详尽审查,其精力有限。因此,抵押品成为一种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手段。
如今,随着数据的出现,可以从数据中提取信息,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就个人应用场景而言,以花呗为例,其本质是根据其在支付宝上的使用情况所产生的数据,获得一个综合评分(即芝麻信用分),并据此获得授信,之所以能提供授信,是因为这些数据反映了个人多方面情况,这也是早期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原理之一。于金融机构而言,以早期阿里旗下的蚂蚁小贷为例,其敢于为网上的中小微商店提供贷款的原因便在于商店的交易记录都掌握在平台手中,正是这些数据信息给了平台发放贷款的信任。这种方法在早期发展最为迅速,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这便是金融科技创新的本质之一的重要体现。简而言之,数据能提供大量信息,而这些信息实际上已然成为抵押品的替代品。
3.数字信任危机与应对
数据带来了诸多益处,例如在使用淘宝等平台时,用户可以直观地看到商品下方评论,而这些评论文本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数据的发展。这标志着从Web1.0到Web2.0的重大转变。在Web1.0时代,人们主要通过网站获取信息,而Web2.0时代则允许每个人生产信息,并从他人生产的信息中获取自己所需的内容,以辅助决策,在日常生活中则表现为餐厅或购物的选择。
然而,随着数据的广泛应用,人们对数据的信任度却有所下降,许多之前不太可能发生的事件现在却时有发生。例如,网络舆情的出现。过去可能不需要关注网络舆情,但现在却必须重视。原因在于,网络会放大人们的非理性行为。比如,一个略显过度自信的人可能会发布一些夸张的帖子,而算法会进一步向他推送更夸张的内容,因为算法是中性的,无法识别个体的过度自信。这种机制会加剧个体的非理性行为,导致舆情事件的频发。这便涉及数字信任的问题。
数字信任的核心要点在于数据收集与使用的规则不明确。以APP为例,用户在共享数据时,往往对数据的收集方式、用途等一无所知。尽管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APP在收集数据时会提供合约,但大多数用户并不会仔细阅读。这导致用户对数据共享产生抵触情绪,进而影响数据经济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邱志刚等(2023)曾基于合约理论进行研究,探讨消费者与平台之间能否签订明确数据收集与使用权限的合约。该合约应详细规定数据共享后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数据使用者对数据的安全与合规使用负责。
此外,数字信任还受到数据真实性的影响。以淘宝、大众点评等平台为例,用户对这些平台的数据产生怀疑,主要是因为存在水军、刷单等虚假行为。这些行为导致数据失真,影响了用户对平台的信任。因此,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是构建数字信任的关键。
最后,信息的快速传播也加剧了信任危机。一条引人注目的信息往往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但其背后的真实性却难以保证,这要求人们在享受信息便利的同时,也要保持理性思考,审慎判断信息的真伪。因此,这涉及数据信任的问题,为了提升数据信任,有必要探讨一种激励机制。关于激励机制的构建,政府与企业可以携手合作。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需要在数据提供上找到平衡点。一方面,政府公开数据应足够有用,以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又要避免过度公开,以保护个人隐私。政府需要制定恰当的政策,以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又要避免政策过于严厉而阻碍发展。
4.双向发力构建数字信任体系
如何构建数字信任体系,需要从技术与制度两个维度双向发力。
在技术层面,依托加密技术建立起数据安全的基础防线,通过高强度的加密手段防范隐私泄露风险。其次,开发能够直接处理加密数据的算法技术,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同时实现数据的可用性。值得关注的是,区块链技术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区块链最早与加密货币如比特币相关联,但加密货币本身并非重点。传统互联网实现了信息的自由流动,区块链则首次实现了价值的点对点转移。当区块链的底层代码可以承载货币价值的转移时,是否也可以用来确认和转移数据的归属权?这为解决数据确权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技术路径。
在制度层面,通过立法等方式,在数据流转的各个环节明确相关方的权责。区块链作为一个分布式数据库,天然具备记录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能力。每一笔数据的流转都需有明确的记录与责任归属,通过构建完整的数据追溯体系,厘清数据在流转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让数据使用者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技术创新与制度保障并重,才能应对构建数字信任的挑战,从而筑牢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至于数字资产这类非标准化产品,在估值上无疑会面临重大障碍。特别是区块链技术,其对权利的高度重视与市场经济中产权权利的重要性不谋而合。数据所有权的不确定性将极大地阻碍数据市场经济的发展。未来区块链技术有可能替代部分传统抵押品,这一替代作用在当下已初现端倪。
5.找准平衡才能“数”尽其用
大型金融平台与传统商业银行均掌握了海量用户信息,而二者之间在数据获取及使用上却不尽相同。
在信贷方面,相较于传统商业银行,大型金融平台早期监管相对模糊;在数据应用方面,金融平台的数据质量往往优于大型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数据多为用户主动提供,而金融平台的数据则是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自然留下的,例如申请信用卡时需要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工资等,某些金融平台则可能通过邮寄地址来推测工作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并非用户主动提供,而是平台通过数据分析得出。
此外,商业银行更注重合规和风控,而大型金融平台则更倾向于创新。这两者各走极端,既不能完全忽视风控而盲目创新,也不能只重风控而忽视创新。因此需要在创新与风控之间找到平衡点,一是技术,二是法律,两者均至关重要。以早期的爬虫软件为例,初时或许并未意识到问题,认为互联网信息公开,爬取信息并无大碍。然而,随着数据累积,涉及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逐渐浮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其明确了爬虫软件的使用范围,界定了哪些数据可以爬取,哪些则不可,这便是数据使用的一个平衡点。
海量数据的应用,无疑会对货币的传导机制产生影响。金融平台的货币传导机制,实质上关乎货币政策实施后人的行为反应。货币宽松政策期望促进消费,而金融平台因其覆盖的广泛用户群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人,使得货币政策的传导路径更为快捷。相比之下,银行监管可能更为严格,且其客户并不完全包括这些中小微群体,若货币政策无法有效传导至个体,消费便难以被刺激。最直接的方式或许是直接发放资金,如数字货币等,设定一定期限后到期,这种方式能确保资金被消费,且能让个体自主选择消费方向。
当前,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速度相对放缓。近年来由于人口众多、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导致场景和数据量庞大,这既带来了数据价值的提升,也放大了数据的负面效应。然而,当前放慢脚步的趋势并非全然不利。主要归因于数据这一核心要素的双重性:既是发展的驱动力,也可能带来诸多挑战。因此,通过理清思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将为未来的更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