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行被碾压后续,司机妻子发声,到底该罚谁?

公子讲故事 2024-09-05 18:50:17

大家好,我是公子。

前段时间的河北骑行男孩之死事件,有了新的进展。

这件事公子当时虽然没写文章,但是一路都有在追踪相关报道,最新的进展是,司机的妻子出来发声了。

该微博已删除

微博的内容有点长,我给大家总结一下:

一、他们家来自社会底层,开销基本靠司机一个人撑着。

上有两位70来岁的父母,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目前母亲有一只眼看不清。

而且,妻子还有急性白血病,治疗急需用钱。

二、司机平时开车特别小心,基本没扣过分。

三、司机妻子疑惑,12岁的孩子为什么能在道路上骑行?别倒孩子的骑行者去了哪里?骑行又是谁组织的?道路到底开通了没?

毕竟在发生事故的那条道路,还有解除限速15的标志。

四、为什么要将男孩死亡的责任,全都推到丈夫一个人的身上。

值得一提的是,司机之前都是坐别人的车去工地,但后来别人不让坐了,他才咬咬牙,贷款买了车出行,结果就摊上了人命官司,真是令人唏嘘!

诚然,是司机开车碾压到了男孩。但舆论主流认为,司机实属倒霉,责任最大的应该是男孩父亲。

为防止有的人不知道事情原委,先来回顾一下这起事件。

8月11日,河北保定,一位父亲带着儿子球球参加骑行团,一帮人在马路上骑行。

父亲姓李,是一名骑行小网红。

当时,球球跟在父亲身后,体力跟不上,喊“慢点,慢点”。

他跟队的时速已经达到了37公里每小时,没有人停下或缓行。

电动车都限速25,你让他一小孩骑成人公路车飙到37,球球的父亲怎么想的?

而且,在这位父亲以往发布的视频中,就有人提醒过他,孩子太小,别带孩子高速骑行。

但球球父亲不听,依旧发带孩子骑行的视频,还觉得网友多管闲事:

“这事还轮不到你管老弟!”

“跟你有关系吗?”

可意外的事,谁说得准呢?

直到发生了这次意外。

球球突然摔倒,连人带车摔向了对面的机动车道。

此刻,一辆小车刚好从对面开来,悲剧瞬间发生——球球的脑袋,被过吨重的汽车碾过;

站在司机的角度也同样惊悚——正常行驶,突然有人倒在车轮之下。

所有人都惊慌失措。

球球父亲看着那滩温热的血,声嘶力竭地喊:

“别吓唬我啊,球球,坚持住!”

其实已为时已晚,孩子没能救回来。

司机察觉到异常,也立刻下车查看情况,被愤怒的骑行团包围。

一个光膀子的大哥更是动手,一边掐住司机的脖子,一边逼司机下跪道歉,质问道:

“你为什么开那么快!”

但52公里每小时,对小车来说真的过快吗?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视频中明显属于郊区公路。

当然,有人觉得,看到那么多人在旁边骑行,开车的速度应该再慢一些。

司机没有越线行驶,反倒是骑行团占用了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的虚线之外骑行。

司机看到孩子倒地,已经猛打方向盘了,但时间之短,距离之近,老司机就算只开20迈,都很难避得开。

公子试问如果是自己开车,很难阻止这场悲剧。尤其是马路两边都有骑行者。

这也是大部分人更同情司机的原因。

目前,司机一家凑出了20万,愿意以此作为赔偿。

当然,20万对于一条生命来说太轻。但有网友觉得,根据司机的家庭情况,拿出这20万,相当于直接影响司机妻子的病情治疗。

可惜,司机一家联系不到死者家属,没法和解,这笔钱也被退了回来。

司机律师表示,即便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书,司机仍会面临刑法,但目前来看,司机撞到人的行为难以避免,打算给司机作无罪辩护。

律师还表示,该路段标识齐全,车辆同行无阻,实际属于开放使用状态。

换言之,既然适用规定,就可以不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而是按交通事故来算,先区分好责任,再判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不少网友认为,该负起责任的人,不应该只有司机一个。

第一,球球的父亲。他不应该无视网友的提醒,带球球在马路上骑行。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

就算球球满12周岁,国家规定了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限速为15公里每小时。

视频中,球球骑的是跟他不适配的成人公路车。

有骑行经验的人知道,公路车不是那么容易操控,骑行的速度也超出了球球的极限,他想要慢一点,但他父亲还是猛骑,没有照顾到孩子。

而且,球球即便没有车撞,一旦摔倒,很可能一摔摔一片,旁边的人都会摔。

球球父亲作为监护人,显然存在疏忽。

如今,球球父亲已经删掉全部视频,同行人员的账号也转成私密。

第二,骑行团的人。他们既没有靠边骑,也没有在非机动车道上,有车经过还敢骑得飞快,未尽到组织监督的义务。

而且,骑行团还有人殴打司机,逼司机下跪。

第三,别倒孩子的人。如果真的有人别倒孩子,司机有责,他是不是应该更有责?

第四,道路施工方。该路段虽然完工,但还没有给交通局验收,车辆不能通行。

那么,为什么机动车和骑行者还能进去?司机和骑行者又是否知情?

根据司机方的说法,路段没有封闭,只是在主道路上摆了两块石头,没有看到相关标识。

事发前,这条路甚至还是网红骑行路线,许多人觉得这里安全,风景好,来这骑行。

图源新浪新闻

还有人拿出了两个案例。

一个是在马来西亚。

一名姓沈的华裔女子意外在一个弯道上撞倒16名飙车少年,导致8人丧生8人受伤。小沈被指控鲁莽危险驾驶,可能被判10监狱。

但因为小沈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反观飙车少年的车改装过,没有刹车和车灯,逆行还不佩戴安全护具。

所以在一审和二审中,法官都判决小沈无罪,甚至还把驾照还给了她。

但奈何死者太多,家属强烈反对,三审判决小沈六年监禁且立即执行。

舆论瞬间炸锅,觉得是受害者咎由自取,而且应该借此整治非法改装脚踏车。

最后,上诉庭三司一致推翻之前的判决,宣判小沈无罪释放。

期间,法官还说了一句话令人动容:不是只要有人死亡,司机就要承担所有责任。

一个是在我们的上海。

最近,上海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周某闯红灯过马路,碰到骑电动车的林某,害得林某倒在了对向的机动车道。

恰逢对向的机动车道绿灯,刘某驾驶的车已经起步,躲闪不及,正好从林某身上轧了过去。

周某一看,赶紧逃离现场,相当于肇事逃逸,因为如果他不闯红灯,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

而林某经过抢救,无效身亡。

最后,上海法院判决:

闯红灯的周某全责,超速行使的林某次责,正常行使的刘某无责。

最后判处周某2年6个月,没有冤枉无辜的人,不袒护所谓弱势的一方。

若按以上两个案例进行判定,司机不应该承担最大的责任。

总而言之,希望最后不要和稀泥,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而不是“毕竟人家的孩子没了”这样的话。

因为恰恰是“谁弱谁有理”的逻辑,破坏了法治上的公平,可能让司机一家迎来新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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