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劫-梁晓声

论史近现代 2024-09-18 23:21:01

冯先生是我的一位画家朋友,擅画鸳鸯,在工笔画家中颇有名气。

近三五年,他的画作与拍卖市场结合得很好,于是他十分阔绰地在京郊置了一幢大别墅,还建造了一座庭院。

那庭院里蓄了一塘水,塘中养着野鸭、鸳鸯什么的,还有一对天鹅。

冯先生搬到别墅后不久,有次亲自驾车将我接去,让我分享他的快乐。

我俩坐在庭院里的葡萄架下,吸着烟,品着茶,一边观赏着塘中水鸟们优哉游哉地游动,一边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

我问:“它们不会飞走吗?”

冯先生说:“不会的。是托人从动物园买来的,买来之前已被养熟了。没有人迹的地方,它们反而不愿去了。”

我又问:“天鹅与鸳鸯,你更喜欢哪一种?”

答曰:“都喜欢。天鹅有贵族气;鸳鸯,则似小家碧玉,各有其美。”

又说:“我也不能一辈子总画鸳鸯啊!我卖画的渠道挺多,不仅在拍卖行里卖,也有人亲自登门购画。

倘属成功人士,多要求为他们画天鹅。但也有普通人前来购画,对他们来说,能购到一幅鸳鸯戏荷图,就心满意足了。

画鸳鸯是我最擅长的,技熟于心,画起来快,所以价格也就相对便宜些。

普通人的目光大抵习惯于被色彩吸引,你看那雄鸳鸯的羽毛多么鲜丽,那正是他们所喜好的嘛!

我卖画给他们,也不仅仅是为了钱。他们是揣着钱到这儿来寻求对爱情的祝福的。我满足了他们的心理需求,自己也高兴。”

我虚心求教:“听别人讲,鸳鸯鸳鸯,雄者为鸳,雌者为鸯;鸳不离鸯,鸯不离鸳,一时分离,岂叫鸳鸯。不知道其中有没有什么典故?”

冯先生却说,他也不太清楚,他只对线条、色彩,以及构图技巧感兴趣,至于什么典故不典故,他倒从不关注。

三个月后,已是炎夏。

某日,我正睡午觉,突然被电话铃惊醒,抓起一听,是冯先生。

他说:“惊心动魄!惊心动魄呀!哎,我刚刚目睹了一个惊心动魄的事件!这会儿我的心还怦怦乱跳呢,不说出来,我受的那种刺激肯定无法平息!”

我问:“光天化日,难道你那保卫森严的高档别墅区里发生了溅血凶案不成?”

他说:“那倒不是,那倒不是。但我的庭院里,刚刚发生了一场事关生死存亡的大搏斗!”

我说:“你别制造悬念了,快讲,讲完了放电话,我困着呢!”

于是,冯先生语气激动地讲述起来。

冯先生中午也是要休息一个多钟头的,但他有一个习惯,睡前总是要坐在他那大别墅二层的落地窗前,俯视庭院里的花花草草,静静地吸一锅烟。

那天,他磕尽烟灰正要站起身来的时候,忽见一道暗影自天而降,斜坠向庭院里的水塘。

他定睛细看,“哎呀”一声,竟是一只苍鹰,企图从水塘里捕捉一只水鸟。水鸟们受此惊吓,四散而逃。

两只天鹅猝临险况,反应迅疾,扇着翅膀跃到了岸上。苍鹰一袭未成,不肯善罢甘休,旋身飞上天空,第二次俯冲下来,盯准的目标是那只雌鸳鸯。

而水塘里,除了几株荷,再没什么可供水鸟们藏身的地方。偏那些水鸟,因久不飞翔,飞的本能已经大大退化。

冯先生隔窗看呆了。

正在那雌鸳鸯命悬一线之际,雄鸳鸯不逃窜了。它一下子游到了雌鸳鸯前面,张开双翅,勇敢地扇打俯冲下来的苍鹰。

结果苍鹰的第二次袭击也没成功。那苍鹰似乎饿急了,它飞上空中,又开始第三次进攻。

而雄鸳鸯也又一次飞离水面,用显然弱小的双翅扇打苍鹰的利爪,拼死保卫它的雌鸳鸯。力量悬殊的战斗,就这样展开了。

令冯先生更加吃惊的是,塘岸上的一对天鹅,一齐展开双翅,扑入塘中,加入了保卫战。在它们的带动之下,那些野鸭呀、鹭鸶呀、都不再恐惧,先后参战。

水塘里一时间情况大乱……

待冯先生不再发呆,冲出别墅时,战斗已经结束。苍鹰一无所获,不知去向。

水面上,羽毛零落,有鹰的,也有那些水鸟的……我听得也有几分发呆,困意全消。待冯先生讲完,我忍不住关心地问:“那只雄鸳鸯怎么样了?”

他说:“惨!惨!几乎是遍体鳞伤,两只眼睛也瞎了。”

他说他请了一位宠物医院的医生,为那只雄鸳鸯处理伤口。医生认为,如果幸运的话,它还能活下去。于是他就将一对鸳鸯暂时养在别墅里了。

到了秋季,我带着几位朋友到冯先生那里去玩儿。

发现他的水塘里增添了一道“风景”——雌鸳鸯将它的一只翅膀,轻轻地搭在雄鸳鸯的身上,在塘中缓缓地游来游去,不禁使人联想到一对挽臂散步的恋人。

而那只雄鸳鸯已不再有往日的美丽,它的背上、翅膀,有几处地方呈现出裸着褐色创疤的皮。那几处地方,是永远也不会再长出美丽的羽毛了……

更令人动容的是,塘中的其他水鸟,包括两只雪白的、气质高贵的天鹅,只要和那对鸳鸯相遇,都会自觉地给它们让路,仿佛那是不言而喻之事,仿佛已成塘中的文明准则。

尤其那一对天鹅,当它们让路时,每每曲颈,将它们的头低低地俯下,一副崇敬的姿态。

我心中自然清楚那是为什么,我悄悄对冯先生说:“在我看来,它们每一只都是高贵的。”

冯先生默默地点了一下头,表示完全同意我的看法。

不知内情的人,纷纷向冯先生发问,冯先生略述前事,众人皆肃默。

是日,大家被冯先生留住,在庭院中聚餐。酒至三巡,众人逼我为一对鸳鸯作诗。我搪塞不过,趁几分醉意,胡乱诌成五绝一首:

为爱岂固死,

有情才相依。

劫前劫后鸟,

直教人惭极。

有专业歌者,借他人熟曲,击碗而歌。众人皆击碗和之。罢,意犹未尽。冯先生率先擎杯至塘边,泼酒以祝。众人皆效仿。

然塘中鸳鸯,隐荷叶一侧,不睬岸上之人,依然相偎小憩。两头依靠,呈耳鬓厮磨状。那雌鸳鸯的一只翅膀,竟仍搭在雄鸳鸯的背上。

不久前某日,忽又接到冯先生电话。他寒暄一句,随即便道:“它们死了!”

我愕然,轻问:“谁?”

答:“我那对鸳鸯……”

于是想到,已与冯先生中断往来两年之久了。他先是婚变,后妻是一“京漂”,芳龄二十一,比冯先生小三十五岁。

正新婚宴尔,祸事却猝不及防——他某次驾车回别墅区时,撞在水泥电线杆上,严重脑震荡,久医病轻,然落下手臂挛颤之症,无法再作画矣。

后妻便闹离婚,他不堪其恶语之扰,遂同意。

后妻离开时,暗中将其画作全部转移。此时的冯先生,除了他那大别墅和早年间积攒的一笔存款,也就再没剩什么了。坐吃山空,前景堪忧。

我不知该对他说什么好。

冯先生呜呜咽咽地告诉我,塘中的其他水鸟,因为无人喂养,都飞光了。

我又一愣,半天才问出一句话:“不是都养熟了吗?”

对方又是一阵呜咽。

冯先生没有回答我的疑问,就把电话挂了。

我陷入了沉思,突然想到了一句话:万物互为师学,天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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