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晚,山东的一位家长称自己的女儿就读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丘双语学校六年级的时候,别的学校新转来的一名男生,这名男生有前科,以前因为在别的学校把人打成粉碎性骨折所以转校到这里,却跟她的女儿成了同桌,这名男生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用各种工具对其女儿扎针。
这位妈妈称自己一直都很关注女儿的教育和成长,她女儿开朗、活泼、懂事,四岁的时候就多方面培养,让她学习芭蕾、钢琴、音乐、模特、美术等,女儿也十分给力,十分优秀,没有辜负她所望,她是学校的舞蹈队,篮球队,合唱队等成员,孩子上六年级的时候,一个新转来的男同学,把这一切的美好都毁灭了!
自从这名男同学来到他们班成为了班霸,在班级里面他老是宣扬自己是老大,他爸爸认识这里的校长,无论他做什么事情都没事,因为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在这期间,这男生对其女儿实施了各种暴力,不但拿锥子扎女儿的手脚,甚至在上课的时间进行,扎出血了,还在那里嘲讽,还对其进行辱骂,殴打,吃纸,喝化学液体,勒索钱财,毁坏她的物品等等,而且还煽动其他同学对其进行孤立,还命令女孩不得告诉家长命,不然就会让他的爸爸叫校长开除女孩,女孩非常害怕,所以一直忍着,不敢告诉父母。
而女孩的母亲刚好在这段时间也比较忙在,因为又是在六年级小升初阶段,所以虽然发现孩子有点不对劲,但这位妈妈没有向霸陵这方面想,误以为孩子读书压力大,没想到女儿却遭受了那么大的精神折磨,后来她也是通过女儿写的日记才知道,她每天都在惶恐中度过的。
而女儿被扎的事情,班主任是知情的,因为女儿的腿部和胳膊被扎有大面积流血的情况出现过,当时老师让她去校务室处理,而同学也举报了是这名男生干的,但是老师却不作为,她暗中打电话给男生的家长,也调查知道这件扎人的事情属实之后,不但不告诉女孩的家长,还想把这件事情掩盖了下来,私底下还教育女儿:“不要去招惹别人!”
现在女孩的腿因为针扎的位置已经感染了置,导致经常疼痛,不能继续跳芭蕾舞和参加剧烈性运动。
她在得知此事之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并要求学校对此男生进行严惩,并要求他对女儿进行当面道歉,但没想到的是,这件事情拖了三个月,至今男方的父母都没有出面对其女儿道歉,最令人寒心的是,相关的校领导却向她提出转学的要求。
9月9日,章丘双语学校的工作人员回应表示这件事情发生在半年前,他们六年级的时候确实是同桌,现在这两个学生都已经小学毕业,迈进初一了,现在两人已经不在同一个班上了,当时孩子的妈妈报警之后警方就做出了调查,双方家长也做了笔录,警方给予的结果男孩为不构成立案标准,当时建议双方进行民事调解。
而区教育局和体育局也进行了相关的调查,最终的结果认为证据不充,达不到校园霸凌的标准。
而女孩的家长向学校提了三个要求:
1、学校要开除涉事男生并要求其在全校范围内,向女儿当面道歉,并签署保证书。
2、支付女儿的医药费和精神治疗费。
3、退还两年的学杂费。
学校给予的回复,只答应退一年的学杂费,此外,学校没办法按家长的要求做事,因为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权利去开除此学生,也没办法通报批评。
截止到现在,女孩家属未与学校达成一致。女孩的家属称,她绝不会妥协!
网友对于学校的回复非常愤怒,表示学校的回复就在转移焦点,现在最主要的是追究学校和霸凌者的责任,他们回复的就说避重就轻,偏离了主题,这根本就不是退费的事情!
还有被扎了数百下,这为什么还不算霸凌?那当地的公安,请问你这又算是什么呢?这个标准又是怎么衡量的?如果不是霸凌,是不是按故意伤害罪来处理?
所谓的证据不足,学校调不出监控吗?难道正如男孩所说的,他爸爸的背景很强?
如果女孩的家长描述属实,孩子是都扎成这样了,那么长的针七八厘米都插进去了,而且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不能跳芭蕾不能参加田径,看见满是洞的校服裤子和孩子写的日记“我能死吗?”“谁能帮帮我?”这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千说万说都说要严惩霸凌者,可是为什么那么难实施?怎么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霸凌事件?怎么才能让霸凌者得到惩罚?如果霸凌者因为未成年,因为九年义务教育得不到相应的惩罚,那么就有可能出现劣币追逐良币的现象,这对于法治社会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在这里还要提醒一下各位父母,孩子如此,我们是不是应该要反思一下?作为父母的我们,要告知自己的孩子,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当他受到伤害的时候,一定要求助于父母,我们要让他知道我们就是他们的奥特曼,他们的保护盾,即便没有钱,父母也会豁出去跟他拼个你死我活,一定要告诉他,只是个学校而已,不要害怕,父母可以让他远离这些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