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律征求意见,把女性权益拉满,真正目的为了什么不言而谕

深柳山谈 2024-04-14 02:52:26

很多网友不关注,所以并不知道新的婚姻法律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了。其实第一句就说明了,这是为了“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令人感到疑惑,男性的权益不用保护吗?

“征求意见稿”总共有20条,几乎每一条对妇女都是无比友好,尤其是最后几条,比如第20条,看上去是“夫妻的任何一方”,实际上主要指的是女方,这是个逻辑和语言上的陷阱,基于目前我们国家的婚姻形势。如果对国外来讲,这种说法本身没有太大问题,因为他们的婚姻本身是公平的,没有什么婚前彩礼、男方必须买房买车等说法,他们婚姻中男女双方付出的平等,因此其中任何一方离婚后请求房屋居住权,那本身就是他们共同购买的房屋。国内则不同,大部分房屋说白了都是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了前妻还能拥有无偿使用权,想想都让人感到可怕。

以前某地就出现过这种案例,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女的说自己没地方住,法院判她没有房子的所有权,但拥有房子的居住权。然后神奇的来了,明明已经离婚了,两个人还住在同一屋檐下。更悲哀的,那女的还动不动就带着外面的男人回去住,当着前夫的面搞生活,简直讽刺到家了。这便是来自欧美的离婚赡养费,即离婚了你也要出钱赡养她,并给她提供房子,连NBA球星对这种操作都招架不住。

有网友总结了这次修改的内容,里面最让人崩溃的莫过于女方只要怀了孩子,不管是不是男方亲生,离婚后都必须支付抚养费。

其实大致上并不难分析,现在鼓励三胎四胎,正因为老龄化和人口减少的问题。可偏偏这种时候,结婚率也下降了。因此一些部门就提前分忧,制定各种对策。问题在于,这种对策的制定很大程度上属于另辟蹊径。

简单说,结婚率、生育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觉得不是人们不愿意结婚,而在于经济。越是偏僻的地方,彩礼要得越来越高,男方支付不起自然没法结婚。除此之外,结婚之后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是否能够支撑他们抚养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则是生育率能否提高的关键。新青年的确更向往自由自在,但是经济条件允许的话,生育和自在并不冲突。而之所以产生冲突,是生育之后大部分收入都将花在孩子身上,甚至还不够,为此要牺牲更多的自由的时间,才产生了矛盾。

这名知乎网友所说的话,可能并不是简单的段子。一些人认为女性不愿意结婚的原因除了更多沉浸在事业上,还包括她们觉得婚姻并无法给自己带来足够的利益。所以接下来会出更多婚姻中的“福利”给女性,以增加她们对结婚的信心,其中包括离婚后的财产分隔以及对男性的工作时间要求等等。可以看到,上面这位网友发表该“判断”的时间是今年1月份,而修改意见稿紧跟其后,在4月份。

生育率和结婚率单靠提升某一性别的福利也根本无法达到。别忘记婚姻是双向的,维护女性的权益没问题,但若无法做到公平公正,那么有些修改只会适得其反,把本就恹恹无力的生育率和结婚率带到更加雪上加霜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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