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有网友发视频称,在高铁G7661次列车上,行李架上的行李箱滑落,女乘客头部被砸中情绪崩溃大哭,指责对方:不道歉还在怪我,相关视频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知情人士介绍,当时列车开出几分钟,因转弯颠簸,行李箱因为没放好滑落下来,砸中该女子的头部与手。
被行李箱砸中之后,女子情绪崩溃大喊大叫,踹了好久箱子。可能因箱子主人没有及时道歉,她不要赔偿,就是崩溃……
视频下方,不少网友纷纷提出疑问:高铁不是很稳的吗?怎么还掉箱子,放上硬币都不倒的,那怎么回事!
还有不少网友强调:高铁乘务员负有责任,巡查时候为何没有发现这个摆放违规的箱子!
确实箱子的主人应该先给人家道歉,不管怎样毕竟是你的箱子掉下来砸到人,这事儿搁谁谁都得生气!
知情人士介绍,女子的吵闹声引起关注,乘务员提出先下车去医院检查,她说自己能好好说话肯定没有大事,就是想要道歉,最后在列车长、乘警的调解下和解。
目前,@上铁南京客运段官微 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称该旅客表示伤势无大碍,行李箱所有者愿意承担其后续医疗费用。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乘务员负有巡视的职责,发生行李箱掉落砸人的事件,高铁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根据民法典814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同时,819条也明确,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女子选择购买高铁票,并且乘坐高铁,事实上成立运输服务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双方都应当忠实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高铁方面首先应该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
并且,大家都乘坐过高铁,按照生活常识,行李架属于列车上的固定设施,是要首先保证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基本的,行李能掉下来就说明列车设施的安全度不够!
同时,就像很多网友分析指出的,如果行李箱摆放位置不对,应该有乘务员员提醒(实际上,笔者在乘坐高铁时经常会遇到乘务员巡查车厢,并提示有序摆放行李),并进行专业调整服务!遗憾的是,好像没有看见以上的说法!
2、隔壁座位男乘客因为行李摆放不正确,导致行李掉落砸伤女子的,确实有错在先,同样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行李箱从行李架上滑落,砸伤干女子的,即使不是故意,纯粹属于过失,按照上述规定,也属于民事侵权案件,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并且,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因为行李箱有男子所有,该男子应当主动赔礼道歉,说不定就可以避免双方发生更激烈的冲突。
3、女子在车厢内大吵大叫的,同样不太理智,有涉嫌违法的嫌疑!
如同上述分析可知,本事件中,女子被行李砸伤,乘务人员包括男乘客存在疏忽的地方,女子作为受害者,确实占据道理。
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成年人该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在公众场合都应当主动遵循公共秩序。在这起事件中,女子在车厢内大喊大叫,尤其是乘务员上前安抚劝阻的时,有可能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或面临治安处罚等法律责任。
当然,这件事情得到了很好的处理,在乘警列车长进入之后,男乘客也主动道歉了,并且双方就医疗费用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