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之路为什么越走越窄

晖汉聊情 2024-09-17 04:25:08
刚刚看到一个评论家评论某著名作家(我不太认得也不太认同这一称谓)的作品。赞其故事独特新异,如某女子稼给一个媒矿工人,目的是等其某天下井出事,好领其抚恤金。诸如此类大肆渲染,故意放大人性偏狭,阴暗,恐怖心机的故事,对此类描写与叙述大加赞赏,极力褒扬。 听有些“名编辑大作家”讲座,动不动卡夫卡,加缪,毛姆,村树……一片言必称希腊的架势。甚至听到有大编公开作出如下结论:如果你不喜欢《城堡》,看不懂《城堡》,你必是一个与文学无缘不适宜搞文学的人。说得我都自信心崩塌了。去年又碰到一好朋友,公开地豪气冲天地大言:从来不看中国小说,因为中国没有小说;从来不看活人的作品,只看死人的作品。又看到许多大学生年轻文学发烧友,许多作品许多文字从语言风格,结构设计到内容挖掘,一派西方味道。一个发呆走神写二千字,一个对镜梳妆搞三千字,从头到尾几乎没有内容,不知何物,一味在某个自我的小角落里翻来覆去自我纠缠顾影自怜自怨自艾……冷静地说,文学一定是百花齐放万紫千红的,所有这一切现象都应该包容都应该被允许。 但现在的问题是,所有这一切“怪、异、偏、狭、邪”倒成了主流,倒被编辑们评委们捧着宠着爱着护着。于是“屎尿体”“泼妇体”“疯癫体”“呓语体”大行其道;“屁股画画”高调获奖,“拖把抹墙”“巴掌拍字”成了高手。愈是中正平和,愈是面向大众,愈是立足生活愈是被他们蔑视鄙弃,如果是陌生来稿,毫无疑问被扫入垃圾桶! 又看多年以来文艺领域发展方向,整个都在追求突破,都在求新求变,都在追求创新。这本没有错且是必须的。但是求新求变求创意总要有个方向有个尺度有个基本原则:符合“大多数人”(以国家为单位则应该是中国人)的审美趣味,符合社会的审美标准,符合民族的基本道德、道义、价值追求。一句话,应该符合、走向与弘扬民族与社会的普世价值。不然,必然是走向混乱,走向疯魔,走向灾难,最终会把一个民族的文艺带向深渊。 我不赞同中国当代文学这种追求。故然社会多有此类阴暗,纵然人性多有此类机心变态,但决不是人类的洪大主流,更不必盯着这样的角落放肆泼墨。因为这样越来越偏,越来越怪,越来越狭窄,越来越变态,最终是越来越走向死胡同,越来越失去受众,最终成了一种极少数“半疯半癫”的顾影自怜的小众自娱,而最终结果必然是被社会被大众抛弃!因为人民是不可媚惑的。 你可能在短时间内迷惑大多数人,也可能在长时间内迷惑少数人;但决不可能在长时间内迷惑大多数人。 鲜花所在多有,为什么要死盯着那株病苗且翻来覆去写它?为什么还要把这一切病态的疯狂的魔怔的东西奉为圭臬?把变态捧为美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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