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没逃离现场却在逃避责任!红安警方持续跟进抓获一名在逃嫌犯

光辉遗爱 2024-09-15 16:34:52

9月10日晚,红安县公安局多部门协同配合,精心布控,成功将交通肇事案在逃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6月4日16时许,红安县发展大道与城南大道交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某某驾驶的三轮车与程某福驾驶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车主伤势严重。事故发生后,红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中队民辅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并传唤三轮车车主王某某到案接受调查。

谁料,嫌疑人王某某在配合完调查后,得知程某福受伤严重,自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后,不仅不配合警方办案,反而玩起了“消失术”,企图蒙混过关。在民警电话传唤王某某时,发现他手机关机,并拒接回复办案民警的短信电话,民警多次上门走访皆无结果。办案民警多次联系其村干部一同前往王某某家中,均未发现其在家。民警对其家属耐心劝说,望其督促王某某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但收效甚微。为将王某某追捕归案,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红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情指行一体化”协同作战机制,并将王某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全力展开追逃工作。通过大量比对分析后,最终在武汉市某地铁口发现其行踪,为避免打草惊蛇,交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驱车前往武汉市进行蹲守,经过严防死守、科学布控。功夫不负有心人,9月10日晚,成功将在逃交通肇事嫌疑人王某某当场抓获。

经查,事发后,王某某得知对方受伤严重,觉得自己无力赔偿,便想着“一走了之”,不仅手机关机,还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手机号码,觉得这样跑到了外地,警方就找不到他了。目前,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并报警,事故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情况,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心理,逃避责任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安公安

0 阅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