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八里:深圳虐妻男致妻子自杀,将面临怎样的判决?

周蓬安闲谭 2019-07-05 06:03:06

深圳虐妻男致妻子自杀,将面临怎样的判决?

7月4日,南方都市报《女子遭家暴自杀 深圳首位虐妻被捕男子:打老婆正常》报道称,李某与马某系重组家庭,1994年结婚。婚后马某经常遭到李某殴打。今年5月23日下午,李某又因琐事对马某实施了家暴,马某因不堪忍受喝农药自杀身亡。涉嫌虐待妻子,嫌疑人李某近期被深圳检察机关批捕,记者从深圳检方处获悉,李某系深圳第一位因虐待妻子而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

只要看到新闻标题,我们就已经知道,其实严格说来,这名在深圳工作的男子,并不是因为简单的虐待妻子而被捕,而是因为他的这次虐待行为造成了妻子自杀身亡的惨剧,也就是其已经造成虐待妻子致死的严重后果,才引起了司法机关的重视。看到这样的新闻报道,我们真的是心都凉了半截。因为往往是非得等到出了人命,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案,才能真正有机会让公众看到法律的威严。而到了这个时候,被害人却早已经是“命丧黄泉”,她们已经无法“享受”到所谓的法律来保护自己了。

据说,某地曾经流传过:“女人属稻草,越打越好。”“女人是棉花杆(方言读作:gai),越打越乖。”这样的民间俗语。可见,本新闻中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所言:“老家打老婆正常”,确实有可能是事实。打老婆的行为被人们视为“正常现象”,到目前为止还在某些地方真实地存在着,说明我国女性的总体地位并不高。

我们可以看到,每当新闻中有女性遭受到各种伤害,很多人都是第一时间就在女性身上找原因。相当多的女性受害人,甚至于在她们失去生命之后,还要饱受社会的诟病。比如前些日子那名被父亲杀害的十六岁花季少女,竟被所谓的坊间流言传说她是“极度叛逆”的女孩,而她的父亲则是在“极度愤怒”下行凶。

深圳是个大都市,人们一说起来就是“北上广深”,因而深圳在人们的印象里是“先进”的代名词。但是,今天新闻中的李某,其思维模式并没有因为人到了大城市,就变得有了大城市的气度,也没有因为时间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就能够“与时俱进”成为现代人。相反,在他心里,老婆就是自己的“财产”。而既然是“财产”,他就“天然”地对老婆有了“自由处分权”。

他长达二十五年虐待,其实早已让其妻子生不如死。根据新闻中的描述,被虐待最终只能选择自杀身亡的妻子马某,也曾经多次向家人和社会求助。“其中,2014年,马某有两次被殴打报警后,经法医鉴定,头部、左耳廓、面部及肢体多处软组织损伤,都已属轻微伤。”但:警察来后李某承诺“以后不打了”,此后仍照旧。因而软弱的马某只能:“明知丈夫李某作为项目经理,出轨几位女下属,也毫无办法,而长期被丈夫家暴,在看她来无法反抗、也无法逃离。”

就在同一个新闻网页上,还有一篇关于家暴的新闻,地点是在广西柳州。在那条新闻中,那个长期酒后暴打妻子的46岁男子王某,6月30日凌晨因为再次暴打妻子时女儿报警,警方出警后他竟然连前来劝架的民警也一起打了,最终被刑拘。

有网友在那条新闻后跟帖说:“我想知道如果不袭警会不会被刑拘?”看到很多网友在这条跟帖后面点赞,就知道这样的想法并不是“杞人忧天”。我们甚至可以说,这话问得真是“一针见血”。

因为一般来说,面对家庭成员之间的家暴行为,即便是报警后,出警的民警也就是做为“见证人”,当场进行调解。而那个打人的人,除非像王某这样醉酒醉得太厉害了,什么人“可以”打,什么人是“不能”打的,他当时肯定已经分不清楚了。那么,就都会当场就“具结悔过”,当场就一再“承诺”今后“不再打人”了,然后民警也就算是“完成任务”了,并不会对侵害人当场就采取强制措施。至于当民警离去后,家暴行为是否还会继续,就是“另一码事”了。

像今天新闻中这个因长期家暴,致使其妻子自杀身亡而被捕的虐妻男,只能说其虽是居住在繁华热闹的现代化大都市深圳,还当着“项目经理”这样的公司“高管”,却是“身在都市、心仍蛮荒”的典型。而这一次,既然已经出了人命,他就无法再逃脱法律的严惩了,这名深圳家暴男将会面临怎样的判决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呼吁社会重视家暴行为带来的伤害,呼吁法律规范并加重对家暴的惩处力度,不要每次都等到出了人命才能看到严厉处罚。

1 阅读:387
评论列表
  • 佳侣 13
    2019-07-05 07:09

    中国法律不健全,家暴没人管,警察也是不拘留不教育。至少来个拘留十五天,罚款五千到一万,这样很多人会收敛一点。打老婆几乎不用付出代价,所以家暴男不会改正的。

  • 男尊女卑这是个陋习,得改!

  • 2019-07-07 19:56

    这位女性为何有勇气死却没有勇气离开(离婚)?

  • 2019-07-07 19:57

    这位女性为何有勇气去死,却没有勇气离开(离婚)?

  • 2019-07-06 12:02

    警方劝架也被打?国内的法律有点搞笑,明明是严重的人身伤害,在“家暴”的掩护下居然能变成普通家庭纠纷,施暴者做个不再打的保证就可以安然无恙。老实说,国内的家暴很普遍,与这种奇葩法律有一定关系。打一陌生人、路人,可以被刑拘,但你打老婆,多数是被劝解。所谓社会稳定,牺牲了很多无辜妇女的生活甚至生命。我想说家暴从轻处理这样的做法,始肇者真的是缺德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