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恨不得报警,想把自己的另一半抓进去,有人却为另一半铤而走险,
广东东莞,就发生一起这样的案例,交警在夜查中发现一名涉醉驾女子,但是,呼气检测达到醉驾标准,而血样酒精检测结果,却离谱的显示为0,警方肯定要回查找原因,发现,原来是一名男子,在凌晨,偷穿白大褂,把存在医院待检测血样,稀释了,而这名男子和女子是夫妻关系。
羡慕这样的夫妻感情,但是,丈夫的做法实在不可取,因为不管什么用。
醉驾去医院抽血采样,会有两个采血管,一个给医院检测用,另一个警方要带走备存,破坏了医院的血样,还有备存的,实践中,还有医生护士毁坏血样的,但都涉嫌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那万一成功了呢,还有人幻想,把血样破坏了,酒精检测数值低于酒醉标准,就没有能证明,嫌疑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关键证据,是不是,就应当根据疑罪从无,做出无罪判决?
但凡想一下,就知道法律不会让人钻这样的漏洞,
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六条的规定,呼气检测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嫌疑人,在抽取血样之前逃脱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这里说的是,人逃脱之后,采集不到血样,只有呼气检测结果,该如何处理,而将血样毁坏,同样也是只有呼气检测结果,根据立法的本意,也是可以同样适用的。也就是说,即便把血样毁坏了,法院也是可以根据,呼气检测结果继续审理的。
最终,丈夫因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妻子的备存血样检测结果显示,远超醉酒标准,也将被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