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看古装剧的时候,会发现在古代,一个县的长官,有被称呼为知县的,还有被称呼为县令的。
这两个官职听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
然而想要弄清楚知县和县令的差别究竟在哪里?我们就还要从开始出现郡县制的春秋时期说起。
在春秋时期,开始出现中央集权国家,然后就出现了县的行政规划。
因为当时主要实行的还是分封制度,县的行政制度还才开始,所以在春秋时期,一个县的县令,是直接受国君管辖的,所以春秋时期的县令,在一个县内,是有着相当高统治地位的。
等发展到了战国时期,县令就不再受到国君的直接管辖,而是将县置于郡的管辖范围内。
等到秦国统一天下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一个县如果有万户以上的人口,该县的长官,就被称之为县令,如果一个县的人口不足一万户,那么一个县的长官,就被称为县长。
秦朝推行的郡县制度,无论是县令,还是县长,都是由中央直接任命。
秦朝灭亡之后,汉朝的郡县制度,依然是按照秦朝制定的制度实行。
到了东汉末年,又开始实行州、郡、县三级制度,由于州、郡的数量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辖区变小,但是原本县的数量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所以从东汉末年开始,就没有了万户以上的大县,所以也就没有了县令。
从东汉末年,到隋朝建立前,州、郡、县的三级制度,被一直延续。
等到隋朝建立后,就又取消了郡,改为州和县的二级制度。所以在隋朝时候,就又出现了大县和小县之分。隋朝时期大县的长官仍然被称为县令,小县被称为县长。
隋朝灭亡后,唐朝延续了隋朝的制度,不过却将县的划分,增加了更多的名目。
唐朝的县有赤县、畿县、雄县、望县、紧县、上县、中县、下县。
其中赤县是唐朝京都范围内的县,畿县是京都附近的县,其余的县,就以户口的多少,还有土地的贫瘠等划分。
唐朝灭亡后,五代时期一个县的长官,就是形同虚设了。因为五代时期,地方上的行政大权,都被掌握在了武将的手上,为了控制地方,武将都会派出自己的亲信,去干预县令的管辖权。
等到宋朝建立后,武将的权力被削弱,中央又重新获得了对县的管辖权。
宋朝的县,除了赤、畿外,又将县分为望、紧、上、中、下五类,在这五类县里面,会设置县令一职管辖民政。
除了在普通的县设置县令外,宋朝时期,开始在重要的大县设置知县一职,担任知县的人,都是由朝廷派出的京官担任,所以从宋朝开始,就有了知县。
到了后期,由于知县的设置越来越多,所以县令一职,就逐渐被知县所取代。
等到了元明清时期,县令就彻底被知县所取代,知县就成为了县级长官的专称。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县令一职,在古代其实是要比知县的地位低。
宋朝的知县,是由中央官员下派到地方的,而县令是依靠资历,从底层升上来的,虽然知县和县令都是一个县的长官,但是知县的地位更高,所管辖的县,也比县令管辖的县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