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开小货车给农机买柴油被罚这件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杨杨,仿若一场 “荒诞剧” 在现实中开演。淮南这村民顾小虎不过是想给自家农机弄点柴油好耕耘那几亩薄田,却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给扣了车还罚了三万大洋,这可真是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啊。
咱说说这事儿哈,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把柴油归成危险化学品,执法部门按规矩来好像也说得过去。但是我感觉好像是拿着 “尚方宝剑” 乱挥,完全不顾实际情况!顾小虎那皮卡车又不是专门运危险品的车,他就是农忙的时候图个方便,又不是搞商业运输赚钱,难道还非得让他去弄个运输资质?这不是瞎折腾嘛,就好比让普通人考个“买菜秘籍”才能出门买菜,是不是有点离谱?
农村的情况特殊啊,农忙时大型农机嗷嗷待哺,加油站又不是随处可见的 “便利店”,农民自己运油那是无奈之举,绝对的“刚需”!村委会都出面证明了,这还有啥可说的?古代农民上山砍柴自用,也没听说要先办个“砍柴许可证”呀!这法律条文和现实需求之间,就像两条异面直线,看似在一个空间,实则怎么都搭不上边儿。
再瞧瞧那法条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明明针对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活动,顾小虎这纯属自用,根本不在此列,这就好比拿 “牛刀杀鸡”,是不是有点大材小用且不合时宜了?还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里提到的 “危险货物豁免” 以及 “首违不罚”,当地运管部门就像选择性失明一样,全然不顾。这执法啊,可不能只看字面,就像《论语》里说的 “过犹不及”,太过头了可不好!
可怜的顾小虎,为了交这罚款,把辛辛苦苦种的水稻都卖了,还到处借钱。这往后的日子可咋过?执法部门这么干,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在搞 “罚款大比拼”,为了创收不择手段呢,这可让法律的威严在老百姓心中大打折扣,就像那 “美玉蒙尘”。
最后我想说:法治社会,得公正有人情味儿不是?当地执法部门真该好好琢磨琢磨,学学古人“以民为本”的思想,重新处理这案子。别让法律变成冷冰冰的“枷锁”,得变成温暖的“护盾”,既能维持秩序,又能保障咱老百姓的生活,这才是正理儿!不然,真得成了大家指责的对象,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