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刑警。
干这一行十多年时间,我经手的案子非常多。
经常有朋友或是记者问我,做这么久的刑警,有没有印象深刻的案子。
这个问题,我总是不假思索。
当然有,并且,每次我的脑海里,都会出现一道画面。
那个空荡荡的房间,墙壁上男人的遗照静静地注视着我,似笑非笑。
尽管已经过去了六年时间,但,依旧如在昨日。
荒唐,可悲,诡异!
作为一名资深刑警,我或许不应该有这个念头。
但,我总会想,如果当初接手那个案子的人不是我,又会是怎样?
01
时间倒转回到2007年。
「喂,北城公安局,你好。」
一个阳光并不明媚的午后,我坐在办公桌后面,接了一通电话。
那时候的我入队不久,还不是大家口中的林队,而是专职跑腿的小林。
所以,接报警电话这种事,也是我分内应该做的。
「你是警察吗?救我!有人现在要杀我!」
「我在北城临江花园小区5号楼601室,救我!」
对方的声音急切,满是恐慌,并且,不等我追问,就立刻挂掉了电话。
行凶?
当时的我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立即将这件事通报给了罗队。
两分钟之后,我们乘着警车,拉响了警笛,迅速的向着临江花园小区出发。
七点零五分,我们下了车之后,小跑着来到了报警人所在的5号楼,601室。
罗队是老资历的刑警了,走到门口时,他只是看了一眼虚掩着的大门,猛地就是一脚!
砰!
房间的大门没有上锁,是虚掩着的。
在我们鱼贯而入的瞬间,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
02
整个房间里,人眼能及的地方到处都是喷溅状的血液,甚至还微微的冒着热气,没有凝固。
血是呈现出鲜红色的,我看了一眼,知道那是动脉血,恐怕受害者是活不成了。
但,更加令我们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后头。
就在罗队将要下令,让我们各自搜查这里的房间时,里间的卫生间门打开了。
一个男人四下无人一般的从里面走了出来,手里拎着一把牛耳尖刀。
那把刀子锋利异常,刀刃上沾着血,男人浑身上下也浸泡着血污。
看到我们的瞬间,那男人的目光里也出现了一丝慌乱。
显然,他没有料到我们的出警竟然如此的迅速。
「把手里的刀放下!」
最前面的罗队反手抽出腰间的手枪,径直对准了男人的胸口。
我注意到,他的目光显得很茫然,甚至有种灵魂尽失的空洞感。
咣当一声,那把尖刀掉在了地上。
几乎是同时,我和其他几个同事迅速扑了上去,将他按到在了满地的血泊中。
我们三个身上,这一下全部都沾满了受害者的血。
将男人铐住双手,按在地上之后,我起身,将旁边的卧室门打开。
大床上,一名体格显得十分瘦削的男人躺在上面,胸口处已经被尖刀戳了个稀烂。
03
乍一看来,这只是一场刑警队时而能遇到的凶杀案。
但,归队的路上,我走过楼下那闪着红蓝警笛的警车,还有呜呜尖叫着的救护车时。
一股异样的感觉却出现在了我的心里。
凶手抓捕归案之后,一切自然按照流程进行。
那名受害者,实际上120抵达现场时,只是稍微检查了一下,就确定了对方已经死亡。
送上担架之后,当晚就拉去太平间了。
而凶手则被暂时羁押在刑警队这边。
经过调查,凶手和死者的身份也明朗了。
凶手名叫钱兵,26岁,本地人,曾经入伍两年,复员后无业。
而死者名叫刘旭新,是北城一所大学的老师,被害时年仅27岁。
而不久之前,我接听到的那个报警电话,正是死者刘旭新通过自己的手机打过来的。
身份查清之后,简单的流程走完,钱兵就已经被送到了审讯室这里。
这是一个密不透风,黑漆漆的小房间,一张铁桌子和铁凳子焊接在一块儿,1把人限制得死死的。
钱兵的身材显得很修长,坐在问话椅上显得很勉强。
而随着一盏炽热刺眼的白炽灯泡打亮之后,我带着笔录本和圆珠笔走进了房间。
04
「嫌疑人钱兵的笔录自述。」
我叫钱兵,现年26岁,大专文凭,无业。
两年前,我在一家大楼做保洁工作,因为失手高空坠物,砸死了一个孩子,被判两年刑期。
为什么要杀刘旭新?
我不认识刘旭新,跟他之间也没有什么仇,我是为了钱。
我听说临江花园小区住的都是有钱人,就在那里蹲点了几天,然后选中了他。
在小区附近晃悠了好几天之后,我终于摸透了刘旭新的生活作息。
他每天晚上都会在八点五十分左右准时回来,而且只有一个人。
这是老天给我的绝好机会,所以昨天晚上,我趁着他回来的时候,一路跟他到了楼道里。
在他开了门之后,我拿出刀子,逼着他进去,然后关上了门。
我本来没想杀他,我只想要钱,可是他却说,家里根本没有什么现金,还说要陪我去银行取钱?
这不是当我是蠢蛋么?我就给他胸口上来了一刀。
他害怕了,说进卧室给我拿钱,没想到他进去之后就在打电话报警。
我撞开房门之后,进去把他捅死了,然后在房间里搜了一下,没有钱。
至于您问我为什么会去卫生间?我是想把脸上的血洗掉。
结果没想到,你们来得这么快,事情就是这样了。
05
我手里的圆珠笔唰唰的记录着,在钱兵的供述结束之后,我也放下了手里的笔。
「你没有说实话。」
我目光平静的盯着他,语气平淡。
「你说与死者之间是因钱而产生的杀人,那么,在他死前,一定会有强烈的反抗动作。」
我盯着钱兵,向他发问,「但是,当时的现场很平静,几乎没有多少争斗的痕迹。」
对我的质疑,钱兵只是耸了耸肩膀。
「我力气比他大,三两下就把他打倒了,他反抗不了。」
钱兵一脸无所谓的态度,也令我心里有些火了。
一条人命在身,这个家伙为什么还会流露出这样毫不在意的态度?
「第二点,当时我们进入房间时,恰好你从卫生间出来,可你的眼神里,根本没有犯罪被捕时的恐惧。」
我一只手摆弄着桌子上的圆珠笔,「入室抢劫杀人,这是重罪,最高可以量处死刑。」
果不其然,一听到我提到死刑这两个字,钱兵的脸色才出现了变化。
和先前一样的惊慌,再度出现在他的脸孔上。
我隐隐觉得,这件事要有所进展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打开了审讯室的大门。
是罗队,他面色沉凝的向我招了招手,示意我先暂停笔录工作。
我走出审讯室,「罗队,您有事找我?」
「钱兵这个案子,有些问题。」
罗队点了根烟,目光复杂的吐了口烟,「在咱们出警时,局里还接到了一个电话。」
06
第二个电话?
我心里微微一惊,「是第二起凶杀案吗?」
「不。」
罗队摇头,用下巴比了比审讯室那边,「第二个电话,就是钱兵打来的,他说自己杀了人,要投案自首。」
轰!
这一句话,如同炸雷一般在我的头脑里炸响了!
钱兵在我们出警的时候,曾经也向公安局打电话,要求投案自首?
对一般刑事案件而言,投案自首都有很大的减刑减罚机会。
而且,罗渡还告诉我,在电话里,钱兵自称是一时冲动后的激情杀人,现在很恐惧,很后悔。
冲动下的激情杀人,与蓄谋入室抢劫杀人,二者之间的量罪也是截然不同的。
前者往往可能只需要坐牢不到十年,而后者,则是最高处以死刑的重罪。
「罗队,这里有问题。」
我立即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和钱兵刚才交代的,对于自己杀人后逗留的解释有所出入。
「你先进去,继续笔录,结束了再说。」
罗队点了点头,示意我继续工作。
回到了审讯室之后,我注意到,钱兵的神色似乎变得更加坦然了一些。
而我的笔录问话,也即将进行到尾声。
「警官,您知道我投案自首的事儿了吧。」
钱兵似乎有些兴奋似的,坐在问话椅上,脖子稍微向前伸了伸。
「我有自首行为,是不是可以给我减免刑罚?」
他的态度,和眼下这种又紧张又期待的模样,令我觉得,这个案子并不那么简单。
「除此之外,我们也得到了一些新的线索。」
「如果你对我们的笔录调查有任何隐瞒或者是撒谎,那么,即便你是自首,一样不能减刑。」
我的目光很平静,语气中,更是透露出一股不容置疑的威压感。
钱兵点了点头,那副模样似乎在说,他什么都会配合,都会照做的。
「咱们重新回到先前的问题上吧。」
「你为什么要杀刘旭新?你和他之间,是否还存在其他的关系,如实说。」
我再度拿起了圆珠笔。
而这一次,钱兵依旧是之前的那套说辞,依旧还是因财而起的邪念,最后冲动杀人。
查到了这一步后,前期的刑事调查流程已经差不多结束了。
余下的工作,那是痕迹科和法医组要做的,他们要检查现场,复现出当时最真实的情景。
两天后,这起案子宣告结束,犯人即将转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我经过法医科的门口时,有个人叫住了我。
07
「林警官,忙着呢?」
张维笑了笑,从兜里拿出一盒烟,抽出两根递到我面前。
我瞥了一眼,那是本地的一种红石牌香烟。
这种烟本身并不值钱,也不算什么好烟,很烈很呛,除非是老烟枪,一般人根本抽不完一根。
但,张维平日里却是烟不离手,用他的话来说,这烟的气味儿能掩盖一点他身上那股尸体的气息。
「自己有。」
我和他的关系还算不错,但也没接他那根烟,而是自己掏出烟盒,跟他走到了走廊尽头,站在窗口抽烟。
「你还记得,前两天你接手的那个凶杀案吧?」
张维才三十多岁,但却比一些老烟枪还猛,一根烟三五口就抽没了,紧接着就续了一根。
「记得。」
我点了点头,看向他「案子已经审完了?」
「还没有,不过咱们这边的工作已经结束了。」
张维笑了笑,「你小子运气倒是不错啊,来刑警队这么久了,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大案,而且这么快就破了。」
虽说凶杀案本身不是什么好事,但对刑警队的人而言,侦破大案,也就意味着晋升警衔。
「运气使然。」
我掐掉烟头,「这个案子的确太过顺利了,甚至顺利的让我感到有些怀疑它的真实性。」
在这一点上,我和张维显然想到了一块去。
「我正要跟你提一件事。」
张维看向我,面色也严肃了些,「死者的尸体经过尸检之后,的确符合尖锐刀器刺伤失血死亡的特点,可是,我们还有一个意外地发现。」
08
「这个死者,本身患有重度的肝脏恶性肿瘤,人话就是肝癌末期。」
「那个凶手也是够倒霉催的,竟然鬼使神差的盯上了他,杀了一个活不了几天的癌症病人。」
张维叹了口气,「这就是命啊,人都有人的命,我回去忙了,今天还有一具尸体要解剖的。」
说着,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进了法医科的大门。
要换成平常,我是非得飞起来给这家伙一脚的,他那双手上不知沾了多少尸臭味,拍我一下,我这衣服就没法要了。
但今天,我却没有因为张维的动作而生气,而是脑海里回响着他刚才说过的话。
钱兵杀死的那名死者刘旭新,竟然是一个命不久矣的癌症患者?
如果在普通人眼里看来,这或许就是一个确确实实的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