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困难和劳动者不易之间找到平衡点

最高人民法院 2024-09-21 10:43:55

图为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裴葭嘏(右一)与职工代表沟通交流。 (资料图片)

“我们为企业奉献了十几年青春,到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却失业了。”某企业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陈某森等19名职工不满补偿协议,多次聚集讨要说法,后被导访入诉。

“这些人都是各自家中的‘顶梁柱’啊。”作为院民事审判庭的业务骨干,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裴葭嘏成为该系列案件的承办法官,细细翻看诉讼材料后,她深感责任之重。

为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裴葭嘏第一时间与该企业取得联系,了解到企业已分批次与大部分职工对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社保等费用进行协商赔偿,并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但尚有陈某森等19名劳动者对补偿数额不认可、不接受。

考虑到职工们大多分散居住在盐城市下辖的县城,裴葭嘏在通过电话沟通方式详细听取了十几人的意见后,决定约其中最具威望的“领头人”陈某森当面聊一聊。

盛夏的某个下午,陈某森及其律师来到法院调解室,裴葭嘏看得出,因“身担重任”,紧皱眉头的陈某森虽满怀愤怒与不甘,却努力控制着情绪,有条有理地将19人的诉求反映给法院。

“我们这些人都是二十出头就到这个企业工作了,人到中年,企业却用所谓的统一赔偿尺度‘打发’我们,难道这些年我们的付出就白费了吗?”话毕,陈某森将他们连续多年获得的“生产能手”等荣誉证书从包里拿了出来,一一铺在桌子上。

当面沟通后,裴葭嘏“摸”准了问题的主要症结所在:这19名职工都是十几年以上工龄的老员工,企业原赔偿方案中没有区分工龄长短,体现不了工龄价值,这才引发了陈某森等老员工们的不满。

企业有企业的困难,劳动者也有劳动者的不易,该如何寻求一个平衡点?且群体性案件牵一发而动全身,怎样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想到这些问题,裴葭嘏心里像压了一块巨石,但她却没有退缩。

“我了解到,企业在经营困难的前提下,仍在想方设法筹钱保障劳动者的工资,从来没有逃避过责任,咱们作为老员工,也要转换立场体谅企业的难处。”

裴葭嘏一头将企业的难处向职工们讲清楚,把情理法理说明白,另一头也多次奔走为职工们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

“企业确实困难,但仍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这些老职工们为企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岁月,企业也应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地多做一些,现在他们上有老下有小,确实不容易啊。”

就这样,几次沟通下来,职工们和企业均把裴葭嘏视为贴心人。最终,在裴葭嘏的努力下,职工方与企业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这天,双方相约在盐城中院民事审判庭内,企业方将涉19名职工的近60万元讼争款项一次性全部支付,19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也随之全部撤诉。

“案子已经解决了,但大家要正视‘失去’,坦然面对,真心期盼你们的生活能尽快回归正轨……”送职工们走出法院,裴葭嘏真诚地献上了自己的祝福。“谢谢你裴法官,眼前虽有一些困难,但我们从未失去希望!”听到陈某森高亢嘹亮的回答,大家都笑了。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文/图:王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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