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苏州一物业深夜醉酒上门收费,在与业主的冲突中造成业主女儿手筋被切断两根,后续来了:业主涉嫌故意伤害,取保一年。
根据海报新闻记者提供的视频得知,该业主孙先生对于这个处理(四名打人者中,有人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而业主自己涉嫌故意伤害,取保一年)十分不满意,该业主认为,明明是对方的问题,对方仅仅是行政拘留,而自己变成了刑事拘留,哪有这种道理。
目前该业主申先生的女儿已经出院,但手上还打有石膏,女儿的伤情和心理状态都不稳定,此前双方多次协商都没有达成一致。
对此孙先生表示很气愤,孙先生说:“当时上门的人中有一个被他砍到缝了十几针,轻微伤,还有一人被他打到鼻梁骨轻伤二级,他们闯到我家里打我老婆孩子,我把他打了,我倒成了故意伤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回顾:
孙先生与妻子和17岁的女儿住在苏州某小区,该小区最近刚换了一家物业公司,事发当天晚上10点左右,4名物业人员手持橡胶棍,到孙先生家里,告知孙先生交物业费。
孙先生则是以时间太晚为由,说明天去物业管理处缴费,让对方离开。
可4名物业人员不同意,并且孙先生闻到带队的工作人员一身酒气,于是和对方发生了争执。
孙先生的妻子听到后,马上出来解释,他告知物业人员,自己早上已经去过物业管理处,关于拖欠2000元的物业管理费定于明天上午去缴纳。
4名物业人员一听,表示并不知道这件事,孙先生又与他们发生了争执。
孙先生的妻子和女儿听到后,连忙上前拉架,结果妻子和女儿均四人被推倒在地。
孙先生当时很气愤,立刻冲到厨房去取来一把刀,准备自卫。
大家见状,连忙去抢孙先生手中的刀,可就是在抢刀的过程中,孙先生的女儿,左手小指和无名指的手筋被割断。
之后他们便将女儿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事情发生后,孙先生和物业人员多次协商,但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物业人员坚决称没有打人,一下也没有打。
但孙先生反驳称,女儿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眼睛都肿了,妻子的头发都被薅掉了。
事后民警对孙先生做笔录,说他涉嫌殴打他人,但孙先生拒不承认,他认为市民物业人员醉酒半夜来家里闹,在看到妻子女儿被打后,才做出自我防卫,并不是民警口中的殴打他人。
以上便是整个事件的经过。
为此网友们有不同的看法:
有网友认为孙先生,拖欠2000多元物业费有问题,正常物业费都是一个月一个月的交,孙先生恐怕有一年都没有交物业费了吧,物业上门讨要也是正常的。
还有网友认为,就算是拖欠物业费,物业人员也不应该持橡胶棍醉酒半夜上门讨要,单凭这一点已经违法了。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员可以催告,若业主仍不支付,物业人员可以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
物业管理人员不得已停电停水停气催收物业费,更别提上门持橡胶棍讨要物业费。
所以这件事情,本身就是物业有错在先,其次该小区刚换的物业公司,马上上门讨要物业费,这是“杀鸡儆猴”吗?
对于孙先生“涉嫌故意伤害,取保一年”,网友觉得不合理。
有网友评论说:一直不理解正当防卫,有人持棍上门打自己的家人,自己还不能防卫。
有网友评论说:如果这个处理结果是真的话,给苏州警方很大的压力,这样会更加纵容物业公司违规违法。
有网友评论说:怎么会这样?都闹到家里来,也不能有任何防护措施,只能老老实实任由欺负?还能保护房主吗?建议不管花多少钱,都要请律师上诉。蒸馒头不喂吃的,也得为了那口气。
是呀,有人到自己家里来闹事儿,打自己的老婆孩子,难道也不能出手帮忙吗?只要一出手就会变成互殴。
这次大多数人都站在业主这边,不是大家有意针对物业,只是物业的某些操作让各大业主感到心寒。
物业物业,如今变成了一个只收钱不干事儿的部门,不仅如此,还处处给大家添堵。
这一点,我要吐槽一下我们小区的物业,明明是自己买的车位,经常被人占用,多次找物业投诉,物业还一点都不耐烦。
有好几次,我自己车停到自己停车位,多次被人刮蹭,找物业调取监控,物业人员直接告知我监控没开。
每次找物业帮忙时,物业各种推脱,但每次收物业费时,他们总是堵在一楼,提前开好收据,就怕我们跑路了。
.我们小区由物业代收电费,电费一直是0.88元每度,多次投诉都没用,他们还叫苦连天,说他们有多么多么不容易,说哪里哪里需要用电,个个月亏损。
哎,说起物业,就忍不住吐槽几句。
最后问问大家,这件事情你怎么看?对于业主孙先生的判决书,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如果是真事,感觉没天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