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非法同居等都不判刑,可能会被拘留和罚款。因为这是道德范畴的行为,是男女两个人之间的情感和伦理的问题,只是伤风败俗,破坏良序公俗!
但是出轨的对象有两种方式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且是会被判刑的!一是重婚罪,二是破坏军婚罪!
近日,福州施女士在得知刘某的妻子是服役女兵的前提下,2023年4月与其同居,像夫妻一样过着不羞不臊的生活。关键是他们发生了男女关系!
常在河边转,没有不湿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里包不住火,在2023年的9月,二人的关系被刘某服兵役的妻子发现。
关键是两个人在案发后还是同居在一起,并且产下了一子。经过医学鉴定,施女士产下的男孩,就是刘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
这一下惹恼了刘某服兵役的妻子,而且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施女士与刘某确实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且还生育一子。
于是刘某的妻子就报了警,2024年3月,警方通知了施女士,施女士不得不投案自首。
不管是男军人还是女军人在服兵役期间,任何人不能破坏他们的家庭。因为他们常年在外服兵役保家卫国,奉献自己的青春,所以国家为了保障这些人的婚姻稳定,家庭稳定,就特意制定了破坏军婚罪这一条。
这条法律只对特定的服役军人,对于普通人出轨的行为不存在,而且他们不可能判刑,只能转做非法同居或者通奸处理。对于这种情况,大部分是民不告官不究。
据北京日报12月11日消息,施女士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丈夫,却仍旧与对方保持不正当同居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破坏军婚罪。
经鼓楼区警察院提起公诉,施某依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无独有偶,在这之前河北沧州也发生了一起破坏军婚罪案件。2013年服役军人吴某与妻子宋某结婚,在2018年妻子宋某在一次酒会上认识了张某明,一个比较帅气的工程师。
张某明能说会道,而且也很会照顾人。张某明在知道宋某是军人的妻子,竟然暗生情愫,发展了地下恋情长达4年的时间,而且也发生了男女关系。
在2021年休假回家,吴某发现妻子宋某接电话避着他,而且经常外出。吴某就跟踪妻子宋某,最后发现她与张某明私会,气急败坏质问这件事。
妻子宋某竟然不知廉耻,直接提出与吴某离婚,并且起诉到法院。法院不判他们离婚,但是吴某同意离婚,于是最终判处了离婚。
最终判处张某明因为破坏军犯罪,获刑一年4个月。
这两起破坏军婚罪都是近期才被判刑的,一个是女子破坏军婚罪,另一个人是男子破坏军婚罪。最终他们都得到了法律应有的处罚。
其实只要选择了自己的另一半是服役军人,那你至少要做好耐住寂寞的准备。不管是妻子还是丈夫,在另一半服役的时间里绝对不允许出轨。
如果出轨的话,可能自己不受法律的制裁,但是被出轨的那一方,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三者小三,他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什么破坏军婚必须处罚小三呢?为什么不处罚军人的妻子或丈夫呢?其实这是通过多方面的考虑,专家也是为了保护不役军人的家庭以及家庭成员。
一是对于服役军人的丈夫和妻子,在家里本身就是守活寡,非常的寂寞,可能会出现出轨的行为。七情六欲,人之常情。所以这就需要他人守法,一个巴掌拍不响。
二是考虑到服役军人的子女的未来,毕竟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出轨,对于子女的未来是受一定的影响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他们需要受到刑罚处罚,对于子女未来考公和服兵役的都受到影响。
最后我们看一下网友对这一起破坏军婚罪有什么看法?网友们都觉得这个男人也必须受到处罚,也就是说服役女兵的丈夫出轨也应该受到同样的处罚,否则就会不公平,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
更何况服兵役女兵的丈夫出轨,他们更占便宜。所以不处罚他们,会使得他们更加肆无忌惮。
对于出轨的丈夫上面已经解释了为什么不处罚服役女兵的丈夫出轨行为。这是出于考虑不义女兵的家庭影响和子女的前程着想。
有网友幽默的说,终于见到小三受到处罚了!如果说把这项规定扩大到普通人,谁出轨谁破坏婚姻都受到同样的处罚,这才对破坏婚姻的人具有威慑力,社会更加稳定。
其实我国主导的是婚姻自由,一旦过不下去了可以离婚。这样能够避免家暴的行为,这是保护妇女的最基本权益。不过被现在很多的无耻之人视为儿戏,以离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有网友认为,破坏军婚罪过去判刑三年,现在怎么清了?现在已经该更加重判!
这些应该得益于那些立法的专家和律师,他们认为那样量刑太重。其实对于破坏军婚罪应该加重处理至少5年以上,或者说10年以上,那样就不会有人铤而走险,更具有威慑力。
最后还是提醒那些选择军人作为另一半的人,既然选择了就要承担肩上的责任,要耐得住寂寞,要维护好自己的家庭,让服役的另一半没有后顾之忧。只有这样军人才能安心的服役,国家才能更加安全,军功章上也有你的一半。
你对于破坏军婚罪支持重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