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月10日发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下文简称《评价指南》)。为防止抢赶教学进度,《评价指南》提出,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统筹制订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严禁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发布《评价指南》的目的,是着力克服普通高中办学中“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而关键在于,如何让《评价指南》成为各高中办学的行动指南,因为在现实中,一直存在“素质教育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扎扎实实的问题”。要落实《评价指南》,必须强化地方政府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责任,坚持依法治教。
高中学校不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纳入高考的科目教学应试化、不纳入高考的科目教学边缘化,以及高中抢进度在高二时就上完高三的课程,高三一年用来“刷题”做应试准备,这貌似是高考评价体系的问题,但实质是不依法治教的问题。高中学校这么做,是违反《教育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规定以及高中教学的基本规律的。对于高中学校的做法,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应要求学校必须纠正,给学生完整的高中教育。然而,不少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却默许学校的做法,甚至高二就上完高三的课,成为一种常态。
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教育部门没有履行依法监管学校依法办学的职责,而是追求高考升学率。把获得更高的高考升学率而不是构建更好的教育生态,作为当地发展教育的政绩。
很多高中的功利、违规办学现象,根源就在于此。如为提高升学率,地方政府部门纵容超级高中与民办学校“公”“民”不分办学,跨地区违规掐尖招生,这严重破坏地方教育生态。在实施新高考改革的地区,有的高中根本不按改革要求组织选课走班教学,而是给学生提供有限几个选科套餐,限制学生的选择权不说,还因功利选科而出现选科失衡。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就提出,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但对于不用升学率考核学校办学和教师教学教学,一些家长和社会舆论不理解。一所高中学校如果升学率下降,就会遭到家长和社会舆论的指责,要求“校长下课”。还有人质疑,不用高考升学率考核高中办学,用什么考核,难道要所有高中学校都躺平吗?
这也和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有关。用升学率考核高中学校办学,表面上是重视高中教学质量,但却与政府发展教育的职责背离。政府发展教育,是要办好各级各类教育,给所有学生创造人人出彩的发展机会。如果用985率、重本率、本科率等评价普高办学,这就给社会传递把大学分为三六九等,歧视职业教育的信息。坚持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就不可能办好职业教育,甚至会误导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当前,有的中职学校也“普高化”,追求升学率、本科率,而不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
面对家长“升学率不高,何来教育质量”的质疑,地方教育部门要以积极的态度回应。首先,要根据《评价指南》的要求,建立科学的高中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关注高中按国家要求推进“五育并举”,开设必修课、选修课,推进选课走班的情况以及具体课程教学的质量。按照新的《评价指南》,传统的围绕升学率展开办学的“升学名校”,就很可能不是高质量的高中学校,甚至因违规办学问题突出,成为不合格、必须整改的学校。
其次,对于坚持推进素质教育,不赶进度、不挤占学生睡眠时间、到高三时依旧开齐开足所有课程的高中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教育部门要坚定支持,而不是表面上支持素质教育,但却用升学率甚至“清北率”(指考上清华北大的人数)对学校的办学“一票否决”。
为此,落实《评价指南》,要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督查各地政府部门是否扭转教育政绩观,是否存在用升学率考核学校的做法,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部门的责任。如此,才能构建良好的高中教育生态。
本文原载: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