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成都站南北区域联通及扩能改造!成华区发布房屋征收公告→

向北说社会 2024-10-23 15:14:52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关于火车北站扩能改造

配套市政工程国有士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成华征告字(2024)第(3)号

因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市政工程建设需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成征决字(2024)第(3)号总(9)号),决定对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市政工程(成华段)房屋征收项目(一期)三标段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市政工程

二、房屋征收范围:

1.站北路50号泰来小区部分建筑物(1栋);

2.福康街82号东安苑部分建筑物(2栋);

3.福康街25号富丽花园全部建筑物(1、2、3、4栋);

4.福康街 53号金穗苑整栋建筑物。

三、房屋征收目的:为解决成都站南北区域联通及落客交通转换功能,保障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市政工程建设,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对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市政工程(成华段)房屋征收项目(一期)三标段依法组织实施房屋征收。

成都站(火车北站)综合枢纽效果图 资料图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补偿协议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公布之日起至第45日止。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协议,按约定腾空并交付房屋。

六、房屋征收部门:成都市成华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成都成华棚户区惠民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八、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地址:以现场温馨提示公布的地址为准;办公电话:84337675,投诉电话:83260201。

九、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被征收人如不服《房屋征收决定书》(成征决字(2024)第(3)号总(9)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2023年10月23日现场公布《关于公布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市政工程(成华段)房屋征收项目(一期)三标段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市政工程(成华段)房屋征收项目(一期)三标段征收补偿方案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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