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去的人真的会给活人托梦吗?
如果你吃到人肉做成的羊肉火锅怎么办?
这两件神奇的事情还得从一起失踪案说起。
1993年,台湾基隆警方接到了一起报案:一名年轻女子声称自己的丈夫杨思东失踪半个月了,要求警方帮忙寻找。
台湾警方不敢怠慢,因为她所说的杨思东是当地一位政府要员的弟弟。
在盘查杨思东失踪前独自在外租住的房子时,警察发现这里收拾得非常整洁,看不出有任何异样,只是闻到了一股不正常的铁锈味道。
后来有人翻开床垫,发现整张床垫底下都是血迹。
因为人血中含有大量的血红蛋白,而血红蛋白的细胞中含有一定量的铁。
这种铁元素是低密度的铁,其中一种以氧化铁的形式存在,与通常所说的铁锈是一样的。
所以当警察闻到不正常的铁锈味和床垫底下大量的血迹时,基本上就断定:杨思东十有八九是遇害了。
接下来警方进行了大范围的搜索,终于在北海岸的海滩上,找到了一部分人体臀部和大腿部位的肉块以及手、足等。
随后警方又在附近的一个蝙蝠洞中,找到了一颗男性的头颅。
这颗头颅被装在印有“火锅底料”的包装纸箱里,周围散落着一堆冥币,而包裹纸箱的是一件女性棉服。
从时间和地点判断,警方初步怀疑这个人就是杨思东。
听到丈夫遇害的消息,年轻女子赶忙来到警局,可她却一眼看出,眼前这一堆残骸根本不是自己的老公。
据她所说,自己老公的右臀部有个形状特别的胎记。
最后通过法医的进一步检查,证实蝙蝠洞里的男性头颅和海滩上的肉块是同一个人,但这个人却不是杨思东,于是警方同时对这两起案件展开调查。
不久后的一天,那位女子又一次来到警局,对警方说,自己这几天一直在做同一个梦:梦到自己和丈夫走在一条山路上,杨思东面无表情地将她带到金山的一条小路旁,然后向她展示了一具被捆得像粽子一样的尸体。
女子说:“我觉得这是杨思东在冥冥中报告他所在的位置,叫我为他申冤。”
然后又强调似的说:“你们千万别认为我说得可笑,我是真的连续几天都梦到这样的场景,虽然老公没跟我说话,但我知道他想要我做什么。”
死去的人给活人托梦,不管怎么说都显得诡秘异常,所以警察还是认为她做梦是因为太过思念丈夫,从而产生的幻觉。
可此时警方也一直没找到任何线索,在女子的坚持下,他们选择“暂且相信”,并根据她的描述,对相关地点进行搜查。
这一搜不要紧,警察还真的在金山的一条小路上,找到了一个被裹在棉被里面的男尸,与年轻女子描述的形状一模一样。
只见死者的双手双脚都被捆着,身上有多处利器伤。
再通过法医的进一步鉴定,证明这具尸体正是失踪多日的杨思东。
随后警方根据现场留下的线索,没过多久就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共两人。
原来这两人是见财起意,尾随杨思东到家后逼迫他说出保险柜密码,然后又残忍地杀害了他,随后抛尸荒野。
杨思东的案件已经告破,但蝙蝠洞里的男性头颅和海边的尸块又是谁的呢?
限于当时的办案条件,警方一时还无法侦破,便将头颅和尸块浸泡在福尔马林溶液中,装在一个塑料袋里下葬了,为的是将来万一日后有线索了,再来开棺验尸。
七年后一天,也就是1999年的8月20日,基隆警察局第四分局跑进来一位慌慌张张的中年女士。
她气喘吁吁、“大着舌头”对警方说:“我男朋友是杀人犯,你们快把他抓起来!”
一名女警员给她端来一杯热茶,让她先稳定下情绪,有什么话慢慢说。
几口热茶下肚,这名中年女士稳定了心神。自称王金兰,七年前曾亲眼看见自己的男朋友张潇汉杀人、碎尸。
据王金兰口述,当年她和男友张潇汉合伙开了一家羊肉火锅店,生意很是兴隆。
“那是七年前的一天晚上,”王金兰回忆说,“一个叫‘文烟’的男人来我家火锅店喝酒,一直喝到店铺打烊还不肯走。”
文烟本是店里的常客,多待一会儿也无所谓。可那晚他貌似喝多了,醉醺醺地拉着正在扫地的王金兰求欢。
王金兰愤怒地推开他满是酒气的嘴巴,警告道:“小心张潇汉收拾你。”
因为彼此常来常往,他俩都知道张潇汉脾气不好。可不知为什么,这天“文烟”听到后不但不收敛,反而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玩玩又怎样?再说自己和张潇汉,以前也在外面玩过同一个女人。
王金兰听后更加生气,大声冲里面喊道:“张潇汉,救我。”
当时张潇汉正在里间屋子睡觉,被两人吵醒后很不耐烦,强忍住怒火上前劝解。
可“文烟”此时酒壮(尸+从)人胆,根本不听张潇汉的劝告,还不断地说“不过是个女人,就一起玩玩嘛。”
张潇汉本来就是个暴脾气,刚才听“文烟”说出他肮脏的往事就已经很生气,现在又见他如此不尊重他的“正牌女友”,于是怒从心头起,绰起一根铁棍狠狠敲在“文烟”的头上。
在一击过后,“文烟”当即没了声音,随后张潇汉把他像丢垃圾一样拖进浴室继续殴打。
王金兰想上前阻止,却被张潇汉猛地推开,导致她头部撞在桌角上,当即昏死过去。
等她清醒过来后,发现浴室里满是鲜血,而张潇汉正在厨房把“文烟”大卸八块……
听到如此恶行,警员们义愤填膺,纷纷指责她为什么当时不报警?
王金兰满面泪容,张大嘴巴说:“你们看,我嘴里可还有几颗牙齿?”
这时警员们才注意到,她的嘴里只有下面三四颗牙齿是完整的,上牙则全不见了。怪不得她说话口齿不清,还以为她是个“大舌头”。
王金兰泪眼婆娑,说:“当天我就想着报案,可刚踏出家门,就被张潇汉扯了回去。他恶狠狠地威胁我,不许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否则连我也一起宰了。”
王金兰还告诉警方,之所以以前不敢报警,是因为一直受到张潇汉的威胁。而张潇汉为了让王金兰“记住”他的话,每隔一段时间就用老虎钳子拔掉她一颗牙,以示警告,免得她再生出报警的念头。
“那你现在为什么又敢报警了?”警察继续追问。
王金兰现出更加惊惧的表情,说:“因为,因为‘文烟’给我托梦了!”
又是一起死人给活人的托梦事件!
原来最近几个星期,王金兰一直在做着同一个梦。
梦里是同一个场景:本已死去七年多的“文烟”,浑身湿淋淋站在她床前,不停地说着:“姐姐,我好冷。姐,你救救我。”
“这是‘文烟’的冤魂不散,他来找我了,他来找我了。”王金兰惊魂未定,哭着哀求:“我可真是个苦命人,白天受张潇汉的虐待,晚上还要被冤魂索命,求你们救救我吧,快救救我吧。”
说完她号啕大哭。
警察又对王金兰进行了更加详细地询问:“张潇汉杀人后,尸体是怎么处理的?”
王金兰说:“张潇汉把‘文烟’杀死后又肢解,我也曾问他把尸体如何处理。张潇汉说,你没见我出门都带着一些黑色塑料袋么?大块的肉都被我当做垃圾丢掉了。可后来一想,人肉也是肉,干脆和羊肉搅在一起做成羊肉火锅,给那些客人吃掉算了,真可惜先前丢掉了好多大肉块。”
“啊?”王金兰听得毛骨悚然,又问:“连头也吃了?”
张潇汉则说:“人头和手脚,这些都是可以被一眼认出是人肉的,怎么吃?是被我丢到野外了。”说到这里他又阴森森地对王金兰说:“你别成天总想着报警,我包裹头颅用的可是你的棉服,就算哪天事情发作了,你也跑不掉,是‘共犯’。”
听她这样描述,警方很快想到了七年前他们在海滩和蝙蝠洞中发现的尸体残骸,于是有人就去调当年的档案。
这时,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
因为90年代都是纸质档案,且保管上差强人意,几十年的时间过去了,找起来有些没头绪。
档案员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就在警员想要离开的时候,档案员却突然叫住了他,随后把他带到最里间的屋子,从布满灰尘的柜子中拿出一个略微发黄的纸袋子。
档案员嘴里还在说:“真是奇怪,明明目录上查不到,可突然间我就像看到它在对我招手一样,马上就想到它在这里。”
警员也感到很奇怪,不过他相信档案员说的是真的,就像相信王金兰说“文烟”给她托梦一样。
但是很明显,“文烟”就是个外号,至于他真名叫什么王金兰也不知道。
这又是一桩棘手的案子。
说来也巧,就在王金兰报警的前一个星期,有位老妇人也来警局报警,说自己的大儿子李俊雄在七年前失踪了。
她的儿子李俊雄在七年前出外打工,一直很少与家里联系。家里只剩老两口,老头还有病。或许是怕父母管自己要钱,所以后来李俊雄干脆和家里断了联系。
直到前段时间,老头病重不治身亡,老妇人想找儿子李俊雄商量如何处理丧事,可是电话怎么也打不通,这才想到报警。
难道海边的尸块和洞中的头颅是李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