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沈闻君与死对头在打斗中双双掉崖,失忆了。
属下找到她时,她已成为了十里八乡有名的哭包厨娘,和一个迎风咳嗽的账房书生做了未婚夫妻,相亲相爱。
连死对头长什么样都忘了。
好在属下给她带了一个消息———
死对头藏在商队里。
只要沈闻君在三月内找到他,杀了他,就能回家成婚。
她实在想念自家那病怏怏的夫君衣下,一手滑腻好摸的胸肌。
每次她探过去,他总会咳嗽不止,红着耳根将衣带绑紧:“成婚后再说。”
成婚成婚,只要杀了死对头,她立马回家成婚!
可沈闻君不知道。
死对头那边,也得到了同样的消息和任务。
潜入商队一月后。
沈闻君忽然发现,商队新来的草原卷毛账房,竟然是自己那个一步三咳嗽的柔弱未婚夫!
也罢。
不过是个身份普通的草原少年而已,可以拿下!
潜入商队三月后。
沈闻君逐渐恢复记忆。
怎么未婚夫这张脸,和她的死对头——那个可恶的草原王子,那么像呢!
朝格爱上了一个中原姑娘。
草原郎热情奔放,中意一个姑娘,一辈子忠贞不二,当即就要拉姑娘圆房。
可姑娘喜欢书生,朝格装了又装,终于将人拐到床榻前。
迷迷糊糊解衣时,猛然想起来——
不行!背上有疤,怕吓着她!
于是朝格看似做工离开三月,实则秘密喝药刀刮去疤,顺便料理一下死对头。
只是没想到,死对头就是亲亲娘子?
那,既然娘子不怕疤痕……
朝格狂喜:是不是可以圆房了!
精选片段:
同和二年。
草原最骁勇善战的海那赫部,遭遇了一场史无前例的雪灾,牛羊冻死无数,损失惨重。
而一关之隔的大昭国,因地处中原,气候温暖,歌舞升平。
此前,大昭与海那赫部打了十几年的仗,若大昭想攻打草原,此刻是最好的时机。
可大昭并没有这么做。
大昭登基不久的少年皇帝,匪夷所思地做出了给敌人送去粮食、草料的决定。
此外,皇帝还送了一封求和修好的国书。
于是从此,草原和中原两族,放下兵器修秦晋之好。可和平政令颁布后的几年,却并非一帆风顺。
大昭和草原两族,面上一派平静,暗地里各自心怀芥蒂。
杀人劫掠事件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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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三年,早春二月。
织女镇上烟雨朦胧。
这场雨下得极缓,若不是沁着丝丝缕缕二月春风的寒意,几乎要让人以为,是老天爷往人间撒了一把无色无味的芝麻粒。
春风吹着细雨,落在二十四骨的油纸伞上,一丝动静也无。
官道上停着一辆驴车,并几担行李。
一看便知,有人要远行。
沈闻君抬头,看到伞面上金线勾边的蓝孔雀,想起来当初二人初遇,桥上忽落大雨,他借给她的就是这把伞。
如今二人分离,竟也是这把伞。
“海郎,我舍不得你走。”
沈闻君扑进对面男子的怀中,嘤嘤哭泣:“你留在家中耕作,我做饭洗衣,虽日子苦了些,两个人却不分离,可好?”
撑伞的男子叫海大牛,是沈闻君的未婚夫。
海大牛读过几年书,现于青山县王员外家中做账房,四五天才得空回织女镇一躺,和未婚妻聊表相思。
可这一趟不同,海大牛并非回县城,而是要出一趟远门。
心爱女子的眼泪如珍珠一般落下,海大牛看得心疼不已,他慌乱地擦着怀中人脸上的泪珠,眉目间尽显挣扎。
他好像在考虑,要不要告诉心爱之人某件事情。
片刻之后,海大牛的眉头展开。
他决定还是暂时不说,等到三月之后,他会将一切坦白。
海大牛捧着沈闻君的脸,道:“六娘,我咳咳……我亦舍不得你。”
海大牛轻咳两声,六娘连忙为他抚背顺气。
海大牛摇头示意不用,轻轻抚过未婚妻脸上的伤疤,眼中无限怜爱。
媒婆介绍六娘与他相看那天,落了一场急雨,他本要掉头归家的,谁知路上遇到一个处处都合心意的女子,一问才知,这正是与他相看的女子。
一见钟情。
真是天神眷顾。
未婚妻的袖口洗得发白,指腹粗糙,鬓发衣饰亦素净。
海大牛心中一片柔软,这都怪自己无用。
“王员外允诺我,这一趟去北边替他清算账务,咳咳,回来后予我二十两银子。”海大牛说,“这一趟少说三个月,三月之后我回来,咱们就成婚。”
按照织女镇的风俗,两人早已成婚,只是未置办聘礼,海大牛始终耿耿于怀如此。
说着,他从衣襟处掏出一只木钗来,簪在沈闻君头上:“这只木钗算作信物,等我回来,定会给六娘买更多的首饰。”
沈闻君也掏出一个玉佩来,道:“我也有信物送你。海郎,你走后要多多写信,三月后一定要回来娶我。”
两人依依惜别几句,挥手告别。
驴车远去,只留下送别的人仍在原地张望。
沈闻君喊道:“海郎,海郎——”
因哭得太用力,泪眼模糊,沈闻君有些看不清楚海郎的背影,哭着问:“程鱼,他走了吗?”
官道旁跳出个人来,一身短衣劲装,很是干净利落。
这人朝远处望了望,说:“回郡主的话,大郎君走了。”
话音刚落,哭声立刻停了。
方才哭得凄凄惨惨的小娘子,现下竟无半分伤心的模样。
沈闻君催他:“快些给我帕子和水,这胡葱也辣了些。”
胡葱产自西域,在中原并不常见,甚至称得上稀有。瀚海府也只是偶然得了些,意外发现此物切开时,可令人眼睛酸疼,泪雨如下。
本以为是无用之物,却被郡主榨成汁液,抹于眼下假作哭泣,最后用来哄一个书生的怜惜。
程鱼不大摸得清郡主的心思。
方才躲在树后,程鱼看得清楚。
郡主送给海大牛的玉佩,乃是瀚海府沈家家传之物。除了郡主,郡主的兄长大都护沈渡君也有一件。
这样的温润玉色,如雨后初晴天空中的一抹青蓝,便是在天下最盛产玉石的龟兹国,也难找出第二件这般好的成色。
如此珍贵之物,送给海郎君,足以表明郡主对他的喜欢。可程鱼想不明白的是,既然郡主如此喜欢海郎君,为何还要假哭骗他?
而且,郡主往日在瀚海府驯烈马,拉大弓,尤其是一把软剑,出鞘如灵蛇游动。
往日俱是英姿飒爽的直爽做派,如今怎么性情大变,扭捏捏捏?
程鱼将不解之处说给主子听,沈闻君叹了一口气。
一切缘由,都是阴差阳错。
“你可还记得,我是如何从瀚海都护府的郡主,变成织女镇的一个厨娘?”
程鱼当然记得。
一年之前,瀚海都护府大都护之妹,安平郡主沈闻君接到一封来自死敌的密信。对方约她在青山县一处山崖见面,见面后,沈闻君与死敌打了起来,双双坠崖。
再次醒来,沈闻君忘记一切,只记得自己的名字。
沈闻君被一个老妇人所救,成了织女镇的厨娘。半年前,救她的老妇人去世,说媒人找上门,让她去相看海郎。
那时沈闻君虽未恢复记忆,但无意成婚,故而在自己的容貌上动了手脚。
不想天意弄人,海郎长得跟神仙一样,她对他一见钟情。
思及此,沈闻君又叹一口气。
她把面上的黑粉擦干净,露出白皙娇嫩的皮肤,又撕了脸上的“疤痕”。
“错就错在,当初王娘子说媒令我不堪其扰,我无奈答应了她,但又不愿意相看的人纠缠于我,于是便对街坊四邻说,自己划伤了脸,弄了疤痕在脸上。谁能想到……”
往下不说,程鱼也猜得出了。
谁能想到,郡主竟对相看的人一见钟情呢?
何况已放话出去,自己划伤了脸,也只能一直以疤痕示人了。
至于性情大变,沈闻君惆怅叹道:
“你不知道,海郎是个书生。一则,书生都喜欢温柔贤淑、勤俭持家的小娘子。二则他体弱多病,走两步就咳嗽不止,我真怕拿出我的软剑来,吓得他晕厥过去。”
沈闻君握着海大牛送给她的木簪,眼神柔软。
木簪平平无奇,无任何雕饰,应该是他自己随便寻到的一截木头,自己做的罢。
礼轻情意重。
沈闻君将木簪无比珍视地放在衣襟处,最贴近心口的地方。
接着,她问起先前吩咐的事:“程鱼,谋害本郡主跌下悬崖的那位死敌,你可找到他的下落了吗?”
闻言,程鱼奉上一枚耳环。
“郡主忘记了这位死敌的样貌,属下等只寻到一些蛛丝马迹。这是郡主的敌人在悬崖之上留下的,属下猜测,郡主的敌人不是中原的百姓。”
沈闻君两指捏起耳环,看到上面有细微而繁复的纹路,似乎是一头狼的形状。
“这应是出自草原人之手。草原人偷学了中原的雕琢手艺,却偏爱雕刻牛、羊、狼此等粗鄙野物,画虎不成反类犬,竟做出个四不像出来。”
猜到耳环的主人的身份,沈闻君嗤笑一声:“虽品味堪忧,但这精妙的手艺着实稀罕,应是草原王族佩戴之物。”
看来,她的死敌身份不一般呐。
程鱼回忆着可供怀疑的人选,为难地对自家主子摇了摇头:“可北方草原王亲中,并无和郡主年龄相适的公主或小姐。”
男子倒是有。
其中一位还和郡主的人生大事有关,不过郡主知道了,应会发怒吧?
还是等回到瀚海府,请大都护告诉郡主吧。
沈闻君说:“谁说非得是女子?”
眼前忽地闪过叮叮当当的棕色发尾,微微打着卷,阳光照耀之下,挂在耳边的银叶子晃晃悠悠,映着温润的光芒。
沈闻君冷笑道:
“草原上的一些男人,笑得像一朵路边的狗尾巴花,最喜欢往头上戴这些东西。讨厌死了!”
近几年新帝登基,和草原停战,对草原以及西域各国的态度愈发和缓,有一些中原人逐渐接纳草原人。
沈闻君与那些人不同。
在两族关系最恶劣的那几年,沈闻君曾乔装成兄长手下先锋,与草原海那赫部一位将领对战。
因见识过中原与草原厮杀的画面,沈闻君非常讨厌外族人。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敢跟她约架,做她的死敌,就别怪她不讲情面!
皇帝对外族宽松友好,但瀚海府沈闻君绝不容忍!
“此人深棕卷发,喜好戴狼纹银饰。我用软剑刺破他的衣物,看到他腰间刺有狼纹图样。”
沈闻君眼中闪过寒光,蓦地抽出腰上软剑,冷冷地吩咐程鱼:“今晚之前,找出那个人身在何处,本郡主要杀了他。三个月后海郎回来,在这之前,本郡主不想有任何影响我们成亲的存在!”
方才思念郎君的温柔女子模样荡然无存。
本来程鱼以为,郡主失忆后脾气见好,不想郡主和大都护一样,还是那个杀伐决断的郡主。
“是!”
.
与此同时,距离织女镇一里外的官道上,驴车缓缓而行。
驴车上坐着一个病弱少年,面色苍白,咳声不断。
赶驴人说:“少主,我们已走了这么远,沈娘子早已听不见您的声音,别装了。”
话音刚落,驴车上的少年腰也不佝偻了,嗓子也不痒了,甚至面色也逐渐红润起来。
方才他那副病弱书生的模样,竟都是演给沈闻君看的假象。
少年郎一改病怏怏的模样,将头上的伪装卸下,露出一头深棕色的卷发,任由它被雨水打湿。
他下意识地摆弄了一下耳边,手指落空,才想起自己的狼头耳坠早已丢了。
如此,少年也不失落。
“乌金,快给我一壶水,我要润润喉。若真咳得嗓子哑了,声音就不好听了,如此六娘不喜欢我了,可如何是好?”
乌金无奈摇头,递过水去。
喝完水,少年仍觉身体发烫,于是脱了衣衫,露出精壮的肌肉来。
雨丝还在落。
空气湿润,春风微凉。
不一会儿,少年就和路边的柳树一样,肌肤上挂满细密的水珠。
他倒不嫌冷,反而觉得舒服,开心地露出一口白牙,殷红的唇角挂着丝丝笑意,比三月的春光还要明媚。
少年忽然想起什么,拿出沈闻君给的玉佩,在全身上下试了试,最后挂在脖子上。
乌金提醒他:“少主,中原人佩玉,都是挂在腰带上的。”
少年不爱听中原人三个字,道:“我又不是中原人,我是草原人。本少主宣布,草原人就要将玉佩戴在脖子上。”
将玉佩戴在脖子上,就是将六娘放在了心脏。
这代表他对六娘最真挚的爱意。
乌金又摇头:“您如此喜欢沈娘子,为何不留下来,还要装病欺骗她呢?”
为何不留下?
一则,他有件要事要办。
二则,他早就想把金子送给妻子,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这一趟出去再回来,想给六娘金子就有了由头。
至于为何装病……
少年得意地翘起嘴角:“六娘心地善良,见我咳嗽便会对我愈发关怀。”
想起第一次见面时,两人都有些生疏,坐得隔一丈远。
他那时因为对所有中原人心怀警惕,故而示弱装病。接着他便发现,每次咳嗽之时,六娘便会靠近他一寸,为他添茶拍背。
六娘似乎喜欢文弱的男子。
发现此等幸事,教他怎能不多咳几声!
于是他日也咳嗽,夜也咳嗽,见到六娘便咳,背着六娘做样子,偶尔也要咳两声,毕竟织女镇到处都是认识六娘之人。
久而久之,就习惯了。
少年向后倒下,头枕双臂,一脸幸福地闭眼,说道:“你不懂。”
乌金又是摇头:“中原有句话,叫做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伪装一事,也是同样的道理。朝格殿下,属下劝您莫惹沈娘子生气,否则到时追悔莫及,腾格里天神也无法庇佑您。”
朝格,海那赫·朝格。
织女镇上的病弱书生海大牛,原来是海那赫部落的二王子。
雨不知何时已然停了。
它来得悄然无声,去得也迅速,若非地上有被打湿的痕迹,不会有人知道下了这一场雨。
朝格坐起身来,轻盈地跳下驴车,胸前的玉佩因他的动作微微荡起。
朝格笑着看向乌金,说:“乞颜·乌金,你觉得依本王子的个性,会让这种事发生吗?”
朝格原本极其讨厌中原人。中原人虚伪,可恶,满腹算计。
可六娘不一样,她温柔,漂亮,柔弱但坚韧,她是朝格第一眼就喜欢的中原人,也极有可能是朝格唯一喜欢的中原人。
为了六娘,朝格什么都可以做。
沈六娘喜欢在县城里算账的海大牛,那么他可以一直做海大牛。
他会学习,变成沈闻君最喜欢的样子。
“本王子可褪去衣衫,在冷风中吹几天几夜,染上咳疾轻而易举。而且,本王子近来还潜心研习中原人的诗书、算学,还忍着喝掺了墨的水,迟早会成为六娘喜欢的书生!”
朝格从包袱里掏出一本书,扬了扬书封,得意地说:“算学本王子自小精通,诗书一道本王子很有天赋。你瞧,研习半年之久,本王子已经会背《三字经》了!”
可村里的中原小儿,背《三字经》只需要三天的。
乌金觉得王子未免太自负:“大昭国与海那赫部有旧怨,王子殿下,三个月后你回来坦白,如果沈小姐不喜欢草原人怎么办?不喜欢草原怎么办?”
“本王子感受得到,六娘喜欢我,非常喜欢我!”
“如果不呢?”
朝格的笑容消失了。
“那不是更好办了?”
少年的眉眼很冷:“伪装已是无用,无论如何都无法讨她欢心,那么就只好强娶了。”
说到此处,少年的面容变得烦躁。
草原上的勇士都是靠实力赢得女儿家的芳心,一想到可能野蛮地对待心上人,少年就觉得浑身难受。
他不禁想起了罪魁祸首。
一年之前,若不是可恶的敌人害他坠崖失去记忆,他也不会因对旁人警惕而处处伪装,亦不会装成书生,变成今天这般模样了!
朝格恨声道:“那个该死的中原人到底在哪,你们还没查出来吗?本王子现在就要去杀了他,好泄了我的心头之恨!”
王子殿下发怒,躲在暗处的几个男子此刻都站了出来,和乌金大人一同单膝跪地,整整齐齐请罪。
乌金道:“属下有了他的一些消息,但具体去向还需确认。王子,您再想一想,真的不记得那人的长相吗?”
朝格闭了闭眼。
眼前闪过绣着金色绣线的裙摆,上面的牡丹花牌随风飘荡。
“是一个有地位的中原女人。”
朝格按了按太阳穴,说:“我不记得她的脸,只记得她的身份,或许与牡丹花有关。”
“是,最快今晚就能找到她!”
乌金记下线索,安排其他人去找。
朝格握紧胸前玉佩,放到唇边吻了吻,心道:
六娘,再等一段时间。
今晚,海那赫·朝格就去解决该死的中原敌人,最迟三个月,他就能准备好聘礼,来中原迎娶你。
他会为你准备三百头牛,六百只羊,无数的珍宝,最舒适宽阔的王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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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女镇的天气古怪得紧。
晨起时落了零星的雨丝,不到一个时辰,雨便停了。天上的乌云聚了半日,在晌午的时候散开,正是青天白日的时候,却又起了风。
青山县隶属大昭国与北方草原的边陲城池,因离草原离得近,每到春季,风就格外大些,连地上的土都能吹到天上去。
作为青山县最西边的小镇,织女镇自然也受到了影响。
沈闻君打开门往外看,险些被塞了满嘴沙土。
对面楼上有两个妇人在闲话,提起这漫天风沙,张嘴闭嘴离不开一个“孽”字。
“都是草原人做的孽哦。掳了公主娘娘,又要皇帝的夜明珠,天老爷气得发怒啦!”
“好好的公主就不嫁状元,非嫁给蛮子!这下可好了,公主娘娘没了,造孽哦。”
“……”
这件事沈闻君有所耳闻。
同和二年新帝登基,结束大昭与草原十几年的战争,两国修秦晋之好。
同和三年,海那赫部求娶皇帝之妹清河公主。一月,送嫁队伍在质水河遇袭,公主失踪。为补偿草原,皇帝亲自准备国礼,派使臣送给草原可汗。
现在是二月半,公主失踪了一个月有余,仍旧下落不明。
连边陲百姓都知道了这件事,可见皇帝是真的束手无策了。
沈闻君想,作为瀚海府大都护的兄长应该也很头疼。
说起来,她也算瀚海府的半个下属。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往日她就常为兄长做事,如今少不得问上一问。
“传信给大都护,可有接到寻找公主的密令?若是他公事繁忙,等我大仇得报,或可帮他寻一寻。”
护卫写好密信,放出后院的鸽子,若是飞得快,一天之内就能收到大都护的回信。
沈闻君回到房内。
海郎不在,不必伪装一贫如洗的厨娘,沈闻君把房间换成了她从前居住的模样。
先前缺了一条腿的桌子换成梨花雕木,地上铺的是苏州锦缎。茶杯换成青瓷,茶叶是雨前龙井,桌上摆的茶点是她最爱的青梅糕。
大昭寻常人家吃糕点,因怕费银钱,只当做点心来吃,沈闻君并无这个烦恼,用青梅糕充做膳食。
喝一口茶,吃一口青梅糕,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填饱了肚子,洗手更衣。
身上的粗布麻衣换下,穿上最爱的圆领罗裙,上面绣的是雪中红梅,要配惊鹄髻,簪一对鎏金银花钗。
再佩上她最爱的牡丹佩。
先前的丢了,这是兄长特意命人又打造的,花纹由她亲自绘制,天下独一无二。
沈闻君换了衣服,在腿上绑了暗袋,装了蒙汗药、毒药和匕首。
正擦拭着软剑,有护卫来报:“程护卫传信,找到了郡主死敌的下落!”
终于找到了!
沈闻君激动站起来:“在何处?”
“青山县。”
瞬息之间,沈闻君已做好决定:“传令给北边的人,这几日尤其要护好海郎君!”
北边是草原人的地方,若是那个该死的草原人发现了海郎,那可就糟糕了。
还是得速战速决才行!
与此同时,一处隐蔽的山洞内。
“青山县?”
竟在青山县。
朝格抽出弯刀,雪白的刀片映出和刀刃一样锋利的双眼,眼神沁着冷意。
朝格笑了笑:“找了这般久,仇人竟一直藏匿在自己身边,真是好得很!”
山洞外是听命而来的十三位护卫,朝格说:“去青山县城,找到戴牡丹佩的中原女人,立刻上报,本王子亲自动手!”
说完,朝格想起织女镇的六娘来:“等等,身手最好的留下,增援织女镇东郊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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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悄悄降临。
昏暗的天色犹如屏障,掩盖了腾腾的杀气。
一夜之间,不明身份的大批人马,悄无声息地涌入各镇。
他们或是表演杂耍的班子,或是外族路过的商队,谈笑间时的视线,锐利地扫过一张张路人的脸。
此时的青山县,华灯初上,歌舞升平。
正值二月十五花神节。
朝格躲在暗处,看着彩车之上扮演牡丹花神的女子出神。
此时忽有一个黑影靠近。
黑影穿着中原的衣服,一只耳朵上却戴着圆环,朝格认出这是自己人,松开了刀。
“王子,好消息!找到了佩牡丹佩的女人,就在东边的威武镖局里。”
朝格一听握刀就要赶去,下属却拦住他:“王子,还有一个坏消息。”
黑影犹豫地说:“咱们好像……也被那女人的护卫发现了。”
同志们,我前方探路,等我好消息[得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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