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篇荐读:“我”的尊严

明矾笑应心 2024-07-09 06:23:22

○高 平

"我"这个字作为对自己的称呼,起码早在《诗经》中就出现了,《诗经·小雅·采薇》中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里的我,是不卑不亢的。

随着封建社会等级的严格区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全面丧失,人的尊严也遭到践踏。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合,对不同的对象,在表述"自己"这个概念的时候,"我"字也就不能随意使用了,于是演变出了许多词。在不能、不敢、不宜用"我"的地方,使用的代词可谓五花八门,如:余、窃、愚、仆、小民、奴才、卑职、微臣、鄙人、不才、在下、寡人、老夫……足以使得初学中文的外国人目瞪口呆。这些词儿,有的是自示谦逊,多数是自卑自贱,少数是自傲自大,总体来说属于"非正常"使用。

现在,上述绝大多数词汇已经废弃不用了,"我"字终于堂而皇之地复位了。这也证明了社会的进步,人的平等和尊严得到了普遍认可。人们不管在什么场合,不管对什么人,都可以毫无顾忌地用"我"来表示自己了。

但我认为问题并没有就此完结,两千多年专制社会遗留下来的精神枷锁和思想流毒,并不会随着某些词汇的废用一同消失。例如口头上谦逊的假虚心,不尊重他人的人格,骨子里的奴性等现象依然远未绝迹。"我"们仍需谨慎。

【韩玉乐荐自《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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