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于澎湃新闻。
北京一市民饲养玳瑁20年后主动上交最近,北京市民杨先生陷入了焦虑。
大约20年前,杨先生的朋友将一只海龟寄养在了他家。杨先生想着自己也有条件,帮忙养一阵子也没啥大事,于是就欣然答应了,没曾想这一养就是20年!我们至今仍不知道杨先生的朋友究竟是遇到了啥情况不将海龟接回去自己养,亦或者是杨先生的这位朋友是否真实存在。
但无论真相如何,焦虑的杨先生最终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当然知道海龟是保护动物,但想着自己只是帮忙养着,并没有危害它,也没有进行野生动物买卖就啥关系。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对国家保护动物宣传与普法教育力度加强,杨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无论出于什么理由,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都是违法的。
3月22日,杨先生于是联系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凤凰岭森林派出所,将情况告知,并主动开车前往派出所将海龟上交。
经过鉴定确认,民警确认这只龟壳上有黑黄相间的美丽花纹的海龟居然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玳瑁!它目前体长80厘米,重约30多公斤,它的身体状态良好,没有外伤精神也很好。
为了让这只玳瑁获得更好的帮助,民警随后将这只玳瑁送往了位于延庆区的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接纳了这只玳瑁,先饲养在馆内照料,等情况稳定了再对它进行健康评估,进行野外取食等训练,等时机成熟了就考虑将其放归大海。
下一步,海淀警方将持续开展以宣传教育、日常巡查,重点打击为一体的专项行动,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全力守护首都生态环境。海淀警方呼吁市民朋友在饲养新奇宠物前要事先了解它们是否属于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是否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警方举报,共同守护人类的朋友。
执法有度至于杨先生有没有被处罚?想必是没有的,从文章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凤凰岭森林派出所对这样的行为还是比较认可的,当然说得不是私自饲养野生动物。
跟那些偷猎或进行野生动物买卖的人不同,尽管杨先生做了错事,但他并未造成很坏的影响,而且认错了并主动上交了玳瑁,这只玳瑁也被照顾得很好。考虑到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说实话还很稚嫩,宣传还不够有渗透性,所以大部分老百姓肯定知道偷猎和买卖野生动物是违法的,但还真不一定理解为什么饲养也是违法的。
针对这样的情况,像这样以批评教育为主,并将其作为案例来宣传的方式才是最合理的。这给老百姓提供了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相同情况的解决方案,是有温度有层次的执法。
步子要一步一步迈,也要考虑老百姓们的实际情况,这样的处理方式才能真正的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