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这是一个明星穿成她的角色的故事
这是一个李世民宠她皇后的故事
这是一个开创贞观盛世的故事
隋唐背景,历史演绎。
帝后党,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终极效果
精选片段:
“梧桐,准备!”
听到导演助理的召唤,我转了转有些僵直的脖子,放下手中的剧本,卸下厚重的军大衣,不敢怠慢地站起身来。抖了抖麻木的双脚,呵了呵红肿的双手,虽然已经进组四个多月,但北方寒冷的天气,还是让我感到极不适应。
好在这是我剧中的最后的一场戏,也是最重要的一场戏。
年度巨制《大唐天子李世民》在西安北郊的一座刚刚落成的影视城里紧锣密鼓的拍摄着。这部剧汇集了两岸三地红极一时的演员,而我饰演的角色是贞观文德皇后——长孙无彤。
我的戏份很简单,简单到只用三句话就可以描述清楚:
13岁嫁李世民;
一生得不到丈夫的爱;
36岁芳消玉陨。
和出道以来饰演的大多数角色一样,我在这部戏中大多时候是龙套和布景板,看着剧中的老公李世民如何在屏蔽了自己的后宫中爱恨纠缠。然而也和大多时候一样,即便一个上午只有三句台词,我还是认真注意着这里拍摄的每一幕场景——哦,长孙皇后,若真如剧本所演,真是封建社会苦难女性的缩影。
然而,我对这个角色却有着不同以往的深刻感情。也许是由于我和长孙的命运有着丝丝巧合。幼年丧父,没有自卑,更没有学坏,反而比任何人都要更加努力。
十年前,我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全国顶尖的电影学院,并从入学到毕业都保持着无人可及的成绩。天赐的容貌和后天的努力,让我在19岁时就签约知名经纪公司,被众人寄予厚望。
然而,十年了,当我的大学同学凭借着或深厚的背景或广阔的人脉,抑或对这个圈子规则的适应,一个个声名鹊起的时候,我却依旧默默无闻,甚至渐渐被人遗忘。
再过五个月,我就满30岁了,演艺生命或许就快到尽头,而我的生活也毫无起色,没有谈过一次正儿八经的恋爱,甚至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连个靠谱的追求者也没有。夜深人静时,我也会怀疑当初报考电影学院的选择,可路走了一半就放弃,显然不是我的风格。虽然不相信天上掉馅饼这回事,但“机会总留给又准备的人”是我的人生信条。
片场上,当大腕们纷纷躲入私家房车,躲避西北寒风刺骨的天气时,我就想方设法拉着老戏骨请教演技;收工后,当女明星们跟着导演四处应酬的时候,我总是默默回到宾馆温习剧本,演习剧情。
通往成功的路或许有许多捷径,既然自己超不了近路,但脚踏实地总能到达。不过就是晚一些而已……
“陛下病重之时,臣妾一直随身携带此物,若有不测,臣妾绝不独留世间!”我想象着一个生命垂危的女子,用颤抖的手托起一瓶致命的毒药,向他的夫君诉说着至死不渝的痴情。
许多个深夜里,每当读剧本到此处,总是难以领悟。倘若夫君罔顾二十余年的夫妻情谊,怎样贤德的女子才能始终如一呢?
其实,我不理解的地方还有许多,比如,一个失宠的皇后是怎样为丈夫生下六个孩子……
有时我笑自己纠结,不过剧本而已么。可又忍不住去深究,忍不住去入戏,甚至想象可以穿越去唐朝,近距离地观察这对贞观帝后。
化妆师草草帮我打造出一个虚弱苍白的妆容,长孙无彤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即将死在丈夫的怀中。
这幕戏我已经默默在心中排练了无数遍,要把这个明知所托非人仍一心辅佐丈夫成就大业的传奇女子,尽我所能演绎得生动立体。
与我演对手戏的男主角——唐太宗李世民,准确的说是当今台湾最红的小生——林征涛坐在床头。已是深夜,他的脸上显出不悦之色,不断催促着仍在酝酿感情的我:“快点行不,大姐?!”
早已看惯了明星大腕们人前亲善无比,人后舍我其谁的模样,我生怕自己会出戏,也不同他计较,径自躺倒到床上。
刚摆好姿势,摄影棚里又出现一个衣着华贵的身影。我撑起身子,哦,这不是李世民的“宠妃”——隋杨公主么。可是,这出戏似乎没有她的事啊。
导演走上前来,指示道:“这场戏加入冰冰的戏份,以显示女主角对皇后的尊敬和爱戴。”
“哦,随便~”林征涛捏了下□□冰的翘臀,又对她眨了眨眼睛。
“导演!剧本没有这样写,您跟编剧商量过了吗?”天!皇后要死了都不能和皇上单独待会?我忍不住脱口而出。
“你懂什么!”一向默默无闻的我居然在众人面前向自己发难,导演顿时暴跳如雷,“突出公主的温柔可人,宽容大度是这出戏的目的!当自己主角呢,切!”
导演虽然故意压低了最后一句的声音,在众人面前,我还是一下子红了脸。
长久以来,我是隐忍的,但同时,也是骄傲的。入行以来,我选择做好本分,不争不恼,鲜有被导演责备,也远离排挤和伤害。
林征涛显然已经相当不耐烦,这场戏在他看来,不过是为了使这部言情为主的剧集不完全脱离史实的鸡肋环节罢了。他有些粗鲁地搂起我,男性的气息逼压下来。
我拼命想从愤懑的情绪中抽离,展现应有的状态,然而只能闭眼,艰难地念出剧本:“陛下,我死后……”
“凭什么给她加戏!”摄影棚里传来尖利的女声。不知何时,饰演李世民宠妃阴氏和韦氏的何如如、李恬恬也闯了进来。二人素来与□□冰不和,显然是听说□□冰加多了戏份,兴师问罪来了。
“导演决定的,你们吵什么吵,再说,我本来就是女一号!”□□冰抹干刚刚挤出的泪水,愤然转身,不依不饶的吼道。
“好了好了,你们都上,你们都上行了吧!唉……”导演好声劝慰着,估计对自己草率修改剧本的行为懊悔不已,这几个小主,个个都得罪不起啊。
一场无关紧要的戏码,已演变成现实版的宫斗。我知道,这出戏已逃不开令人啼笑皆非的命运。
长孙皇后的床前一片姹紫嫣红。
“陛下!”如果可以选择,我真想推开面前这副虽然俊朗但却虚伪的面庞。
“房玄龄侍奉您已久,小心谨慎,朝中机密之事不曾泄露分毫,前些时候无意惹怒陛下,望陛下念在他一片忠心,别再追究了……”
深深吸气,想到一代贤后对夫君的恋恋不舍和殷殷期盼,我含泪睁开眼,与林征涛“深情”对视。无奈林征涛的注意力早已不在怀中人身上。
循着目光看去,由于先前太过入戏,竟未注意到床前一声胜过一声的哭泣、悲啼:“皇后!皇后!”,而三位“宠妃”的身体也越来越紧逼林征涛,半裸的丰满上围几乎贴近“陛下”的眼前。
“CUT!”导演实在看不过眼,重新指导了三人的站姿位置,再次开拍。
“至于我的亲族,他们是因为我的缘故而加官进爵,并非因为才学,所以容易遭受灭顶之灾,请陛下莫要将他们置于实权高位之上……”
□□冰显然已经哭得支持不住,就势倚靠在“陛下”身上;何如如则作势要牵住我颤抖的手。
“皇后娘娘,臣妾一定会替您照顾好孩子,您就放心的去吧!呜呜呜……”挤不近床前的李恬恬更是为自己加上了几句台词。
我听到剧组里有人发出的讪笑声。
“我死后,陛下不要为我修建陵墓,耗损财力。我虽贵为皇后,却与常人无异,只要依山做坟、瓦木为棺即可……”
听不见装腔作势的嚎啕,看不到虚情假意的泪眼,我又一次因为这句滚瓜烂熟的嘱托,感动不已。
说完所有的台词,我闭上眼睛,感到心一点点在下坠。这场演出在我看来非常之失败,不但对不起自己长久以来的努力,甚至对不起这一千多年前用心血写就的剧本。
周围的哭泣声并未停止,抱着自己的男人收紧臂膀,越来越用力。我的意识却越来越模糊,而那遥远而递进的呼唤却在耳中越来越清晰。
我是害怕演绎死亡戏码的,因为在镜头下屏住呼吸、纹丝不动实在太过煎熬。而如今,我却感到身体不由自主地僵硬,甚至想睁开眼都无能为力。
想呼唤身边之人,只感觉张不开口,身躯早已不在意识的控制范围之内。
是长孙皇后被这出狗血剧情气得显灵了吗?
不zuo死就不会死。
我到现在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我曾试过为了演戏而体验生活。不过那只是为了饰演农家女而去乡下奶奶家种几天田,或者为了饰演销售女而去KFC打几天工罢了。
但老天这次和我开的玩笑也大过头了吧!没有车祸,没有坠机,没有被广告版砸脑袋,演一场去世的戏就硬生生穿越到一千四百多年前?!
一觉醒来,我已经是名符其实的长孙无彤了。不断拍打自己嫩得出水的面颊——这是几日来我起身时的规定动作。
现实总令人哭笑不得——我不仅穿越了,年纪还一下子从三十回到十三。
镜中的女子清澈而质朴,甚至妆台上没有零零种种的眉黛、口脂、钗梳,衣柜里也不见剧中性感奔放的唐装。
我反而很满意——无论是对她的长相或是她的品味。在现代,我也是个酷爱白T蓝牛仔的女生。
素雅至极,则百花弗能与之争艳。
《大唐天子李世民》里没有描写幼年长孙的戏码,但剧本里写得很清楚,长孙无彤与李世民的结合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任何感情基础……这也是长孙无彤不被丈夫所钟爱的原因。
然而,就我这几日对形势的了解分析判断来看,我嫁给长安第一贵公子李世民的概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的父亲长孙晟已过世多年,孤儿寡母为同父异母的哥哥们所不容,无奈之下,母亲高氏带着我和哥哥无忌寄居在舅父高士廉家。
就家世来说,长孙家贵为南北朝中北齐皇族后裔,与关陇贵族李家可谓是门当户对。虽然读史不多,我依旧知道长孙晟“一箭双雕”的典故。听母亲讲,父亲身前以分裂突厥之功被拜为隋右骁卫将军,权倾一时。
然而一切的风光都属于父亲在世之时。长孙家族除了长孙晟外都是泛泛之辈,而因为母亲是皇后亲姐而成为皇帝表哥的李渊则是仕途蒸蒸日上。
穿越以来,我一直留心自己是否已经定亲,按照剧集所演,长孙无彤应该就在十三岁那年嫁给李世民。然而根据连日观察,似乎高府里没有丝毫要办喜事的动静。
攀附李家公子,不知是多少王公贵冑的夙愿,想必李府门槛早已被说媒之人踩烂。舅舅高士廉为人谨慎而清高,我猜想他绝不会去趟这浑水。
李世民的风流出众,更是在长安城里耳熟能详。
她们说他身形矫健,身姿挺拔;
她们说他面容英俊,举世无双;
她们说他一对魅惑的丹凤眼,足以摄去天下任何女子的心魂。
而我的脑海中,始终无法摆脱林征涛玩世不恭、盛气凌人的影子。令我更感兴趣的是家中婢女浣纱时听来的那则绯闻——
幼年时,李世民常与母亲窦氏到隋炀帝后宫走亲戚,与凌云公主杨宇琼相交甚笃。一次,当着萧皇后面称:“世民曾闻光武云:娶妻当得阴丽华,公主美丽,比丽华有过之而无不及。臣愿效武帝‘金屋藏娇’,只为博公主一世笑容以对。”
所以,狗血历史剧里有些部分的确是真实的。
这几日,我总是想方设法的缠着无忌哥哥。
一母同胞的长孙无忌大我四岁,眼中写着超乎同龄人的成熟与自信,亦是长安城里出众的翩翩佳公子。
穿越以后,日复一日,我不断发觉自己继承了长孙无彤的无数优点,博览经史,多才多艺,甚至能骑马会舞剑——不过估计欣赏性质居多。除了没有十三岁以前的记忆以及对外面的世界一窍不通以外,我几乎能够扮演好这个新的角色——端庄美丽、知书达礼,真正的大家闺秀。
但是,这还不够。因为这一次,我是生命的主角,我要用所有的努力,演一出让自己无悔的好戏。
所以,我需要兄长的帮助。
长孙无忌却几乎难在家中。
后来,我才在无忌哥哥的口中得知,隋炀帝不甘心第一次征高丽的失败,再次御驾亲征,而国库早已不支,百姓民不聊生,各地民兵纷纷揭盖而起。作为一名有志青年,无忌常与交好的长安才俊,探寻回天之策。
“如今炀帝无道,生灵涂炭。历史的走向从来由百姓主导,与其为昏君的残暴荒淫卖命,不如顺应天意和民心,想法子造出个新天地来!”我望着无忌紧蹙的眉头,说出最简单靠谱的解决方法。
无忌一跃而起,连带打翻了桌上的水杯,我以为他要骂我大逆不道,却见他只是慌忙捂住我的嘴,脸上写满诧异,却带着肯定。
从那以后,无忌便不吝带着我出入那群凭借书生意气指点江山的场合。只是按照规矩,带上了垂着长纱的宽沿帽子,颇有侠女风范。
罩纱后,我可以仔细打量这群绝世才俊们。
最惊喜的不过是见到了现场版的“房谋杜断”。房玄龄和杜如晦都是三十左右的年纪,风华正茂。房玄龄温文尔雅,言谈里却有吐千丈凌云的志气;杜如晦不拘小节,举止间却流露世家子弟的气度翩翩。一个谋略非凡,一个一针见血。纵然我对世事发展方向了然于胸,仍被二人超凡的洞察力深深折服。
这日,跟着哥哥赴会回来,已是夜晚。不知是继承了长孙无彤的口才还是发掘了自己在现代不曾展现的潜力,每次聚会我总觉意犹未尽,以至时常晚归。所幸母亲是豁达开明之人,料想我有无忌照料,便没有责难。
一路上,我和无忌哥哥兴致昂扬地继续着话题。无忌并不多言,但每言必能切中要害,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我总能从中学到许多东西。
高府不远处,瘦弱的马匹上颠簸着一个身材颀长的少年。国势衰败,民生凄苦。长安城里,虽极力粉饰着太平,我还是时常能见到饥寒交迫的百姓。少年似乎已经失去知觉,手慢慢松了马缰,马背一个晃动,便被摔落在地。无忌一个箭步上前扶住了他。这少年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冷峭的三月,只着单衣,衬得身形越发消瘦。而他的面部泛起不正常的潮红,眉心更是沁出汗珠。
“扶他进府再说”。无忌与我对视一眼,背起少年,丝毫不顾遍身的污浊脏污了他的华服。我愈发欣赏地看着自己这位哥哥,牵起马儿,跟着回府。
少年似乎有些反抗,挣扎着开口:
“求见高俭高郎中。”语罢人事不省。
我的舅舅高俭,字士廉。祖上从北魏到北齐再到隋朝,世代为官。高士廉时在礼部任职,官职比起先祖不算显赫,猜想多与其心术通达,不愿与人同流合污有关。
难得的是身在官宦之家,舅舅却十分同情百姓、慈悲心肠,因此能人志士来投者众多。舅舅总是竭尽所能的或接济或引荐,早已名声在外,传为佳话。
我们回来得晚,而古人休息得早。无忌自幼寄人篱下,行事十分谨慎,虽料想舅舅必定收留此人,但毕竟未获首肯,便没有惊动家仆准备客房。少年被无忌背入自己的卧室,我打来水亲自照料。
擦拭干净少年风尘仆仆的脸,才注意到他的长相十分好看。虽然双眸紧闭,但依旧可见有如黄金分割的五官比例。英气的眉有些叛逆地上扬,长而微卷的睫毛则低低垂下,柔和了整个面部的感觉。
我毕业于赫赫有名的电影学院,后来又担任了多部电视剧的女二女三女四,可谓是阅人无数。自穿越以来,舅舅高士廉温润如玉,无奈岁月不饶;哥哥无忌眉清目秀,可惜面颊饱满;至于房玄龄杜如晦,也都是内秀胜于外在,未到让人一见难忘的地步。
而床上之人即便放到现代,也是标准的花样美男。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无忌马上取笑道:“小姑娘情窦已开呵!”
我无语地瞪他一眼,“听说舅舅最近再为你张罗婚事呢,快说,有没有中意的姑娘?我替你禀报。”
本想逗弄我却弄得自己面红耳赤,无忌赶紧扯开话题,看了一眼床上昏睡之人,道“圣上失道,不知天下有多少这样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人,我们能救得几个?”
我望着窗外千年如一的夜空,忽然感慨世事的循环:“但求心安。相信我,有多漆黑的夜晚,就有多辉煌的黎明。”
无忌赞许地点头:“希望黎明来得快些……”
我俩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在床前聊着。转眼到了天明。
“醒啦,醒啦!”天色已亮,我和无忌早已支持不住,扶着床沿睡着。被褥的挪动惊醒了我,忙推醒身边的哥哥。
少年半撑起身子,勉力睁开眼睛,露出清亮的眼眸:“这是哪里?”
“高府。”无忌答道,“你是何人?为何昨夜寻来?找舅父何事?”
面对无忌三个古希腊式的哲理性问题,少年愣了一下,也不回答,只是挣扎着起身:“这里真是高府?!”
我跟着点头。
“我……我叫罗士信……山东人氏。”少年答得有些犹豫,“闻得高郎中礼贤下士,爱惜人才。我想求其引荐,为国立功!”
罗士信……我脑海中隐隐约约有这个名字,但又似乎一无所知。
无忌听罢则是一声叹息。隋末官场腐败,文恬武嬉,选拔人才也多要靠银两开路。此人小小年纪,非但没有知难而退,反而誓死报国,让人敬佩。
少顷,我领着舅舅过来。高士廉问明缘由后,见罗士信虽患病,但眉宇间气度非凡;身材虽瘦削,但十分精干,一看便是练武之人。于是赶忙将其扶起,安慰其安心养好身子,有机会必当引荐。
此后,高士廉安排客房让罗士信小住,调养身体。他与无忌一般年纪,很快熟络起来。但对女子,却不易亲近,与他俩在一起,我总觉插不上话,也就少来探视,倒是看他的马看得多些。
罗士信的座驾刚被牵回来的时候,和他的主人一样,灰不溜秋,饿的就剩半条命。而我把它一番洗刷之后,立刻显出摄人的风采。全身雪白,鬃毛飘逸,一双大眼睛扑闪有神,似乎通人性。自从我照料它以后,便于我亲昵无比,常常蹭得人不忍离去。我唤它“玉儿”,不禁感慨动物有时还是比人重情义。
穿越以来,我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倾听所有秘密和心事的朋友,不用担心它会惊恐,更不消提防它会泄露。
这日清早,我照旧去马槽看“玉儿”。
“你说,我还能回去吗?”依偎在玉儿身侧,细心梳理着它的鬓毛,只见它从水槽中抬起脑袋,转身“吻”得我花容失色——这是它安慰我的方式吗?我大笑,而玉儿继续吃吃喝喝,一副乐不思蜀的模样。
“他不叫‘玉儿’。”不知何时走来的罗士信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打开栅栏,将早已醉倒温柔乡的马儿牵了出来。
玉儿见到主人,一阵狂喜,嘶哑地叫了两声,发觉主人不为所动,转头委屈地看着我。
我拍拍它的脖子,自知在这冷面少侠眼里,不比它受待见多少,便知趣地和它kiss goodbye了。
罗士信左右打量着玉儿。在我的照料下,它非但回复了往日的美貌,一路上奔波辛苦掉去的骠的也长了回来,让罗士信吃惊不小。
“它叫西方小白龙……”罗士信终于开口和我说话。
“啊?……”我不禁掩嘴而笑,原来罗士信也给它取了名字,还这么喜感……小白龙,西方的,它是唐僧的坐骑么?
罗士信瞪我一眼,“它是我从西番买来的。”
“它真漂亮……”我用手抚弄着小白龙额头正中的梅花胎记,人说马是龙的近亲,我始终不能理解,看到小白龙,才知这名字取得十分贴切。
罗士信眼见着小白龙又快和我耳鬓厮磨,勒住将神,翻身上马。高家的院落不大,小白龙只能缓步慢行,而它优美的身姿,还是让我叹为观止。
“我能骑它吗?”我小心翼翼地向罗士信请求。
“不行。”罗士信想也没想就回答。
“哦……”面对这毫无感恩之心的主人,我无奈地转身。
罗士信策马几步追上我,“它性烈……”,他的声音好似喃喃自语。
我点点头,自顾自往前走。
忽然身子一轻,便被他拦腰抱上马去。
我惊呼一声。古人不都说“男女授受不亲”么,这冷面少侠怎敢如此大胆。
罗士信也不说话,稳着我的腰身,小心地牵制住小白龙的步伐,认真在院子里绕了几圈。
我和小白龙都颇为无语,一个被牵着,一个被驮着,却都不敢出声。
明媚的阳光洒在罗士信脸上,催开绯红的花朵。
气色真不错,病应该快好了。
身体康复后,罗士信常常与无忌到院子里练武。无忌诗书风流,但论舞刀弄枪,绝非其所长。一见到罗士信将一柄银枪使得飒飒生风,以一敌众击退高府门下众多高手,无忌俨然已将自己定位为冷面少侠的头号粉丝。
我来看小白龙的时候,有时会撞见二人。但罗士信一见到我要不立刻动作滞缓,要不干脆利落地收枪休息。目光始终驻留在我和小白龙形影不离的身上。
难道我真要和小白龙私奔了不成……
关于罗士信的身手,我只听到哥哥夸张的描述,那简直就是天花乱坠、天神下凡。
“武功这么厉害,哪里需要舅舅引荐,难道朝廷的官员全都瞎了眼?”我摇摇脑袋,想到他便有几分郁闷。
“听说他几年前去报考武科举,但面试官见他年纪小又瘦弱,报名的资格都没有给他。他当场穿上两幅盔甲,挂着两壶箭矢,头也没回地走了。”
“估计是没钱走后门吧!”我想到这位冷面少侠憨态可掬的样子,噗嗤笑出声来。
“国家危亡,士信当统领千军,立不世之功勋。若是遇不上伯乐,他这一身本领弄不好就浪费啦!”无忌说到这里,颇有惺惺相惜之感,“士信的身世也着实可怜,自幼父母双亡……”
“他说他是孤儿?”我似乎感觉有什么不对。
“是啊,怎么?”
一时难以记起,我胡乱应道:“真是可怜……”
又过了数日,我和无忌受邀赴会。罗士信本对文人舞文弄墨的事情没多大兴趣,但经不住无忌的一再邀约,便一同前往。
长安城里春色一片,相约的地点便在著名景点南山脚下。“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盛开”,我和无忌与房玄龄、杜如晦一行人登山踏青,暂时忘却了世事的烦恼,一路吟诗弄赋,好不自在。
醉心于山间清甜的空气,轻灵的流水,我真心觉得古人太幸福,根本无需担心节假日景点的人山人海和终日不散的雾霾天气。
桃花开处,绯色连篇,那娇羞的花骨朵儿,欲说还休,等待着奔放的季节。
我流连在满山的美景之间,不觉跟不上哥哥等人的步伐。
“一锅底,二锅盖,三酒盅,四牙筷,五钉锤,六烧卖,七兰花,九上脸,十打花……”
“接着!”
“到你!”
“哎呀!”
我循着声音望去,是一群孩童聚在一起嬉戏,便不由自主地被那无忧无虑的快乐感染,丝毫没有发觉不明飞行物正向自己袭来!
一个身影从身后闪出,雪白的裙袂拂过眼帘,我感到身子被人向后一拉,躲过迎面而来的物体。镇下心神,只见眼前横呈着一条秀腿,足尖稳稳承托着一只五彩斑斓之物。
这不是毽子嘛!我伸手欲取,才发现自己竟倚靠在某人怀中,又是他!想必罗士信对无忌他们那套文人风流不感冒,于是也脱离了大部队的步伐。
我和他此时贴的极近,呵气可闻。
注意到这点,我的心慌了一下。
没等反应过来,罗士信陡然放开我,一手将袍角上翻,塞进腰带之中,单脚一颠,毽子如离弦之箭一般飞了起来。在他有节奏的操控下忽高,忽低,忽前,忽后,不管落在何处,总能稳稳接住。
孩童们纷纷聚拢过来,被唬得惊叫连连,拍手称赞。
我摇摇头,鸡毛毽、跳绳、呼啦圈,可是大学寝室的三大减肥神器,罗士信这种玩法,根本是初级水平。
趁着毽子下坠,我一个燕含珠接起,那五彩斑斓之物立刻化身美丽的花蝴蝶,围绕身边,划过一条条眼花缭乱而优美多姿的曲线,缠绵不去。
阳光下,粉色缱绻的衣裙,如同迎风的桃花,我感到自己快乐得就要随风飘扬起来。
再看罗士信,竟立在一边出起神来。
我故意挑衅他,脚尖一颠,毽子应声而去。
罗士信一愣,面上有些尴尬。所幸反应极快,垂下眼眸,背过身去,抬脚向后勾过毽子到身前,再踢给旁边的孩童。自己则跨开几步,负手而立,不愿贪玩下去。
见这自命清高的家伙又摆出扑克脸,我向踢毽子的男孩迅速使个眼色,毽子又向罗士信飞去,罗士信无奈只好接住踢回。如此三番几次,便也无法置身事外,只好又陷入我们的嬉闹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