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5个开发商将人防地下车库主动移交给了全体业主

武汉风云 2024-11-15 20:28:42

云南省蒙自市金茂首府小区

公共配套设施移交公告

我公司开发的“金茂首府”项目位于蒙自市红河学院以西、红河大道北侧,公共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86426.12平方米(社区养老用房3081.1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578.61平方米,公共停车位877.52平方米,人防区车位6729.19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库(场)6759.21平方米,消防、配电和水泵房2195.09平方米,地下车库过道64696.69平方米,其他508.62平方米),现已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

我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将上述公共配套设施全部移交给“金茂首府”项目全体业主。

鉴于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我公司现将上述公共配套设施移交给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红河金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代为接收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物业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特此公告

红河云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广西北海市和世盛都小区

《和世盛都》公共配套移交公告

北海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将开发小区和世盛都内建造的公共配套设施确认为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由于和世盛都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我公司现将和世盛都内的共计6362.41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设施(其中:物管房94.13平方米,人防设施3003.9平方米,地下室公用设施1921.03平方米,其他1343.35平方米)移交至北海乾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海乾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管和世盛都公共配套设施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单独核算,归全体业主所有。

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权及之前代管产生的收益一并移交业主委员会。

北海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义乌碧桂园星悦小区

公共配套设施及公共车位、不可售车位

移交公告

敬告全体业主:

我公司开发的义乌碧桂园星悦小区,项目地址:义乌后宅街道新凉亭1#地块已全部建设竣工,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和安装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为了更好服务全体业主,特将公共配套设施及公共车位、不可售车位移交公告,具体如下:

位于2号楼配电室106.99㎡、3号楼配电室106.89㎡、4号楼配电室106.96㎡、26号楼配电室107.11㎡;28号楼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70.37㎡;9号楼物业用房413.46㎡、10号楼物业用房618.41㎡;27号楼快递服务站19.82㎡;26号楼消控室59.32㎡;1号楼公厕64.57㎡;9号楼警报控制室5.95㎡;2号楼开闭所61.72㎡、开闭所63.24㎡;门卫17.62㎡。

以上公共配套设施共计1922.43㎡,上述公共配套设施及公共车位186个、不可售车位46个移交给项目全体业主所有和维护管理使用。

本公告自交房之日起生效,请全体业主知晓并履行法定的维护管理和使用等职责。

义乌市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广西藤县翰林雅苑小区

公共配套设施移交公告

敬告全体业主:

我公司建设的位于藤县藤州镇桂锦路1号“桂宏达·翰林雅苑”项目已全部建设竣工,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和安装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为了更好服务全体业主,特将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移交公告,具体如下:

翰林雅苑项目:位于住宅1号楼架空非机动车库480.59㎡、烟道48.5㎡、进风井2.66㎡、排风井6.21㎡;住宅2号楼架空非机动车库127.47㎡,架空活动场地158.34㎡、物业管理用房94.95㎡、消防控制室30.68㎡、风井26.19㎡;住宅3号楼架空非机动车库727.04㎡、架空活动场地58.68㎡、风井7.06㎡、垃圾收集点6.47㎡;地下室人防车库通道1294.13㎡、人防设备间229.43㎡、车道(出口坡道)57.15㎡、电信设备间43.32㎡、发电机房93.47㎡、公变配电房117.52㎡,加压机房111.88㎡,配电间125.27㎡,生活水泵房42.66㎡,梯190.35㎡,消防水泵房50.25㎡,消防水池102.01㎡。以上公共配套设施共计4232.28㎡。

上述公共配套设施移交给项目全体业主所有和维护管理使用。

本公告自交房之日起生效,请全体业主知晓并履行法定的维护管理和使用等职责。

藤县嘉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广西北海市

银滩万泉城2区四期(四组团)B、C区

公共配套设施移交公告

“银滩万泉城2区四期(四组团)B、C区项目”位于北海市金海岸大道18号,由北海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地下室人防区域总建筑面积1681.69平方米,现已按政府公文批复要求及相关文件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

我公司已于2023年2月16日将上述公共配套设施全部移交给“银滩万泉城2区四期(四组团)B、C区”项目全体业主,公共配套设施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鉴于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我公司现将上述公共配套设施移交给本项目物业公司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代为接收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物业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特此公告。

北海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

配套公建的概念界定: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16年版)第2.0.13规定:“ 配建设施系与人口规模或与住宅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通常而言,住宅区公共配套设施划分为以下几类:

1.行政管理类: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警务用房、其他管理用房;

2.社区服务类: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用房)、养老服务设施、医院、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站)、幼儿园、农贸市场、便民店、邮政设施;

3.教育类:中学、小学;

4.文化体育类:文化活动中心(站)、综合运动场(馆)、综合健身馆、居民健身设施;

5.市政公用类:公共停车场(位)、机动车清洗站、公交首末站、开闭所、消防站、市政设施用房(点位)、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绿地广场、居住区配套道路。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