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零容忍”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9-03 17:30:28

9月3日,民政部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 《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介绍,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零容忍”。

为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民政部等20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李峰介绍,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并将流动、留守儿童等权益保护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重点,通过高质量办理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对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的打击惩治,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不断强化对流动儿童权益的维护。

李峰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对于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暴力伤害、性侵害、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检察机关将依法、高效追诉犯罪,通过有力的打击震慑,强化流动儿童司法保护。

他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在办理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同步倒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不依法履行报告责任的,及时通报情况,监督追责,充分发挥强制报告制度在预防和惩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切实维护流动儿童合法权益方面,检察机关还将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督促监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办案中发现流动儿童无人监护、处于或疑似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的,及时将相关情况转民政部门处理,并协助落实保障政策。

李峰介绍,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救助措施,加强涉案流动儿童关爱帮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流动儿童,检察机关依职权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规及时发放救助金。对遭受侵害的流动儿童,在解决生活困难的同时,开展必要的心理救助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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