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援名义“占坑”,到底伤了谁?

和志谈社会 2024-04-05 05:50:32

近两三个月来,张庆方律师在江西为了拿到属于自己的辩护人身份,上演了一场场惹人关注的大型“真人秀”。张律师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与决心,甚至用略显极端的网络征集犯罪线索、悬赏、派驻帮扶工作组等方式,“攻击””法援律师”的自尊,唤起他们作为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人之所以为人应有的朴素人性。让人称奇的是,挡在张庆方律师前面的法援律师换了一茬又一茬,根本赶不完。

张庆方律师个人,并不是法援占坑行为的实际受害人

已经花了几个月,都无法获得辩护人身份,张庆方律师作为业界资深专业大律师,完全可以放弃辩护,同等条件下选择其他案件来办。获取辩护地位,在其他案件中十分容易就可以顺利确立,在该案中却需要使出九牛二虎之力,甚至“久久为功”仍不见起色,可想而知,即便获取了辩护人身份,该案的办理难度有多大,需要付出的时间、精力、勇气和风险有多大,前方再走,可谓“鹰潭虎穴”。从个人得失角度来看,张庆方律师放弃该起案件中的辩护人身份,另办它案,才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张庆方律师在视频中的一句话,深深触动了笔者。他说“如果我不解决这个问题,我就没有办法做律师。当事人家属委托了我,随便一个纪委就可以说不允许你见就不允许见,已经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那还要律师制度干什么”。

毫无疑问,当事人及其家属是法援占坑律师的直接受害人

打着法律援助这样正义的旗号,干着损害当事人辩护权,让当事人及家属“不明不白”地从看守所到监狱,是法援占坑律师的通常恶行。法援占坑律师的核心功能,就是在当事人和家属之间制造信息隔绝;让当事人和自己案卷全部信息隔绝,完全不掌握在案的除了自己供述以外的其他证据;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彻底摧毁当事人和家属的抗辩意志,让当事人和家属面临如此“家破人亡”的人生大事上,“稀里糊涂”“迷迷糊糊”。他们给当事人及家属带来的并不是一时的“倾盆大雨”,而是当事人一辈子、家属几代人的“阴霾”和“潮湿”。

破坏最大的,除了律师辩护制度以外,当属人们对当地司法的信赖

显而易见地是,真如张庆方律师所言,不管哪个机关,只要是办了一个案子,就可以随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担任辩护人,毫不顾及家属及当事人的实际真实抗辩需求,那么这样的辩护律师本质上就是帮助办案机关“打下手”的随从。如果所有案件都这样处理,沦为附庸的律师制度也没有存在的意义。但这并不是本文的重点。

法援占坑律师也常见在扫黑除恶运动,但这种“超常规”的“配置”极少出现在职务犯罪中。各地各级监委,即便会“依法”要求检察院提前介入参与调查工作、在移送审查起诉前组织检法两家召开“三堂会审”工作,但也还没有听说已经有机构“霸道”到连律师的工作也“一并安排”。我们从来没有在法治昌明、营商环境较好的地区听说发生过连辩护人地位都要被有司“抢占”。但凡有司“放下身段”下场连辩护人地位都“抢”,司法“乌烟瘴气”的背后,往往站着“巨大无比”、信奉“权比法大”的“权力利维坦”。在巨大无比的权力利维坦面前,普通群众和民营企业不可能指望机关为个体和企业服务,双方的关系只能是也只会是服从和管理。

谁都知道,腐败侵蚀党和国家的肌体,是必须铲除的政治毒瘤。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治病救人”的啄木鸟,依法铲除党和国家肌体的腐败毒瘤天然具有正义性。正义的事业,原本就应当对接刑事诉讼法,通过正当程序审查、审判。所以李希书记在2024年1月8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会强调“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政治信任客观上已经成为现代国家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内容,就是回应处理人民群众最痛恨的现象。这样的正义事业原本就不需要遮遮掩掩,一旦有司连辩护人地位都不敢放手,一旦这样的手法和模式蔓延开来,怎么让群众相信处理的确实是消极腐败?连辩护人都不敢有,这样的案子怎么敢说已经成了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样的错误做法引发的各方猜忌,深深伤害着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才是最大的受害方。

作者:丁慧敏律师,执业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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