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个11岁大的男孩不幸被广场石像掉落砸死!
这起悲剧发生在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中秋节前夕,父母带着小孩到法治文化广场去玩。
涡阳法治文化广场内建设有法治景观标志石,法治文化长廊2个,有老子、包拯、曹操、王安石头等名人的大理石雕像。以供人们詹仰。
文化广场都是居民散心休闲的好去处,尤其是吃了晚饭后,大家都会带小孩出去走走。
估计这个孩子比较好动,一边走一边看到绿化带里的石像。广场上的石像吸引了他,于是跑过去攀爬。想着攀着石像爬上去。
这一攀,事情不妙了,意外发生了!这石像并不是一体的,也不牢固,雕像突然倒塌,男孩被滚落的石像砸中身亡。
对于男孩的父母而言,一个活泼的生命骤然离去,也是痛不欲生。他们来到孩子出事儿的地方烧纸哭诉喊冤。家属质疑石像不牢固,要求负责。这尊石像平时稳稳地立在花坛中央,几百斤重的石像为何会突然倒下?
相关部门表示:石像是景观,位于绿化带中,并不是娱乐休闲设施。
基座和石像有特定的拼接工艺,验收时是合格的。
旁边有“禁止攀爬”的标志提醒。
城管局发声回应涡阳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上面的单位正在跟进处理。
有人认为,石像本身就是观赏景观. 只要风吹雨打不会掉下来,是合格的. 它不需要人为攀爬的牢固.,因为它是禁止攀爬的。
也有人表示,石像安装不牢固,一个小孩可以弄倒,这是豆腐渣的面子工程,只是石像没被轻微地震或阵风弄倒。
还有人表示,不出事都好,出事了就是工程质量问题,家长为什么不阻止孩子攀爬,不找找自己的原因。
那座看似坚不可摧的大理石雕像,竟然因为小孩攀爬这个动作,失去一个生命。
石像既然放在公共场所,考虑到牢固安全,就应该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
石像安装存在安全隐患,虽然已经标注了禁止攀爬的警示。但每做一项工程,都要把安全和万一发生意外,提前预判设计之中才能避免意外发生。不可掉以轻心。
当然也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安全意识淡薄!
孩子身亡令人惋惜,!但一个11岁的孩子,无视警告牌攀爬。而家长不管不顾就是教育问题,
只是这个代价太过沉重。家长们看好自已的孩孑,不可以做的事惰让孩孑坚决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