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察依法对王波决定逮捕深耕内蒙古40年大老虎终伏法大快人心

动静之看体育 2024-12-19 09:54:35

不以善小而不褒,不以恶小而不惩。

今天下午3点半,中纪委官网上转发了一则来源于新华社的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波决定逮捕

记者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信息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 2024-12-18 15:30)

根据消息内容,这位被逮捕的王波可不是一只小苍蝇,而是一只大老虎,一个副省(部)级大贪官!!!

网上公开资料显示,王波出生于1958年,今年66岁,是内蒙古翁牛特旗人。他是在2022年退休,2024年6月被查,12月10日被开除党籍并取消相应的待遇。

在他退休之前,他曾在内蒙古工作了40年,从基层劳动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历任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赤峰市委副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要职,更是担任了近7年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2011年到2018年)。官途顺利,地位显赫,风头强劲。

在12月10日对其开除党籍的中纪委通告中,查实他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长期对其子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说明他亲清不分,尤其是他的亲属与家人尤其是他儿子利用他的职权大概率干了不少坏事,收取了不少钱物,严重违法,在追究他本人的责任的同时,也有必要追究他亲属与儿子的法律责任。

曾有落马贪官反省:“对物质的攀比和享受的追求,往往源于欲望的扩张,我身居重要领导岗位,掌握了资金审批大权,看到社会上好多人,豪车一辆辆,豪宅一幢幢,美女一个个,个个腰缠万贯,时间一长,就产生了“枉自人生走一遭,不如趁机捞一捞”的错误想法,产生了“别人捞四平八稳、自己捞也不是庸人”的错误逻辑。”

不知道这位来自内蒙古土生土长的曾经的高级干部,将会如何总结反省他自己的腐败行为呢?‌

滥用权力者,必将自食其果‌。受贿贪得一时欢,一朝坐牢悔终生。如今被最高检正式逮捕的他,接下来必然面对的将是劳动改造。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如果世间有后悔药可以买,他会重新选择做一名廉洁自律的清官么?他会好好管教他的儿子,营造一个好的家风么?

你怎么看这位王波的落马呢?欢迎你在评论区留下您的高见,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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