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双十一” 这个全民购物狂欢的盛大节日里,消费市场呈现出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而与之紧密相连的 “职业打假人” 群体,也迎来了他们颇为特殊的 “忙碌时刻”。然而,如今这个原本在大众眼中颇具正义色彩的群体,却渐渐显露出诸多让人不禁深思的乱象,甚至将原本的维权之举演变成了一门生意买卖,这其中的门道着实值得我们深入探究一番。
据百家号湖南日报官方账号发表的详尽调查发现,当下的 “职业打假” 早已背离了其最初的本意,彻底变了味,已然成为了某些人眼中的赚钱门道。在抖音、贴吧、微信公众号等各大热门网络平台上,不少自称是职业打假人的家伙,大肆鼓吹自己 “打假日入过千、月入过万” 的惊人 “战绩”,凭借这些诱人的说法来吸引他人拜入师门,学习所谓的 “打假秘籍”,而他们收取的学费也是五花八门,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就拿张行来说吧,他宣称自己手底下有 150 余名徒弟,每个月靠着这门 “生意” 能有 5 万到 10 万元的收入,并且每位徒弟的收徒学费高达 2000 元,还信誓旦旦地表示这是徒弟们自愿缴纳的,自己不差这一个徒弟的钱,毕竟自己一年买货的钱都比普通人一年的收入还高呢。再看小丘,他以 300 元的学费吸引别人跟着他线上打假,可这还不算完,后续居然还想再收取 1288 元的拉群学习费用,真可谓是 “层层加码” 啊。
这些所谓的 “职业打假人” 在收了徒弟之后,便会通过拉群的方式,在群里分享各种打假案例、讲解打假思路等,以此来进行线上指导。他们会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的 “退一赔十” 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 “退一赔三” 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徒弟们去下单购买那些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比如广告语中含有被禁止的宣传措辞、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地址、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包含被禁用的成分等等。等徒弟们买到这些问题产品后,再教他们如何去和商家协商赔偿事宜。但实际上,在这看似合理合法的维权表象之下,却是暗藏玄机,存在着诸多让人难以接受的猫腻。
一方面,部分 “职业打假人” 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利益,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完全不顾及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他们不仅会教徒弟们一些诸如薅羊毛、“吃货”(也就是仅退款,不退货)等明显有违正常消费维权原则的行为,甚至还大言不惭地声称能够帮助商家去 “搞” 同行,这可就完全背离了打假的初衷呀。就像小丘,除了带人进行所谓的打假活动之外,还公然表示可以用同样的办法去教商家对付同行,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而且,还有一些人更是打着 “打假培训” 的幌子,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比如说赵小平,他就遭遇了这样的倒霉事,交了 300 元学费之后,那个所谓的 “师父” 仅仅给他发了一堆网盘材料,然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种赤裸裸的 “割韭菜” 行为,实在是太让人不齿了。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勤勤恳恳做生意的商家而言,“职业打假人” 的这些所作所为可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麻烦。就拿做珠宝生意的莉莉来说吧,仅仅因为主播在一次直播推销珠宝的过程中,无意间说了句 “无瑕” 二字,就被职业打假人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漏洞,立马下了一单产品,并且还录屏了口误的部分,然后举报到工商部门,随后便要求退一赔三。最后莉莉无奈之下,只能和对方约定退款不退货,并且还要赔偿(货物)双倍金额。还有做化妆品生意的吴林等众多商家,也都频繁地遭遇了职业打假人的索赔要求,甚至因为这些烦心事,都让他们产生了不想再继续从事这个行业的念头。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这些商家们不得不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的,对直播用词等各种细节都格外谨慎,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那些 “职业打假人” 给盯上了。
从法律层面来深入剖析的话,“职业打假” 这种行为目前其实是处于一种颇为微妙的境地。现行的法律法规虽然并没有对职业打假人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普遍都是支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那些损害消费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的。然而,如果在所谓的打假培训过程中,教授的内容涉及到恶意伪造产品质量问题来威胁商家索取赔偿,比如恶意制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假象,然后以此来勒索赔偿金等行为,那么就很有可能会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或者虚假诉讼罪了。就拿今年 8 月 21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说吧,这部司法解释明确要求 “知假买假” 的行为要在 “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 来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这既是对 “知假买假” 行为的一种规范,同时也是在努力平衡消费者权益与商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在道德层面上,我们都知道,真正的打假行为应该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绝不是沦为某些人敛财的工具。像那些有着十余年打假经验的人,比如李成,他就非常清楚地知道,打假培训这种事情是很容易引发各种纠纷的,而且像 “吃货” 等这类行为,根本就不应该被算在真正的打假范畴之内。他始终认为,保护营商环境和真正的打假行为其实并不冲突,可是如今部分 “职业打假人” 的所作所为,显然是在破坏这种原本应该保持的平衡关系。
“职业打假” 原本作为民间私力救济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它确实能够起到揭露那些黑心商家的丑恶嘴脸,进而倒逼商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积极作用,对于维护整个市场秩序来说,也是有着不小的贡献的。但是,如今这个群体所出现的种种乱象,却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它双刃剑的另一面。它不仅有可能会导致商家的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严重的干扰,而且还会因为部分人的非法行为而扰乱整个市场秩序,进而激化社会的负面情绪,甚至还会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那么,要想改变目前这种混乱的现状,让 “职业打假” 能够重新回归到正轨上来,我们首先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明确职业打假人的法律地位、他们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他们必须禁止去做的;其次,我们还要着力提高职业打假人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开展各种培训和考核等方式,来加强对他们的监管和引导;最后,我们还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用体系和奖惩机制,对于那些在打假过程中表现优秀的职业打假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而对于那些违法违规的职业打假人,则要依法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让 “职业打假” 真正发挥出它原本应该发挥的作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与保障商家正常经营之间找到一个完美的平衡,从而让整个消费市场能够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
在如今这个消费时代,我们由衷地期待着 “职业打假” 能够从当前这种乱象丛生的状态,逐步走向规范有序,真正成为市场健康发展的守护者,而不是继续充当破坏者的角色。
(文中引用素材均来自百家号湖南日报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