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运动是人类文明史上最为光彩夺目的一页,而康德则是启蒙哲学理所当然、当之无愧的最卓越的代言人。我们只需比较一下孔多塞的历史哲学和康德的历史哲学,就可以看出二者层次高下之不同。孔多塞的《人类精神进步史表纲要》确实是法国启蒙运动一纸光辉夺目的历史哲学宣言书,它揭橥了启蒙乃是人类历史前进的惟一动力,但他所谓的理性却仍然只限于智性范畴之内的知识,从而就把历史理性开展的过程等同于智性知识进步的历程。这正是他启蒙哲学的局限性之所在。在这里,康德较之于孔多塞直是高出了一个数量级。理性到了康德这里,已不再局限于狭义的智性或悟性,而是在更高一级并在更深的层次上统摄人类全部心灵能力的理性。理解康德而止步于他的三大批判,对于认真地理解他的目的论似乎是仍有未达一间——如果我们同意哲学也就是人学的话。最初读康德的历史哲学时,我原来期待着他也会像(或者应该像)纯理批判那样,在从事考察历史本身之前,应该首先是从对人们认识历史的能力进行一番批判入手。即我们怎么才可能以及我们是怎样地认识历史的?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他并没有首先着手探讨我们对历史的认识是如何才成为可能的,就径直着手去揭示历史的本质,就有如圣妥玛要径直去摸触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那双血手的真实性,而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这样做(以人智去窥探神智)是不是会亵渎神明。Zehetner教授在信中也提到,在三大批判所提出的问题之后,也许第四个问题“什么是人?”才是最重要的。我同意这个提法。起初,我对于康德并没有考察我们对历史的知识是如何成为可能的,就径直拈出人类历史的起源和归宿(或鹄的)这种思路,觉得似乎颇显武断,而有悖于批判哲学的批判精神。及至一再读过了他的第四批判之后,始恍然于提这个问题是多余的,是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问题。康德本人早己给出了解答。康德明确说过他自己的思想来源于两个人,一个是牛顿,一个是卢梭。人们越是读康德,就越是可以体会到:在对自然世界的认识上。他的思想是以牛顿体系为模型的;而在对人文世界(也就是历史)的认识上,他的思想基本上脱胎于卢梭的理论。我们对于自然世界的认识有恃于我们先天的或先验的认识能力。我们对于人文世界的认识,则要靠我们的另一种先天的或先验的道德力量的驱使,它直接地使我们明心见性而不需要事先进行一番批判的检验。阅读康德时。如果紧密地联系到牛顿《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与卢梭《社会契约论》两书,许多问题就都更易于理解了。
康德的意思不外是说:上帝创造世界时,便为自然世界(也就是为我们的认识能力)立了法,所以自然世界就必须遵循自然世界的必然法则。上帝又创造了人(或人文)的世界,他也就为人文世界(也就是为我们的自由行为的能力)立了法,但这个人文世界之法却是自由而不是必然,因此人就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自然世界是必然的,所以是没有选择余地的;人文世界是自由的,所以是由人做出抉择的。仿佛是上帝一旦创造了人,就把自由赋给了人,所以人就不可能是必然的而不是自由的。这正是卢梭的基本论点:人是被迫自由的。也就是说人是非自由不可的,不自由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人既然只可能是自由的,所以人文世界的历史就是自由人的自由事业,并没有先天注定了非如此不可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假如人生于世只可能为善、不可能作恶,那么人世间的一切政治法律的规范就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故而自然世界的历史是从善开始的,因为他是上帝的创作,而人类的历史则从恶开始,因为它是人的创作。创作了恶就见证了人的自由。康德对此引述了《圣经》的故事:人类吃了禁果,懂得了善和恶,所以便从天堂堕落下来了。既然人是自由的,所以恶(自私,康德称为“非社会性”)便是人类历史中不可或缺的,甚至于是根本性的一环,由此才可能成其为“非社会的社会性”。
正有如一片茂密的森林,正是由于有许多树都在竞相争取阳光和空气、努力向上的结果。如果只有一棵孤零零的树,它必然会生长得憔悴而扭曲,得不到茁壮的成长。和康德同时的亚当·斯密不也正是这样设想的吗?在一个自由竞争的社会里,每个人都能以最大限度的自由去追求自己最大的利润,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会是尽可能美好的社会。但是卢梭对此却是忧心忡忡。他所向往的是:返于自然。因为一切出自自然的事物都是美好的,但一经人手就坏了。(也许可以设想,当代的圣雄甘地和哲学家罗素多少也有类似的想法。)所以卢梭一方面煞费苦心地要为人间制定完美的立法,但同时另一方面却又有鉴于人性的腐化和堕落而不免忧心忡忡地感叹:要为一个国家订立一套完美的立法,简直是非得先有一群天使般的人民而后可。但是,康德针对这一点却反驳道:为一族人民立法,并不需要有一群天使般的人民而后可,哪怕是一群魔鬼也可以,只要他们有此智慧。多么深切而著名的论断!只要魔鬼有此智慧,他们也会和天使一样,更何况还不是一群魔鬼,而是一群自由的,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的人民!康德脱胎于卢梭,而又高出了卢梭整整一个数量级。
自由是人文世界历史的前提,历史乃是自由人民的自由事业,它绝不是自然世界中那种被给定了的必然。它既然是在自然世界之中进行的,当然也就要受到自然世界的必然性的制约。但同时它又是自由人的自由创造,所以它又是人文的(即自由的)历史,而不是自然的(即必然的)历史。这种意义上的自由的历史,乃是他思想上的最后归宿。理性一词在以前往往被混同于“智性”或“悟性”,到了康德的手里才明确了理性的三个层次,从而分清了理性和悟性的界限。启蒙哲学家,尤其是十八世纪法国的启蒙哲学家(philosophe,台湾学者译此词为“哲士”,以有别于通常意义上的哲学家)往往把历史发展的历程等同于人类智性或悟性认识发展和提高的过程,这正是他们思想的局限性之所在。康德之所以比他们高明,就在于他以理性自身来论证人类法治社会(或公民社会)的发展,从而把先验的原则和自由人的自由事业打成一片,而且它还将以永久和平为其归宿。但那归宿并不是一个大一统的世界帝国,而是各个自由民族的一个联盟。可以说,自从文艺复兴以来,近代思想的总趋势即是“人”的觉醒,它到了启蒙时代康德的理论里达到了它的最高境界。庸俗的历史法学家咬文嚼字,硬是要追索那一纸原始的契约,但却只能是枉然死在句下。理性所裁可的目的论是不能、也无法实证的,而它又是非有此不可而又非如此不可的,没有它,你就不可能理解历史,也不可能赋予历史以意义。法国启蒙哲学家们的那类历史哲学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天真幻想,(但如果不是天真的幻想,又怎么可能会有那么激昂的热情昵?贝克(Carl Becker)说得好:如果罗兰夫人当时能预见到她的理想落实到现实的层面上,就只不过是、也只可能是法兰西第三共和,当年她就不会有勇气昂首阔步走上断头台了。)——要到了康德的第四批判才赋之以更深层的、沉甸甸的先验哲学的内涵。
天人合一曾被有些学者认同为中国哲学的特征。但古今中外又有哪一家的哲学不是以指向天人合一为自己的归宿的呢?甚至于不妨说,凡是不归本于天人合一的,就不是哲学。所以天人合一并不属于某个民族或某个哲学家的特征。它是一切哲学家的本质和鹄的,问题只在于各有其不同的思想方式和论证。康德的历史哲学开宗明义的大经大法就是:大自然绝不做徒劳无功的事(因此之故,人类的理性就必定是要充分地发展出来的)。大自然绝不做徒劳无功的事这一命题完全得自牛顿《原理》一书的原文。这当然是纯属目的论的命题。于是它那必然的结论就只能是:大自然既然赋予人类以理性,所以理性就必然要在全人类(但不是个体的人)身上充分地发展并表现出来。由此便推论出来他那一系列有关历史理性的论断,直到最后要有一个安斐克提昂联盟式的永久和平(按,此处牛顿《原理》一书,英译文原文为:Nature does nothing in vain.The more is in vain when the less will do。郑太朴旧译把the more译作多数人,the less译作少数人,完全误解了原义)。但牛顿本人并没有能从他的经典体系中推导出一套理性哲学的体系来。这一工作就留待给康德来完成。若是没有这一条无懈可击而又无法证实的目的论,康德也许就不可能建立起他那如此之完美无瑕的先验哲学的体系。牛顿的体系讲的是自然界的必然法则,卢梭的体系讲的是人文世界自由的法则。自然界的必然和自由领域的目的这两者如何才能够使之两虑而一致、并行而不悖,亦即怎样把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二者相结合,便成为康德第四批判的中心问题。而康德的答案或许是在当时思想理论所许可的条件之下所可能给出的最佳答案。康德的三大批判和成为他晚年定论的第四批判,距我们今天已经两个多世纪了。在这一漫长的期间,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也都经历了极大的发展和变化。但对第四批判主题的发扬却似乎迄今尚没有达到它今天所应有的高度。当代历史哲学的进展主要似乎局限于技术的层次上(如语言分析)或艺术的发抒上(如生命哲学)。今天的人们好像已经失去了两百多年以前的先辈们所抱有的那种热情洋溢的美好憧憬和好学深思的严谨风格。他们那种高尚的境界和情操还能激起我们一代人心灵中的渴望和追求吗?但愿能如此。
哲学终究是绕不过康德这一关的,无论是你同意他,还是不同意。如果硬是要不理睬他,那就不可避免地要自甘愚昧而受到惩罚。在过去一个漫长的世纪里,这曾使得我们的所谓的科学始终被滞留在实证主义乃至实用主义的牢笼里。而所谓的知识,也就始终被局限在感性的和悟性的两个层次上。这些都是明证。学术思想是不可能脱离政治的,然而它也不可简单地就直接等同于政治的驯服工具。十九世纪的社会民主党曾提出过“返于康德”的口号,而新康德学派(包括卡西尔、狄尔泰等人)也确乎做出了值得瞩目的成绩,都不宜简单地扣一顶帽子便轻易加以砸烂或抹杀。由康德所奠定的那种高瞻远瞩的批判精神,是永远值得人们珍惜的。而他之以第四批判作为其三大批判的归宿,也是永远值得我们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