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河北邯郸初中生杀人事件发生在台湾,受害家属会更加崩溃

总在茶余后 2024-03-18 22:20:30

最近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霸凌杀害一名同学的案件引发了网络热议,诸多媒体报道了案情相关信息,三名初中生的所作所为完全是毫无人性,不仅家长要求对杀人者杀人偿命,社会大众对他们三人恨之入骨,大都期望他们杀人偿命。

但是按照现在的法律,三名初中生如此残忍恶劣手段杀人,他们也不可能判死刑,因为他们只有十三四岁的年龄。这还是修订之后的刑法,针对把原先刑事责任年龄从满14周岁修订为满12周岁,我们看看2020年修订之后的相关条款内容。

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这个案例来看的话,如果实施故意杀人的三个孩子也是13周岁,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显然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杀人刑事责任对应的就是上面第3种情况,但是我们的刑法对未成年人来说,负刑事责任的时候,有个基本原则,刑法规定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受害者家属在情感上是难以接受这样的法律规定的,这或许也是现在网络大众对这起案件义愤填膺的地方,明明三名杀人犯如此残忍恶劣方式杀人,但是他们却因为是未成年人反而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不过如果这起案件发生在台湾的话,受害者家属可能会更加崩溃,难以接受。因为台湾在近两年修订了《少年事件处理法》和《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其中就有规定要对少年涉案人员从轻处罚,并且要保护少年涉案人员的隐私,包括受害者家属都不允许去打探和曝光少年涉案人员的信息。

这起案件让我想起了2023年12月份发生在台湾新北市一所初中的恶性杀人案件,当时也是让整个台湾社会义愤填膺,并且杀人者甚至在犯事之后还照样嚣张无所谓的样子。2023年12月25日台湾新北市某初中学女学生到其他班级找闺蜜,被1名男学生要求离开,女生不满找同校另1名男学生“干哥哥”诉苦,“干哥哥”为替女生出气,便到该初三男生班级理论,最后竟持弹簧刀猛刺对方10刀,造成大量出血紧急送医后不治身亡。

杀人致死案件发生后,那位初中男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大事,任何人都不允许在任何地方披露那位男生的个人信息,也不允许去查询和讨论涉及少年案件的任何信息。那位男生也知道即使最后被认定为杀人罪,他也只要被少年法庭判几年收容。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按照台湾《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等到少年法庭做出判决之后,任何有关那位初中男生的案件信息和资料都必须销毁,并且在他的个人档案中也不允许留有过去任何犯罪记录信息。

这也就意味着一个犯了杀人罪的初中生,在被收容管教几年之后,任何查不到他过去杀人的犯罪记录,如果改个名字,那更是不知道这个少年犯的历史了。这样看下来,台湾对涉及少年人的犯罪案件,他们相关的法律完全是保护少年犯。

回到河南邯郸的案件,如果是发生在台湾,所有媒体是不允许去采访和报道的杀人者,更不允许披露任何案情信息。所以我们比较来看,大陆的法律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虽然没有死刑,还是没有过度偏向保护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至少还是有刑事责任。

不论是在大陆,还是台湾,我们都可以看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恶性案件也是越来越多,不同社会制度环境下都要面对这个比较棘手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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