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安徽省一名厅官被“双开”。当天,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引述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委原委员、安徽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诚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政绩观错位、价值观扭曲,不知戒惧、不守底线,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为追求个人政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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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王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有关部门决定对其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王诚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在通报中,有关部门特别提到:王诚“为追求个人政绩滥用职权”。以往,在对大多数落马官员的处分通报中,涉及滥用职权时,都是为了交换不法利益。王诚当然也有大搞权钱交易、收取巨额贿赂的违纪违法情节。不过,他专门为了追求政绩滥用职权这一点,倒是显得颇为特殊。
所谓政绩,指的是领导干部从政、干事、作为,进而取得的业绩。对一名官员而言,政绩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评判其干得好不好的重要标准。因此,一名官员重视政绩,本不是坏事。但是,对待政绩问题,党员干部必须有正确的政绩观,不能“唯政绩”,更不能为了追求表面上的政绩,忽略其他现实因素,漠视党纪国法的约束。否则,对政绩的追求就不是为了人民群众,而是为了自己的权力欲和虚荣心,最终也会被错误的政绩观“绊倒”。
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为谁创造政绩”这个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树立正确政绩观,还必须明确“政绩由谁评判”。检验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群众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在干事初衷上,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避免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在实际操作中,要深入扎实同群众打交道,而不能一味地大干快上、追求进度。在目标效果上,发展成果要更多更好地惠及群众,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近段时间,被指存在严重“政绩观扭曲”问题的落马官员,还有曾经担任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的宗文。2022年5月,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将宗文涉嫌受贿罪一案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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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功近利、贪大求洋、好大喜功,热衷上马“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是不少干部群众对宗文的评价。政绩观扭曲,是宗文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的一个显著特点。为了短期利益,为了显现政绩,他好高骛远,盲目投资,急于求成。在担任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宗文不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的安排部署精神,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正如《中国纪检监察报》在分析宗文一案时指出的:从近些年查处的典型案件看,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打造“软政绩工程”,如有的热衷于培育典型模式,而实际工作并无太多亮点;有的热衷于借助外力,把当地的一些做法总结成所谓“典型经验”进行宣传,目的是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捞取“政治资本”。诸如此类的“软政绩工程”,与真正形成工作亮点、总结工作经验背道而驰,其实质是为领导干部自己的升迁“造势”。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任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