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回忆录-律师函警告!游戏界“最强法务部”的经典战役

忠豪看游戏 2023-01-22 19:41:00

这几天,日本东京街头的卡丁车服务悄然消失,又悄然再次出现。这是在东京的一项特殊娱乐项目,主办方参照《马力欧卡丁车》向来自国内外的游客提供在街头飙卡丁车的服务,同时还提供马力欧、桃花公主、路易吉等游戏角色的COS服,让玩家来一把真人版《马车》。

不过,这几天这项服务在某段时间突然停止,原因很简单:他们被任天堂告了。

卡丁车车主不服,一审结束后宣布上诉,因此这项服务又继续推行了起来。但明眼人都明白,得罪了游戏界“最强法务部”的个人或团体,结局基本只有一个。

放眼整个游戏圈,任天堂是打官司打得最勤的一位,其维权意识在业界冠绝群雄:

同人游戏上架?律师函警告!

提供任系游戏免费下载?律师函警告!

做烧录卡搞模拟器?律师函警告!

你的游戏跟我的有点像?律师函警告!

总之,凡是能用打官司解决的问题,任天堂绝不会用其他手段,你只要惹到了老子,一般都会用发律师函这种绝情的方式应对。因此,对许多玩家而言,任天堂频繁的维权举动让人觉得不近人情,同样的问题其他公司也有,凭啥你任天堂就非要和他们对簿公堂?

但也不要忘了,无论是做模拟器还是抄袭,任天堂的在线发函都是正当的维权举措,而在这一场场官司中,换来的也是任天堂进一步发展的一片坦途。

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接触电子游戏以来,任天堂告过无数人,也被无数人告过,其中难免有着许多让人津津乐道的经典战役。

今天就来盘点一下,游戏界“最强法务部”的五大维权传奇故事。

5.不战而屈人之兵——《跑跑卡丁车》抄袭事件

《跑跑卡丁车》是韩国游戏公司NEXON开发运营的道具竞速游戏,在国内由世纪天成代理,曾在我国红极一时,以至于让很多人看到有人玩《马力欧卡丁车》的时候都会惊呼:这什么游戏?好像《跑跑卡丁车》!

实际上,这句话正好说反,《马力欧卡丁车》第一部作品早在1992年就问世,并且奠定了道具竞速游戏的基本玩法,《跑跑卡丁车》作为后来者,玩法和《马车》几乎一模一样,且一些赛车的造型甚至都和《马车》雷同。玩过《马车》的人都明白《跑跑》这游戏涉嫌抄袭。

而且,《跑跑》在全世界运营后,做贼心虚的NEXON唯独不开设日服,这又让不少人感觉不对,任天堂是日本公司,此举难道就是为了免受官司之灾?

1992年发售的初代《马车》封面

不过,跑得过初一跑不过十五,2007年,任天堂对NEXON旗下游戏《跑跑卡丁车》启动诉讼程序,收到律师函的NEXON束手无策,对任天堂承认游戏的抄袭成分并申请庭外和解。

NEXON秒怂的原因除了游戏确实涉及抄袭以外,和它相关的另一个官司也成了拖累:同一时间里,NEXON起诉了腾讯,声称《QQ堂》抄袭《泡泡堂》。内外交困之下,NEXON最终服软,其代价就是:除了数额不明的赔偿,还为任天堂NDS掌机无条件开发了一款游戏:《冒险岛DS》。

靠律师函“抢”过来的《冒险岛DS》

此后,《跑跑卡丁车》大部分内容被迫大改,庭外和解虽然让NEXON伤了些元气,但也不至于因为打官司而身败名裂。

4.斩草要除根——《白猫计划》专利事件

任天堂除了做游戏,在制作游戏的时候也把很多创新点申请成了专利,尤其是在硬件开发过程中得到的独创技术几乎都被任天堂申请了专利。在任天堂研发NDS时期,就申请了许多关于触摸屏控制的技术专利,这些技术到了今天都在影响智能手机硬软件的研发。

可以说,目前很多手机游戏使用的触摸屏滑动和点触等操作都涉及到了任天堂的技术专利,但是这些开发商并未收到的律师函,说明任天堂对技术专利的态度还是比较开放的。

任天堂的专利申报材料

《白猫计划》作为一款手游,许多操作也用上了任天堂申请的技术专利,那为啥偏偏它就被告了呢?

原来,《白猫计划》的开发商COPOL在游戏中使用了“虚拟触屏遥感”类型的技术专利,这项专利也是任天堂所有,但如果仅仅只是“用”的话,他们也不至于被起诉。因为COPOL在其中还干了件非常缺德的事情——把这项专利注册成自己的,还借此向其他游戏公司索要专利费用。

什么意思呢,可以这样比喻:任天堂放了批共享单车供市民免费使用,但COPOL给这些单车私自上锁还租给别人收钱,换作谁都气不打一处来。

于是,任天堂在多次警告无果的情况下将《白猫》告上法庭,经过一审审理后,《白猫》自然败下阵来。

由于国内媒体不大关心此事,很多玩家并不知道事情最后怎样了,而就在一审结束后没多久,COPOL突然宣布——一款名为《白猫新计划》的新作将于2020年登陆Switch。

这件事情自然让人想起当年惨遭任天堂发函警告的NEXON,说明COPOL已然彻底认怂,并以为任系掌机开发游戏为代价跪着叫了老任一生爸爸。但此事并未结束,任天堂随后表示这件事和官司没有关系,他们的律师团队一定要达到赔偿44亿日元的结果才会罢休。

看来,《白猫》是真的把任天堂惹毛了。

3.老朋友的毛也要拔——“火纹之父”蹭热度事件

《火焰之纹章》系列是任天堂旗下的一个著名IP,也是日式SLG的标杆游戏系列,而创造了这个系列的制作人包括两个传奇人物:成广通和加贺昭三。

不过,这两位如今早已离职,其中加贺昭三在1999年远走任天堂后自立门户,于2000年宣布了新的游戏项目,并且得到了索尼旗下主机PlayStation的支持。在游戏发售前夕的Fami通杂志中,加贺昭三声称自己的新游戏将续写《火焰之纹章》系列,新游戏的人设和美术风格和《火纹》也极为相似。

显然,这次“续写”并没有得到任天堂允许,任天堂眼看当年的老朋友为了给敌台如此宣传,对加贺昭三提出了警告。尽管一万个不愿意,但难抵老东家威胁,加贺昭三承诺以后不会这么干了。

《尤特娜》基本属于一款换皮的《火纹》游戏

这款游戏在发售后,名字变为《泪之腕轮物语:尤特娜英雄战记》,由于加贺昭三本身的能力,游戏素质不错,并最终取得了30万份的销量。就在加贺准备为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开香槟的时候,任天堂的起诉书跟着自己定的香槟一起到货了。“臭小子!你敢阴我!”加贺昭三说道。

原来,任天堂虽然起初只是警告加贺,但在暗中已经开始了诉讼准备,在《尤特娜英雄战记》发售后,“最强法务部”果断出击,准备将加贺昭三一锅端。任天堂声明《尤特娜英雄战记》在美术风格和玩法上抄袭了《火焰之纹章》系列,要求加贺昭三团队用游戏的销售额做赔偿,一个子儿都不准留。

虽然《尤特娜英雄战记》并不算完全的抄袭,但此前借助《火纹》宣传自己游戏的行为让加贺昭三十分被动,但幸好游戏在最后时刻改了名字,让《尤特娜》免于被判抄袭。最终法院认定《尤特娜》不构成抄袭,但存在“宣传不当”的行为,加贺昭三团队赔付了《尤特娜》总销售收入的3%,共计7000余万日元给任天堂。

《火焰之纹章:风花雪月》

尽管抄袭没成立,但加贺昭三在这场官司后一蹶不振,此后的游戏作品再也达不到《火纹》系列的高度。

2.一骑绝尘——《俄罗斯方块》版权事件

GameBoy是任天堂推出的一代神机,也可以说是至今为止最成功的掌上游戏机,而许多人认为GB能够如此辉煌都要归功于《精灵宝可梦》,其实,一款名为《俄罗斯方块》的游戏才真正成为了让任天堂通过GB统治掌机界的重要胜负手。

说到这里不少人纳闷儿了,《俄罗斯方块》什么玩意儿都能玩,为何GB版的《俄罗斯方块》就决定了GB的胜利?这就要追溯一起离奇的版权纠纷案了。

《俄罗斯方块》起初是由前苏联计算机专家阿列克谢·帕基特诺夫于1984年发明的,因为一次偶然,《俄罗斯方块》在西方世界大红大紫,苏联当局一看其中有利可图,于是和阿列克谢进行了一番友(cu)好(bao)的交流后垄断了《俄罗斯方块》的主机版权。

但苏联相关部门显然缺乏经营能力,短短3年间《俄罗斯方块》的版权在在BPS公司、Spectrum公司和斯坦恩三者之间纠缠不清,时任任天堂美国总经理荒川实执意拿下《俄罗斯方块》的掌机开发权,但一时半会都不知道该联系谁,于是,荒川实在给BPS打了电话后就直接飞到莫斯科去了。

荒川实和霍华德·林肯

BPS对《俄罗斯方块》移植虎视眈眈,这回有了任天堂给他撑腰,同苏联交涉后成功和任天堂一起拿到了GB版《俄罗斯方块》开发许可。从此《俄罗斯方块》在掌机中成了GB平台独占,GB一飞冲天。

而除了拿到GB版《俄罗斯方块》,荒川实和美国任天堂法律专家霍华德·林肯还在莫斯科来了一套更骚的操作:敏感的霍华德发现苏联当局手中的主机版《俄罗斯方块》还没有卖出去,于是顺带把主机版《俄罗斯方块》开发权买走,并且同苏联当局忽忽悠悠搞了一份协议:其他主机平台的《俄罗斯方块》都会被认定为盗版。

于是,拿到主机版《俄罗斯方块》的任天堂拿着这把尚方宝剑把友商告了个遍,所有正在开发《俄罗斯方块》的主机全部受到牵连,游戏开发被迫停止。就这样,任天堂靠《俄罗斯方块》的全面独占再次巩固了自己的霸主地位。

1.出道即巅峰——《大金刚》反杀事件

任天堂不仅喜欢告人,也经常被别人告。一个杰出的游戏公司,除了能够持续提供精品游戏,还能在无数次危机中涅槃重生,Wii和Switch的崛起都是其中的经典案例,证明任天堂这家公司永不言败、次次都能绝处逢生的霸者气质,而这种气质,当然他们的法务团队也有。

在任天堂打过的无数次官司中,1982年的“《森喜刚》(国内俗称《大金刚》)版权案”无疑是游戏界乃至司法界的经典战例。

1981年,因为投资失误,任天堂在美国出师不利,大量的街机游戏基板因为卖不出去占用大量库存,眼看任天堂在出兵域外的第一场战斗就要全军覆没,这时宫本茂站了出来,为任天堂开发了《大金刚》挽回局势,并帮助任天堂在美国闪亮登场。

《大金刚》这款游戏的诞生本身就一波三折。起初这款游戏是以《大力水手》为背景,但是由于版权问题一度搁浅,宫本茂无奈采取换皮手段才让游戏上市,但这个早产儿不仅市场表现爆炸,也诞生了马力欧和森喜刚这两大经典电子游戏角色。

眼看着《大金刚》在全美街机厅疯狂吸金,按理说任天堂的员工们悠闲地坐在阳光下数钱的舒服日子已经到了,但是就在这节骨眼上,任天堂收到了来自环球影业的起诉书:你们的游戏《大金刚》抄袭我们的电影《金刚》!看嘛?法庭上见!

众所周知,《大金刚》的两位主角是一个人和一只猩猩,而逐步登高英雄救美的桥段和《金刚》也非常相似,环球影业坚称《金刚》的版权归自己所有,不仅游戏情节雷同,《大金刚》的名字Donky Kong的命名方式也和King Kong一模一样。

彼时,环球影业早已是好莱坞大佬之一,任天堂则是个涉足美国不到2年的萌新,从法理和体量来看,任天堂完全处于下风,这场官司怎么看都是任天堂药丸。

不仅如此,为了斩草除根,环球影业曾相继向科雷科和雅达利两家电子游戏公司寄出律师函,因为《大金刚》同时登陆过这两家公司研发的主机,这两位看环球来势汹汹,一下就怂了,签订了涉及赔款等内容的不平等条约。

移植到科雷科主机的《大金刚》

环球一看这帮做游戏的怎么这么好欺负,随即也开始向任天堂提出警告。为了走出困境,此前提到的大律师霍华德·林肯叫上朋友约翰·卡比前来救驾。约翰·卡比是美国知名的著作权案官司好手,曾经帮过百事可乐怼过大家都知道的友商。但毕竟巧妇难为无米炊,找不到反驳证据,谁来也没用。

看着任天堂还不吭声,环球屡次警告无果后愤怒决定起诉,环球影业高层多次公开叫嚣,这次要让这个来自日本的小不点儿死得很难看。

卡比律师

1982年,《大金刚》涉嫌侵权案开庭。被告方律师首先宣读了宫本茂的说明材料,声称《大金刚》在部分设定上确实借鉴了《金刚》,且这游戏在日本也确实容易让人联想到《金刚》,等于变相承认《大金刚》和《金刚》的密切关系。

这些环球的律师笑了,这算啥说明,这不是挥刀自残吗?于是按照剧本将《大金刚》涉嫌抄袭《金刚》的部分一五一十给法官说了一遍。

环球看着自己优势太大疯狂A了过去,但论到任天堂律师发言的时候,环球马上就笑不出来了。

卡比先生对此次官司做了充分的准备,通过抽丝剥茧发现,《金刚》的版权归属问题其实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笑什么笑?你也没有《金刚》的版权!”

原来,环球实际上并没有《金刚》的著作权,早在1933年,雷电华公司就联合导演库伯拍摄了《金刚》电影,环球在1976年想重拍此作却发现版权不在自己手里而被其他公司抢先,气不打一处来的环球展开了疯狂报复:因为《金刚》的著作权没有任何一方声明所有,环球为了重拍《金刚》电影打了场官司,声明《金刚》的著作权为公共版权,任何人都能用。

《金刚》的版权归属非常混乱,香港邵氏还在1960年拍过《猩猩王》,剧情和《金刚》一样

而这次和任天堂的诉讼明显属于碰瓷(也可能是因为老板记性不好),起诉本身就是恶意的,并没有真正所有《金刚》版权。于是法庭当庭宣布环球的起诉无效。

环球偷鸡不成,没想到还蚀了把米。原来在为任天堂发函期间,环球满以为胜局已定,于是按照《大金刚》山寨了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游戏并起名为《金刚》企图借助《大金刚》热度发一笔横财。这个行径也被卡比律师发现了,卡比立即反控环球抄袭《大金刚》,最终让环球赔付了一笔巨款。

这便是任天堂“最强法务部”的第一战,也是巅峰之战。此后卡比律师得到了任天堂的律师费和一辆帆船的奖赏,而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官方还没承认过,但游戏《星之卡比》这个名字很显然也是对卡比律师的致敬。

从此,“最强法务部”名震江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游戏司法界和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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