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到底有多难?
很难!
为啥?
因为到处都是“歧视”,到处都是“不要”!
1、刚毕业的不要,没经验
2、大专的不要,学历低
3、30以上的不要,年龄大了
4、老换工作的不要,不稳定
5、一家公司干太久的不要,太安于现状
6、外包不要,技术不好
7、没结婚的不要,要请婚假
8、刚结婚的不要,生孩子要请产假
9、生二胎三胎的不要,照顾孩子老请假
10、本地的不要,没冲劲
11、薪资5000不要,能力不行
12、薪资一万的不要,工资太高
试问一下,到底“要”啥样的???
近日,深圳一喜茶门店“拒招25岁以上员工”,消息一出,惹怒了网友们。
深圳市总工会发文认为,用人单位拒招25岁以上员工,是收割“青春红利”的年龄歧视。
《中国工人》也发微评指此举属于“年龄歧视”,并称任何年龄阶段的人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优势,限制招聘年龄,无疑是将一大批有经验、有技能、有热情的人才拒之门外。
职场中的“只招35岁以下”现象已是怨声载道了,而现在又曝出“拒招25岁以上”的事件,简直不给人活路了!
虽然,喜茶有用年轻员工的自由,但它触碰了公众的敏感神经,也践踏了法律红线。——因为有一种权利叫“平等就业权”,有一种歧视叫“就业歧”视,若有此行为,哪怕只是“口头行为”,就属侵权和违法。
《劳动法》《就业促进法》都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在《就业促进法》中,作了补缺,其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一个“等”字,既可包含“年龄歧视”,也包括了“地域歧视”(不招某省人)的情形,以及其他少见的情形(如不招某属相的人)。
但终究“等”字比较含糊,建议将“年龄歧视”也明确写进《就业促进法》。
一边需要大龄劳动者充分就业、继续工作、发挥“余热”,一边搞年龄歧视,这岂不成了网友们说的“既当又立”?
曾经,许多行业的从业者都属于“吃青春饭”,但如今的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老龄化允许吗?这个时候再来“25岁以下”、“35岁以下”,只能是将优秀的人才拒之门外。
还得是大妈大叔“接着干”“加油干”——在人口已经老龄化的日本等国家,到处可以看见“奶奶级”收银员和年近古稀的老司机。
如果企业这不要,那不要,在延迟退休的大背景下,老年人怎么再就业?政策怎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