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王爱红 李辉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以实施《宁波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和《宁波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为抓手,积极构建职业病防治综合体系,推动职业病防治民生工程取得实效。
通过不断完善责任体系、严格执法监管、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宁波市政府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企业职业病防治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各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状况持续改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宁波市共有职业病诊断机构3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4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9家,市、县疾控机构11家,并积极打造出一支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监管队伍,职业病防治支撑体系不断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覆盖10个区县(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新发尘肺病病例占比逐年下降,建成首个尘肺病康复站。实现了职业病防治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实践过程中,宁波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围绕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宁波市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能力、重点行业和特殊用工形式劳动者的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职业健康检查率逐年上升,职业病人数逐年降低。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不断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在职业健康监管职能转归卫生健康部门以来,市卫生健康委从体制机制、强化基础、培训教育、执法检查、经费投入等方面,多措并举,积极打造一支覆盖市、县、乡“三级”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进一步推进了依法管理,促进了职业健康监管深入开展。此外,2019年、2021年分别举办2期为期2个月的全市职业健康骨干培训班,迅速建立起一支以疾控和医疗机构为主力、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监测技术队伍。
此外,宁波市以互联互通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基础,快速建成了覆盖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互联网+职业健康管理平台,并于2020年投入使用,信息平台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个案管理、用人单位日常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信息管理等功能,基本实现覆盖全市的职业病危害监测网络。并以市级中毒救治中心和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为依托,设置市级职业病救治医院。承担救治的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在职业病救治方面配备相应的医疗专家和专有设备,并建立了药品储备和调度机制,基本满足宁波市职业病救治工作需要。2021年,宁海桑洲镇依托镇卫生院建成全市首个尘肺病康复站。
宁波市还将职业病危害企业和职业病患者保障纳入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范围,通过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新政实现了工伤保险职业人群全覆盖。并积极推进工伤参保和医疗救助扩面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全部纳入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范围。在化解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宁波市将以落实职业防治“十四五”规划为契机,继续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主动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建设,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尘毒治理,不断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素养,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开展。
作者单位:宁波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