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封元年(666年),武则天的外甥贺兰敏之继承了武士彟(武则天之父)的周国公爵位。奇怪的是,贺兰敏之是武则天的外甥、武士彟的外孙,而武则天的侄子、武士彟的孙子(如武承嗣、武三思)当时都还在。既然如此,武则天为什么要让外甥继承父亲的爵位呢?本鬼说说一家之言。
显庆元年(656年),获得“废王立武”最后胜利的唐高宗为了巩固胜利果实,追封武则天的父亲武士彟为“周国公”。“国公”是唐朝异姓大臣在正常情况下能得到的最高爵位,很多方面的待遇甚至能与皇子相比。不过唐朝地位最高的“国公”是世袭国公,可是武则天在给父亲找继承人时有些尴尬。
武士彟共有两位正妻:第一位正妻是相里氏,与武士彟生下了武元庆、武元爽两个儿子;第二位正妻是杨氏,与武士彟生下了武顺、武则天、武氏三个女儿。武士彟在贞观九年(635年)去世后,武元庆和武元爽出于某些原因对后妈杨氏和三个同父异母妹妹无礼,将母女三人赶出家门。
正因如此,武则天与两个哥哥的关系很差,自然要打击报复。武元庆和武元爽在“废王立武”后不久都被打发到偏远地区当地方官,而唐高宗也乐见武则天自愿削弱外戚的行动。关系差到这个份儿上,武则天当然不会两个哥哥以及侄子们继承父亲的周国公爵位,愣是让周国公“无嗣”了不少年。
到了乾封元年(666年),武元庆和武元爽都在外地忧郁而死,他们的儿子也都被发配岭南。武则天此时需要通过让父亲的国公世袭来提升自己的影响力,但哥哥和侄子们肯定是没戏了。无奈之下,武则天只得将自己的外甥、亲姐姐武顺的儿子贺兰敏之改姓为“武”,继承了武士彟的周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