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大学生冲进某中学持棍殴打多名学生!应该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小仲子以案说事 2024-03-19 05:20:04

七名大学生到某中学进行招生宣传,结果和学生发生口角,进而七名大学生持棍冲进学校,对多名学生无差别殴打,已造成多名学生受伤,目前该七人已被抓获。

什么样的大学还需要去中学里进行招生宣传,小编不说各位应该也知道,而且这些招生的人是有提成拿的,这提成还挺高。小编之所以知道这些,也是因为曾经有某职业学院到我们中学招过生。

据说被打的学生中,有人受轻微伤,单从学生的受伤程度来看,似乎七名大学生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犯罪是指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只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但是他们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秩序混乱,且影响很恶劣,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规定。

所以小编认为应该认定这七人为寻衅滋事罪,以此罪对他们进行处罚。千万千万别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不然的话就是罚款加拘留,对他们而言完全没有震慑的作用。也不能因为他们还是学生而轻罚,因为他们都是成年人,成年人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另外,小编还认为必须公布该大学的名称并进行通报批评,或者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这个大学看来也不过如此,从这七人的行为可见一斑。

虽然小编认为该七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标准。但根据经验,大概率这七人会对受伤的学生进行赔偿和道歉,然后获得学生的谅解,最后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和罚款。

小编一直认为,当同一件案件同时满足上位法和下位法时,应该以上位法为依据处罚。

例如本案,即满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又满足《刑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比前者属于上位法,所以该七人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只能叫违法行为,不能叫犯罪行为,违反《刑法》的行为才能叫犯罪行为。

违法不一定犯罪,但犯罪一定违法。

0 阅读:50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