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女子外出打工时租住大房子,丈夫怀疑她出轨而闹至离婚

雪峰说法 2024-09-11 18:43:36

湖南湘潭,24岁男子娶了一个大他7岁的妻子,婚后都是妻子赚钱养家。这天,他带着3岁的女儿探望在外打工的妻子,却发现妻子一个人租了套2室2厅的房子,瞬间觉得不对劲。之后,他执意要带女儿去做亲子鉴定,可母亲却阻止说:你若是要这样做,以后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

2019年,男子赵克志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中,认识了女子梁丹蕾,那时他才24岁,血气方刚,而梁丹蕾却已经31岁,足足比他大7岁。

两人初次见面,对彼此的感觉都挺好。赵克志觉得心动不如行动,于是对梁丹蕾展开猛烈追求。

如果两情相悦,两个人的年龄差距肯定不会成为障碍,一段时间后,赵克志与梁丹蕾在老家农村举行大婚,组建爱的家庭。

谁料,新婚后不久,赵克志被单位裁员,一下子失去工作和收入。所幸,梁丹蕾打工挣钱,凭借一个人的努力支撑起整个家庭,并丝毫没有怨言。

次年,女儿佳佳出生,但赵克志依然没有找到工作,家里没有经济来源,甚至连女儿的奶粉都买不起。

对此,梁丹蕾没有怨言,她依然看好自己的丈夫,将来必定是栋梁之才。可遗憾的是,赵克志意志消沉,不思进取,还染上酗酒的恶习,时常无端责骂家人。

无奈之下,梁丹蕾只好扛起家庭的重任,去学习美容美发赚钱养家。赵克志不喜欢妻子打扮得花枝招展,认为这是学坏的表现,夫妻俩的矛盾和争吵日益增多,感情渐行渐远!

2022年,对婚姻失望透顶的梁丹蕾,将女儿交给婆婆赵大娘照顾,自己则离乡背井,前往异地打工。

今年年初,女儿佳佳已经3岁,天天吵着要见妈妈。赵克志也许久未见过妻子,于是带着佳佳去梁丹蕾工作的地方探望。

不料,赵克志却发现梁丹蕾一个人租了一套2室2厅的房子居住,这让他瞬间感觉到不对劲。

一个打工的女人,拿着微薄的工资,却租住2室2厅的房子,这明显不符合逻辑,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梁丹蕾与他人同居,或者是与人合租。

不过,赵克志更认同前一种可能,那就是妻子在外边有人,随后,他对梁丹蕾大声咆哮,要求她给一个合理解释。

梁丹蕾怒斥丈夫不应该当着女儿的面无理取闹,她做人坦坦荡荡,绝对不会做出背叛婚姻和家庭的事情来!

可对于一个人为何租这么大的房子,梁丹蕾不愿意多说,也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夫妻俩随即又发生争吵。

赵克志认为梁丹蕾私生活不检点,3岁的女儿恐怕也并非亲生,于是提出要去做亲子鉴定,遭到梁丹蕾的极力反对。

梁丹蕾并不是怕做亲子鉴定,而是担心会对年幼女儿的心灵造成伤害。赵大娘得知儿子的想法后大为震怒,并坚决站在儿媳妇这一边。

赵大娘年轻时与丈夫离婚,含辛茹苦才将赵克志抚养长大,一路走来,深知家庭破碎对孩子的伤害。

做亲子鉴定,就意味着夫妻俩没有了信任,一旦失去信任,婚姻必然走到尽头。所以,赵大娘对赵克志说:你若是要这样做,以后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

然而,赵克志却依然我行我素,听不进任何劝告之言,在他看来,妻子在外打工租住那么大的房子,一定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梁丹蕾在婚内与他人同居,或者存在不正当关系,那么根据上述法规,其行为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尤其是给丈夫造成精神损害这一方面。

但是,凡事都要讲证据,既然赵克志怀疑妻子出轨他人,那么就应该拿出有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法》第65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力的一切后果。

如果赵克志不能提供妻子出轨的证据,证实她背叛家庭,那么他的诉求将得不到法律支持,诋毁人格权的行为,也必须停止。

最终,赵克志还是带着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不出所料,父女俩存在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

赵克志露出久违的微笑,而梁丹蕾却一脸平静,从那一刻起,她释然了,对这段没有信任的婚姻已经彻底失望,对这个任性的丈夫,也不再抱有任何幻想,并主动提出离婚。

赵克志同意,在他看来,是妻子不忠在先,婚姻就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两人和平分手。

幸福的婚姻不仅需要组织维持,也要感情交流,把感情关在自己心里,也就把妻子推到自己的生活之外。

梁丹蕾负责挣钱养家,赵克志做事却不计后果,多年来只知道迁怒于妻,殊不知女人最需要的就是关爱,家庭冷暴力,只会让梁丹蕾没有安全感。

换个角度看,赵克志其实挺幸运的,有一个精明能干的妻子,一心一意为家庭着想。只可惜,他并不懂得珍惜。

为人父母,凡事要多为子女考虑,也别让孩子,为自己的任性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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