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荔
猩红,是红色系颜色之一,介乎红色和橙色之间。猩红因猩猩血液的颜色而得名。其色彩纯度较高,在古代被作为高贵的颜色,尤其是猩红色的地毯于深色的古典家具相搭配,既显气派又显高贵,故而在清代王公贵族或大商贾的宅中经常使用。
翻开《红楼梦》,扑面而来的,是千姿百态、多姿多彩的红。碧红、大红、粉红、银红、海棠红、胭脂红、绛红、茜色、石榴红、水红、桃红、酡色、嫣红、硬红、朱砂、大赤、猩红……红色,是《红楼梦》的主色调。从家居摆设到各人身上层层叠叠的红,各式各样的斑斓红色,共同编织了一场《红楼梦》。
说到其中的猩红,王夫人室内的“猩红洋罽”、“红金钱蟒靠背”,凤姐生日宴的一身猩红,还有芦雪庵的猩红毡帘,尤氏炕上的新猩红毛毡。贾府中猩红无处不在,并且常常伴随着太太、老太太出现,成为整个红楼色调里高贵富丽的颜色。猩红的厚重、浓重,像大户人家搅不开的荣耀,从贴身小袄到被单地毯,照耀着贾府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日子,也在最后的部分,点缀着千回百转不免苍凉的红楼命运。
《红楼梦》续书最末回,第120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有一段摄人心魄的描写,贾政行到毗陵驿,乍寒下雪,泊在一个清净去处。众人上岸投帖辞谢朋友,贾政正在船中写家书,写到宝玉的事,便停笔。“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父子相认,打个问讯,宝玉未及回言,脸上似喜似悲。只见船头上来了两人,一僧一道,夹住宝玉,在冰天雪地中飘然登岸而去。贾政不顾地滑,疾忙来赶,只听得他们三人口中,不知是那个作歌曰:“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三人转过一小坡,倏然不见,唯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一部红楼,就在茫茫白雪与大红猩猩毡斗篷的交互辉映中,悄然落幕。
这画面荒诞不经,颇有些魔幻色彩,天地茫茫白雪,宝玉赤脚披着猩红的斗篷,在贾政所乘坐的船外远远的下跪,好似说些什么,又好似没说,很孤寂的画面,宝玉把该还掉的世俗渊源全还掉了,就像《封神榜》中哪吒一样,削肉还母,削骨还父,统统还掉,不再和这世界有半点牵连。斗篷是《红楼梦》诸多服饰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书中出现的斗篷五花八门,以材质而论,有猩猩毡、玉针蓑、凫靥裘、雀金裘等。
猩红的厚重感,与冬天的毛绒料是天生的伴侣。宝玉常穿的是件大红猩猩毡斗篷,这件斗篷也在书中多次出现。当曲终人散,宝玉抛弃了养育他的富贵之家,毅然决然地弃世而去,但他为什么舍不得这件大红猩猩毡斗篷,非要披着它飘然而去。何以斗篷在身又要赤脚行走?要表现勘破红尘,披个开花的破被子破袈裟岂不更好?还有,我一直难以理解猩红色,直接使用血色来表现即可传达,为何非要强调是猩猩的血?
因为宝玉出家后的大红猩猩毡斗篷颇为引人注目,引起许多现代作家对此作出过相关评论。胡适先生认为红猩毡是高鹗对前文拙略的模仿。鲁迅秉现实主义精神,以为宝玉出家后不应如此阔气,他在《〈绛花洞主〉小引》中指出,续作中宝玉出家“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惟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鲁迅嫌这大红猩猩毡太“阔”了,“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论睁了眼看》),鲁迅认为续作者在描写上存在缺陷。不过,我倒是觉得这种写法传达着世事荣枯之变,昔日鼎盛之家的奢靡公子坠入人间泥污,但身上还保留着过往富贵生活的些许痕迹,这不更让人感慨人生百味吗?
充满浪漫气质的田汉阅读《红楼梦》时,对宝玉反抗性的离家出走的同情大大超过对宝黛之间恩爱缠绵感情的激赏。宝玉光头赤足猩毡在雪地上渐歌渐远的形象,尤其对他的胃口。田汉热烈推崇的英国作家王尔德就颇有这种波希米亚风格,早在19世纪后期,王尔德就公然着奇装异服,举向日葵花在巴黎和伦敦的街头招摇过市。服装惹眼、特立独行,这样一种极力标榜异端的举动,在田汉看来才是最具魅力的。
张爱玲在她晚年以十年时间研究《红楼梦》而成书的《红楼梦魇》中,这样解释猩猩毡问题,她认为是“猩猩毡”三字是甲戌本加的,旧本只写的是“一领大红斗篷”,“袈裟本来都是鲜艳的橙黄或红色,气候寒冷的地方,也披简陋的斗篷。都怪甲本熟读《红楼梦》,记得《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一回中都是大红猩猩毡斗篷,忍不住手痒,加上这三个字。”虽然怀疑“猩猩毡”是后加上去的,但她也不得不叹道:“确是神来之笔,意境很美。”女性对服饰天生的敏感,使张爱玲忍不住跳出来评头品足。设想一下,大雪弥漫,天高地旷,上下茫茫,只有雪舟边那个鲜红的袈裟跪拜,然后在神秘的歌声中飘飘荡荡地远去,一部《红楼梦》至此终结,在完全无法调和的人间矛盾中,做了一个非人间的解决。张爱玲对这一场景色彩描写的审美意境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也认为续书结尾部分,雪地上的大红猩猩毡斗篷,应该直接折射前面第四十九回的《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草线灰蛇,伏脉千里,这两回是有前后照应关系的。都是映着雪色红白分明,都是雪中人身着斗篷。从繁华至极到寥落至极,反差巨大,两相辉映。从富贵公子的一身大红猩猩毡,到消失在白茫茫的旷野中,文本的悲剧内涵通过视觉上的色彩的消失表现出来:自色悟空,归于虚白,这是宝玉生命觉醒后追求的境界。雪地上的一抹微红,如同红楼长卷的落款印章,达到了千回百转戛然而止,悬崖撒手铭心刻骨的效果。
我发现无论鲁迅还是张爱玲,对这一抹猩红都念念不忘。红会尖叫,红有利爪,这跳跃的猩红,具有再生能力和繁衍能力。
比如,鲁迅以“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而闻名的《秋夜》中,还有这一段深可赏玩:“那罩是昨晚新换的罩,雪白的纸,折出波浪纹的叠痕,一角还画出一枝猩红色的栀子。……那老在白纸罩上的小青虫,头大尾小,向日葵子似的,只有半粒小麦那么大,遍身的颜色苍翠得可爱,可怜”。雪白、猩红与翠绿,鲁迅的设色与构图,实在太明艳了,蓦然相见,触目惊心。
在鲁迅去世之前不久所写的《女吊》中,他写绍兴地方戏“跳女吊”。当穿着红衣的女吊出场,垂头,垂手,弯弯曲曲的走一个全台,“她将披着的头发向后一抖,人这才看清了脸孔:石灰一样白的圆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在先生垂危之际,身体极端虚弱之时,却忆起如此猩红的孤魂厉鬼,让人倍感惊讶。我震惊于先生对这个形象色彩的强烈描绘,也许,最为内在的书写就是颜色的书写,鲁迅是在以色调铭写自己生命的意志。他至死都充满了战斗力,不肯和这个污浊世界和解。
至于张爱玲,“大树上高高开着野火花,猩红的点子密密点在鱼肚白的天上”(《连环套》)。在她笔下,那些亚热带植物带着热烈暧昧潮湿的气息,为那些传奇故事做了背景。灼灼的红色,一路摧枯拉朽烧下去,这是与生命之血有关的红,深深的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