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割支撑梁时未搭设满堂支撑架,混凝土块脱落砸中工人

靖二氧化碳 2024-11-17 10:16:40

2024年10月29日,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拱墅区萍水街某商品房建设项目“7·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7月29日,拱墅区萍水街某商品房建设项目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5万元。经调查认定,拱墅区萍水街某商品房建设项目“7·29”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点位(红色方框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7月29日19时10分许,原先附着在1#楼基坑支撑梁底部的混凝土垫层发生脱落,曹某某当时位于梁下,脱落的混凝土块砸中曹某某头部,工友秦某某发现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并拨打120急救中心现场抢救。

项目工地 1#楼基坑情况(红色方块为死者位置)

支撑梁下方及周边未搭设满堂脚手架

事故直接原因

支撑梁底部垫层混凝土前期未及时清理干净,后因机械共振导致垫层混凝土松动后脱落;支撑梁切割作业前,梁底未按照施工方案搭设满堂支撑架。

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

1.泾东建筑。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作业,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2.中庆监理。未切实履行监理责任,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3.泾东建筑项目经理吕某某。作为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来源: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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