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在名校上了四年学,等到毕业时,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学籍。小伙去找学校反映,学校则表示:“当年根本就没录取你啊。”
案情摘要事情的起因还要从2011年说起,那年小张高考失利,上不了什么好大学。小张的父亲为了小张的前途,决定花钱找人托关系,看看能不能将小张送到好的大学里。
之后小张的父亲托关系找到了一个老乡,老乡王某告诉小张父亲,只需要花费十五万,就能让小张上武汉大学。小张父亲在考虑了一番后,决定花费十五万元让小张去上武汉大学。不久便有一张带有武汉大学钢印,并写有小张名字的录取通知书送到了小张家里面。
随后的九月份,小张前往武汉大学上学,到达武汉大学后,小张见到了给他录取通知书的老乡,老乡在为其办理完入学手续后,带着小张见到了他所谓的导员王某。
王某表示,因为小张是特殊渠道招生,所以要缴纳学费一万八千多元。随后王某留下了银行卡号,并让小张尽快缴纳,以免影响学习。
之后的四年间,让小张感到奇怪的事越来越多,每次小张去询问王某,王某都用“你们是特殊渠道招生”来搪塞小张。很快小张就要毕业了,可是却没有人通知他准备毕业答辩,甚至连指导老师都没有。
小张去学校教务处询问,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并未被武汉大学录取。小张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于是小张果断报了警。事后发现像小张一样被骗的还有二十多人。之后涉嫌诈骗的5名嫌疑人均被警方抓获,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审判。
以案释法王某等人诈骗他人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
首先,王某等人从主观意愿上就是以非法占有私人财物为目的的。
其次,王某等人在并没有能力让小张上武汉大学的情况下,依然编造虚构事实,表示十五万元就可以让小张去上武汉大学。
在骗取小张父亲支付的十五万元后,王某等人依然虚构小张在武汉大学上学的存在,继续骗取钱财。这种种行为,都表明王某几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诈骗罪。
在这个案件中,被王某等人诈骗的人数高达二十多人,并且每人每年要向王某缴纳所谓的学费一万八千多元。在这四年间,王某所诈骗的金额已高达百万,这已经属于是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了。
根据我国刑法,王某等人这么高的诈骗金额,很有可能被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本案中武汉大学有没有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因为小张是收到了带有武汉大学公章钢印的录取通知书的前提下才如此的相信骗子几人,所以武汉大学对此事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虽然事后武汉大学对此做出了解释,但这件事情也暴露了武汉大学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小张几人能够住进武汉大学,这表明武汉大学在学生宿舍的管理上是有问题的。
虽然事后武汉大学解释说小张几人并未入住宿舍,而是入住了学校的杂物间,但是就是这杂物间,让小张等人被骗了四年。
在这四年间,竟没有一个人对小张等人出入宿舍做出过怀疑。这一漏洞也是给了骗子们可乘之机,所以武汉大学是有一定责任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武汉大学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小张等人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打击,因此可以向武汉大学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具体来说,小张等人可以向武汉大学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其经济和精神损失。
如果法院认定武汉大学存在管理不善行为,并且该行为是导致小张等人受到损害的原因之一,那么武汉大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部门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小张等不同受害者的的实际损失、精神痛苦程度等。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赔偿数额可能会有所差异。
小张父亲花钱让小张上学的行为是否触犯了行贿罪?
小张的父亲花钱找关系是一种行贿的行为。虽然最终没有谋取到不正当利益,但这并不能否定其行贿的事实。
但是在本案中,由于小张父亲即没有找到关系,也没有为小张谋取到不正当利益,并且小张父亲还被骗子所骗,所以小张父亲并未实质发生行贿。
根据相关法律,如果小张父亲确实找到了相关的工作人员,并且给予对方财务让其为小张大开方便之门,则小张的父亲才会坐实行贿罪。
而小张父亲即没有谋取到不正当利益,也没有向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财务,只能说小张父亲有进行行贿的动机,但是没有实质的行贿行为发生,所以也就不构成行贿罪。
这件案子也为我们提了个醒,永远不要相信别人的一面之词,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真正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