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纪委出品的反腐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正式推出第二弹——《严防“灯下黑”》!在这期片中,因“对抗审查”而出名的原天津代理书记黄兴国的落马细节被披露。
黄兴国本是浙江象山一个小小的包工头,后来顺风顺水坐上了直辖市“一把手”的宝座,但是最后还是没逃过身陷囹圄的结局。
最长代理书记黄兴国出生于1954年,是土生土长的浙江象山人,老家在象山南边的晓塘乡西边塘村。
改革开放大潮兴起后,他下海当起了包工头,在上海、宁波承接了几个项目,不过没赚多少钱,就回到家乡从政。经商平平的黄兴国,在官场上却平步青云。
上世纪70年代,他从象山晓塘公社团委书记做起,历任象山县委宣传部长、县委书记、台州地委书记等职务。
那时正值改革开放如火如荼之际,黄兴国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并提出只要生产力发展了,社会财富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那么我们的发展道路就是正确的。
这番话在现在看来毫不奇怪,不过在那时鼓励私营经济是需要胆识的。黄兴国任上,象山的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他也成为闻名全省的改革闯将。
2003年,黄兴国离开家乡浙江,来到天津,出任天津市副市长。作为毗邻首都的直辖市,天津的地位特殊,此次职位调动让外界对黄兴国的前景一片看好。
2014年,孙春兰调任统战部部长后,黄兴国开始代理天津市委书记的职务,但直到他落马,都没有转正。
对于这位代理书记来说,发生在2015年的“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应该是他从政以来面对的最大考验。
8月12日晚,天津滨海新区天津港瑞海公司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由于代理书记黄兴国反应迟钝,组织不力,致使灾难进一步扩大,最终造成了将近70亿元的经济损失。
在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黄兴国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造成如此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爆炸事故发生前,黄兴国数次表示对天津发展充满信心,还提出了“80年代看深圳,90年代看浦东,21世纪初看天津”的口号。
可是“8·12爆炸”的发生,无疑给他的履历增添了极不光彩的一笔,也让他的民望跌到了谷底。
自称年收入5万元在多年从政生涯中,黄兴国曾多次发表反腐言论。
早在2001年,他主政宁波的时候,就汇报了自己的家庭情况:“我家三口人,妻子在省人事厅工作;儿子在北京读书;父母在象山老家安居;我家的年收入,妻子2万元左右,我3万元不到,共5万元左右。”
在其成为天津市委书记后,也曾公开表示:“我一定带头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不谋任何私利,不搞任何特权。”
这些“自报家门”的言论当时为他拉了不少好感,不过在其落马后也成为了赤裸裸的反讽。
黄兴国在家中排行老大,下面有4个弟弟。
这几个弟弟文化水平有限,可是都依仗哥哥的权势在宁波做起了生意,涉及建筑、进出口等行业。后来,黄氏兄弟的商业触角又伸向天津,在那里拿下数个建设工程项目。
随着兄长的职位一路高升,家族的财富也积累得越来越多。当然,在“当家的”落马后,这几个兄弟也都同时倒台。
2016年9月10日22点30分,中纪委发布消息: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坊间总结,中纪委深夜打的都是有来头的“大老虎”,这次也不例外。不久之后,他的弟弟黄兴余和黄兴荣也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根据通报来看,黄兴国的违法违纪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受贿时间跨度很长,从1994年至2016年,从浙江一路收钱收到了天津,前后长达22年;二,主要集中在两个事项——项目用地和职务晋升;三,金额大,一共收了4003万。
2017年9月,黄兴国等到了最后的判决——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