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南开区、津南区、西青区发布
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2025年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1.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2.2025年9月升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及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通过河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河北区各小学门前张贴海报等方式发布。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需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含配偶)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北区的合法居所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地址须与居住证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金纬路金正公寓3号)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河北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就业证明。
2.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河北区社保,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现场核验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四、注意事项
1.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河北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申请学位。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河北区不再接收其转学。申请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原学校在学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完成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转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
4.如有新的入学招生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
2025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一、登记对象
2025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登记流程
(一)网上预约
电脑登录“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预约系统” (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进行信息填报,并下载打印“预约单”。登录预约系统时间及登录网址请关注2025年3月在南开区各小学门口张贴的相关通知。
(二)现场验证
预约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完成初审和复审两次证件审核。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携带纸质版预约单、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初审与复审均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方具备入学资格。
(三)统筹安排
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六个月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复康路5号院内)办理。同时需提供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南开区社保(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预约系统,按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完成网上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三)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四)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已在其他区购房,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请到户籍所在区或购房所在区申请学位。
(五)2025年秋季学期,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入时,需视南开区空余学位情况而定,建议您提前进行咨询。
(六)如后期颁布新的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为:17602612016 83552308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30-16:30
以上政策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所有。
南开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
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2025年入学登记工作安排
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2025年转学登记工作安排
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5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