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蓬溪检察督促养老机构安全监管

四川故事云 2024-09-29 21:00:50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根据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遂宁市民政局联合印发《遂宁市养老机构红盾护老安全共建》专项行动方案,蓬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全方位履行检察职能,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根据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近日,该院专班领导与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县检察院从法律监督职能出发介绍“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主要内容和意义,同时解读了近年来在养老机构发生的刑事案件情况,提出养老机构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民政局介绍了全县养老机构现状、运营情况、监管情况等,并表示会加强养老机构人员运行、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会后双方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就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9月24日,蓬溪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先后走进新会、大石等地敬老院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向养老人员讲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提高老年人群维权意识;向养老机构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并配合民政局随机查看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养老人员用药管理服务,旨在督促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蓬溪县检察院将继续落实《遂宁市养老机构红盾护老安全共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养老机构加强安全监管,助力县域内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文/郭春灵 图/张凤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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