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6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逃避缴纳税款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27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270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635.1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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