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婚姻的彩头,我们不会纵容高额彩礼,但该给的钱还是要给的

小飞鱼儿写文 2024-04-26 20:33:22

彩礼,本身只是婚姻的一个彩头。

正常情况下,就算要彩礼也都是意思意思得了。

事后还要把彩礼钱备上,让新娘子带回来。

但像江西这种动辄30万起步的高额彩礼,无论怎么看都过于离谱了!

那是给新人压箱底的钱呢,倒是在乡下。越是穷乡僻壤,越是往死了要钱,仿佛要靠卖女儿一朝翻身致富。

事实上,但凡想要靠卖女儿发财的,没见过过上好日子的,败人品!败德性!老天爷不都帮他们啊!

“好男不娶江西女”的说法,已经在网络开始流行。

有的女方家说,只要男方家拿出三十万的彩礼钱,以后姑娘和娘家再无关联,再也不用掏一分钱养老钱,甚至女方家可以立下字据,并且进行公证。

其实那种所谓的一次性买断,以后再无关联的说法,细究起来根本就不足信,并且也与法理不合!

那种贪得无厌的父母,恨不得压榨女儿一辈子呢。

等到十年二十年之后,他们再度管你要钱要养老费,打官司你都打不赢,即便当初立字据、签合同也没有意义。

不过话又说回来,适当的补偿一些钱还是可以的。如果男方家没钱,可以采取分期付款。

毕竟,赡养老人是为人子女职责所在,这个无关父母人品的好坏。

何况小两口要成家了,迟早也要为人父母。此时女方父母一般在50岁左右,这时候赡养也是尽孝道、尽义务。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可以一个月给女方父母一笔钱,算是给女方父母的养老金。

这笔账可以这样来算:每月给女方父母各六百元养老费,在乡下已经是中等以上的水准了。如此一年就是一万四千四元,21年之后就赚了!

再或者,给女方家五万元彩礼以后,每个月再给女方父母一千元,一年就是一万二千元,同样21年之后就赚了!

这两种方式,可以让女方家自行选择。

一般人希望一分钱不给女方家,但却于法不合,道理上也说不过去。

如此一来,也算对得起女方父母的养育之恩,同时也没有纵容这种恶劣的,卖女儿的行径!

况且有的小两口儿,同为体制内干部,如果给少了将来会被人诟病。

说白了这也是为小两口着想,以免两个人留下污点。

那种少给甚至不给的,感情上倒是解气了,将来万一被人挖出来了,势必会被人攻讧。

一个不赡养老人的官员,传出去还想要升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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