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前科封存制度最新研判

青年孟子商业说 2024-12-14 07:26:46

各位朋友好,有一段时间没有更新头条了,之前的头条文章觉得不够严谨,所以就都下架了。不过,就大家关注的内容,我可以隔一段时间做一些总结,比如,之前大家较为关心的轻罪前科封存制度。

首先,还是亮出我的观点:轻罪前科封存制度最多一年可以落地。理由有很多,就不一一赘述了。当下的经济和就业环境下,化解矛盾的做法是一本万利,深得民心的。

不过,关于如何执行,或者细节,仍然还是有些观点冲突的,理论界尚未达成一致。

第一,虽然以三年为界限来判定是否轻罪是一个共识,但是是以法定刑还是宣告刑为准,大家的观点偏差较大。通俗来讲,法定刑三年,就是这个罪行按照刑法条款上来说,最高判三年。宣告刑三年,就是这个罪行法官在综合所有证据以后,宣告嫌疑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坚持法定刑的,有一个重要依据,就是防止这条制度被滥用,且有标准,不管法官怎么判,从条款上,就是三年以下。

坚持宣告刑的,有一个重要依据,就是中国的刑法幅度较大,经常是从六个月刑期到十五年,二十年的。法官的判断,本来就综合了各种因素,符合司法实践。

第二,是否有考察期,我认为已经达成共识。就是刑满以后,预计还有一个过渡期才能去申请前科封存。比如判定一年有期徒刑,刑满以后再过一年就可以申请,这个一年就是过渡期。

第三,是否按照一定步骤和节奏来执行。考虑到法律的严肃性,是否可以从酒驾、帮信罪等这些微罪开始执行,取得一定效果和制度规范以后,再往上走。

按照以往我国各种政策制定和实施来看,试点和循序渐进的稳妥推进,是一个重要经验。但是,我认为,此项制度有一定的紧迫性,且未成年犯罪领域已经实施两年,有足够经验,所以,这次预计会直接出相应政策。

第四,是否会考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需要巨大勇气,最终看制度制定者的综合考量。

不过,这项制度也要考虑相当的历史沿革。我国的法律体系相对比较体系化,但是不是特别适应创新的环境。不管是前几年的P2P,还是中植系,海航系带来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非法经营罪,还有近几年的远洋捕捞现象,都说明一个问题,我们的前科封存制度,最好是更加的包容,更加的友好,以化解或者说缓解经济高速发展中的许多错误。

人总是会犯错的,低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都是一样的。低收入人群为了3000元犯的错和高收入人群因为3000万犯的错,哪个更坏?这是没有标准的。

我们需要一个宽容的世界,给人以改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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